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拆遷未得到補償款現在還可以要求2025,補償錢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能否起訴,根據您提供的情況,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的補償款問題現在能否起訴,主要涉及到的是訴訟時效的問題。以下是針對您問題的詳細解答:一、能否起訴對于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的
根據您提供的情況,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的補償款問題現在能否起訴,主要涉及到的是訴訟時效的問題。以下是針對您問題的詳細解答:
一、能否起訴
對于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的補償款問題,理論上是可以起訴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訴訟時效已經過期,那么對方可以以訴訟時效經過為由進行抗辯,這可能導致您的訴訟請求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訴訟時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因此,您需要判斷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是否已經超過了三年,或者從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是否已經超過了二十年。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那么您的訴訟請求可能會因為訴訟時效過期而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特殊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這十年間,您有向對方主張過權利,或者有其他導致訴訟時效中斷或者延長的情形,那么訴訟時效可能會重新計算或者延長。因此,具體情況還需要結合您的實際情況來判斷。
綜上所述,對于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的補償款問題,理論上是可以起訴的,但需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訴訟時效已經過期,那么對方可以以訴訟時效經過為由進行抗辯。因此,在決定是否起訴之前,建議您先咨詢專業的律師,對您的具體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判斷。
征地補償款分配有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就會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一、征收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1、發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實施,公告的內容包括:(1)征地范圍、(2)面積、(3)補償方式、(4)補償標準、(5)安置途徑、(6)征地用途。公告應當張貼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圍之內。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搶栽、搶種農作物,也不得搶建建筑物。
2、征詢村民意見
征地公告發布之后,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聯合鄉鎮政府圍繞公告的六項主要內容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與村民的意見。如果村委會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見,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記錄在案,著手協調解決,同時還應當告知他們有權提出聽證申請,并依法組織聽證。等這些程序履行完畢后,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還應當將記錄在案的不同意見、聽證的相關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
3、實地調查與登記
土地征收過程中的實地勘察程序是至關重要的。在這個環節里面,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會同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去征收范圍內對被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與數量、規格進行實地調查,并將調查情況現場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由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與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雙方共同確認表格內容,確認無誤之后由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也應當將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好字的表格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
4、一書四方案
縣級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完前三個步驟的工作之后,根據征詢、聽證、調查與登記的具體情況,擬定出正式的“一書四方案”:一書,是指建設用地說明書;四方案,包括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擬好后再組卷報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準。
法律分析:法律上可以但是可能因為時間太長了而難以取證。假如那時沒簽合同,或者簽了合同,補償款沒到位的,積極與當時承辦單位有關部門聯系并要求對方給予答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只補償房產證上的房屋面積,不會再單獨補償其他土地面積,除非你的土地證上的土地面積大于房產上的面積。房屋補償按建筑面積算。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標準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確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產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給予補償。按照批準你的土地面積計算,房屋面積和空地面積相加等于批準你的宅基地面積。注意房屋面積和空地面積所給你的補償標準是不同的,相差很大。城市房屋拆遷是針對被拆遷房屋所有權進行的補償,這個拆遷房屋補償價格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的,已包含拆遷房屋地段和土地使用權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權是不再另行補償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通常情況下,拆遷補償方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對拆遷補償方案不滿意,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滿意還可以申請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積中所分攤的面積,標注在土地證上。分攤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標注在房產證上。二者不是一個意思。計算方法:1、房屋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房屋建筑面積/樓房總建筑面積×樓房占地面積。2、分攤面積=分攤系數×各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土地使用面積有以下幾個方面:1、占地面積,即建筑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2、建筑面積,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積。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此外,土地共用人之間所占地表和空間位置及不同用途對土地利用有一定影響,可在分攤面積時將這些因素折合成不同系數加入到分攤面積的計算中去,從而使土地共有使用權面積的分攤更接近實際、更合理。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標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土地分攤面積拆遷有補償,具體如下:1、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積給予補償;2、被征收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3、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4、被征收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5、被征收人在本市其他區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公有住宅房屋的,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征收房屋面積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的;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征收房屋面積及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大于四十五平方米的;6、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按照以上標準,增加了規定“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補償面積”,即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部分,作為應補償面積,由征收人給予補償。這樣就把公攤面積還給居民了,讓居民改善住房面積。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十年前拆遷
●十年前拆遷糾紛現在打官司會不會影響結果
●拆遷款十年都不給怎么辦
●拆遷十年了,現在要求補償有失效期嗎?
●拆遷十幾年還沒安置
●拆遷十幾年沒拿到房子
●拆遷快十年了房子還沒得
●拆遷十年了還未安置
●房子拆遷十多年了沒有安置怎么辦
●拆遷十年了
●補償錢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能否起訴離婚
●補償錢十年前由于分攤不均能否起訴離婚
●補償分攤費用
●十年前的土地補償款還能打官司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十年前拆遷糾紛現在打官司會不會影響結果,拆遷十幾年沒拿到房子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金熙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