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劉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市自然資源局【案情回顧】 劉先生是山東某村村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市自然資源局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情況,迅速制訂了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落實。為了核實征地是否真實存在,圣運律師協助劉先生向市自然資源局某分局申請信息公開,該局隨后向劉先生回復稱,涉及土地的手續正在按程序申報,但還沒有獲得最終的批復。
隨即,圣運律師協助劉先生向市自然資源局申請違法查處,但遲遲未獲回復。圣運律師認為,依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市自然資源局有查處違法征收、占用土地的職責,但其在接收申請書后,未按照法定程序對劉先生的申請進行處理,也沒有對劉先生的申請作出任何回復,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于是律師協助劉先生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結果】
最終,法院采納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市國土資源局于60日內對劉先生的申請事項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