2024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2024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內容如下: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主旨
本條是關于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處罰規定。
釋義和理解
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是未來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國家重視對未成年人在各方面的培養、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在法律保護上,國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刑法》對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也作了特殊規定。這些法律首先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同時,未成年人犯了錯誤,危害了社會,也要對他們進行教育和處罰,要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針。本條對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規定了具體的處罰原則,正是體現了上述對未成年人保護和教育的原則。
本條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這一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正處于成長過程中,他們對社會有一定的了解,對事物有一定的辨別能力,對自己的行為和后果有一定的控制力和預見力,但又是有局限性的,他們的人生觀、世界觀和道德觀都在發展過程中,既容易受到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也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這里規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不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條規定的“從輕處罰”,是指根據本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確定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在這一檔處罰幅度內,選擇較輕或者最輕的處罰。如依照本法規定,對結伙斗毆行為應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這一違法行為的,從輕給予八日、九日或者六日治安拘留的處罰。“減輕處罰”,是指根據本人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確定應當給予的治安管理處罰,在這一檔處罰的下一檔處罰幅度內給予治安處罰。如對盜竊公私財物的,法律規定了拘留和罰款兩檔處罰,如果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盜竊,本應處拘留,但依照本條規定,應減輕處罰處以罰款。應當注意的是,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規定,對已滿十四歲不滿十八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處罰。本條對這一規定作了修改,規定也可以減輕處罰。這是考慮到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情況有多種,為了體現教育為主的方針,有些情況下減輕處罰更為適宜,更有利于教育未成年人,同時也與刑法的有關規定相平衡,刑法規定對這個年齡段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二是規定對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還處于幼年時期,社會知識少,對自己行為的后果沒有預見能力,也沒有承擔責任的能力。這些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主要應當進行教育,使其明辨是非,不再給予處罰,更有利于他們的健康成長。不處罰不等于放任不管,本條同時規定,要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以教育行為人,防止其繼續危害社會。本條規定的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的“監護人”,《民法通則》是這樣規定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這些具體的法律規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未成年人都能有人監護,教育培養其健康成長。監護人也應切實負起監護職責,對有違法行為的被監護人嚴加管教,防止其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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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趙雪玲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2024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