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林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紅山區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林先生是原赤峰第二肉聯廠職
委托人 :林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紅山區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林先生是原赤峰第二肉聯廠職工,從2000年至2013年在原赤峰第二肉聯廠擔任屠宰管理職位。原赤峰市第二食品公司于1998年2月申請進入破產程序,2000年12月18日破產終結。原赤峰市第二肉聯廠是原赤峰市第二食品公司的下屬企業,承擔著赤峰城區豬肉供應服務。赤峰市人民政府為了解決市民“放心肉”的問題,指令企業不能破產,所以從2000年至2017年原赤峰市第二肉聯廠一直實際生產經營。但是到目前為止,因為原市商務局撤銷及原赤峰第二肉聯廠未實際停產等原因,肉聯廠破產后的職工安置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根據赤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原赤峰第二肉聯廠情況的報告》以及2013年9月10日赤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與赤峰市與紅山區人民政府簽訂的《國有資產無償劃撥轉讓協議》,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政府有職責解決肉聯廠破產后的各項問題,包括職工的安置問題。因此,未得到安置,生活陷入困境的林先生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有銀主任仔細聽取了案件情況,迅速擬定了爭取合法權益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與案件相關的程序。首先,圣運律師協助林先生向應該承擔安置責任的紅山區人民政府郵寄了安置補償申請書。但經查詢,紅山區人民政府自簽收后已超過60日,但仍然未給予林先生任何答復。圣運律師認為,根據協議和相關報告顯示,紅山區人民政府作為安置補償職責的主體,超過60日依舊對補償申請未作出任何答復的行為屬于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職責,這種行為顯然是違法的,是明顯的行政不作為行為。因此,圣運律師協助林先生向復議機關提起了行政復議。
復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