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1 {margin: 0 0px 0 0px 0 0px 0 0px; text-align: justify; -webkit-hyphens: auto; font: 19 0px FangSong; color: 3f
委托人:張女士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鎮政府
案情回顧
張女士是甘肅省某村村民,在村內打有機井一眼,并辦理了取水手續。2018年7月,鎮政府以涉案機井、配電房系違法建筑為由對其進行了拆除。張女士不服,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法權益,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情況,迅速制訂了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圣運律師認為,鎮政府實施拆除行為時,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沒有合法手續法》明確規定的程序進行,未作出沒有合法手續決定、履行催告義務、告知張女士相應的權利,應當確認程序違法。
判決結果
法院采納了圣運律師的意見,認為鎮政府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履行了法定程序,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后果,遂判決鎮政府實施的拆除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