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鞏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長春某區管理委員會【案情回顧】 鞏先生位于吉林省長春市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長春某區管理委員會
【案情回顧】
鞏先生位于吉林省長春市某村的承包地及宅基地,由于某擬建設項目被征收。在征收過程中,鞏先生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會遭受侵犯,因此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了解案件詳情后,協助鞏先生經過了協商、溝通等關鍵程序,也取得了一定進展。在這個過程中,圣運律師對征收項目的合法性心存懷疑,因此協助鞏先生向當地管理委員會申請公開了上述項目用地的批準文件及申報材料。但管委會簽收了文件之后,向鞏先生作出了補正申請通知。隨后,鞏先生依照要求郵寄了補正說明,載明了向其提供的地圖截圖及經由村委會簽章確認的位置圖。當地管委會簽收后,一直未作出答復。圣運律師因此協助鞏先生向區管委會提起行政復議,但區管委會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圣運律師繼而協助鞏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
圣運律師認為,我國《行政復議法》明確規定了,申請人就同一事項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有權受理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機關受理。本案中,鞏先生曾針對不同的行政行為,向不同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區管委會卻以鞏先生重復復議為由不予受理,明顯不符合法律規定。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了長春區管理委員會向鞏先生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的行政違法。該勝訴結果為下一階段圣運律師協助鞏先生的爭取合法權益計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期望鞏先生的合法權益能夠盡早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