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拆遷補償款歸誰2025,買了同村房屋后其征地所獲得的補償款歸誰,買了同村房屋后其征地所獲得的補償款歸誰,這個問題涉及多個方面:一、土地補償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條款,土地補償費一般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買了同村房屋后其征地所獲得的補償款歸誰,這個問題涉及多個方面:
一、土地補償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條款,土地補償費一般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如果村集體決定分配這些補償費,那么部分或全部補償費可能會分配給村民。但具體分配方式需由村集體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
這部分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你購買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青苗等被征收,那么相應的補償費應歸你所有。
三、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取決于被征地農民的安置方式。如果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補助費歸集體所有;若由其他單位安置,則歸該單位;若不需要統一安置,補助費可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用于支付其保險費用。
綜上所述,買了同村房屋后征地所獲得的補償款歸誰,需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土地補償費一般歸集體經濟組織,但可能通過村集體決策進行分配。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所有者所有,因此如果你購買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被征收,相應補償應歸你。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則取決于安置方式。在具體操作中,建議咨詢當地律師或相關部門以明確權益。
一、本村房屋能否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間交易。
根據《土地管理法》對土地使用權的限制性規定,以及國務院(辦公廳)此前發布的多項《通知》和《決定》中的明確規定,集體土地上房屋(農村宅基地房)不得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外成員出售,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
但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都沒有對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間就宅基地房進行交易做出限制。同時通過對過往判例的分析,我們可以認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間進行房屋流轉或在爭議發生時買受人已將戶口遷入爭議房屋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的,買賣合同有效,房屋交易被法律認可和保護。
二、房屋買受人能否獲得征收補償。
我們都知道,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也就是說,國家征收征用了農民的土地,就要對因公共利益犧牲個人利益的農民及集體經濟組織作出相應補償。
如果買賣雙方在進行交易后及時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過戶登記,那么面對征地時當然能夠享有獲得補償的權利。
最后我們來看看,沒有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情況下,買受人還能不能獲得補償。
我們在開頭時也提到了,由于種種原因,買賣雙方很可能在進行宅基地房交易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進行產權過戶登記,直到政府征收土地時,賣家忽然跳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還能獲得補償嗎?
如果宅基地房買受人購買房屋時在雙方自愿、支付對價的前提下簽訂了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那么買受人對房屋土地就享有合法權利,這種情況下仍舊可以通過與征收方協商的方式爭取補償。
但在實際案例中,征收方很有可能會為了降低或者不予補償拒絕買受人(被征收人)的請求。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實際上的房主、被征收人)要明確,自己對所購買的宅基地房是依法享有權利的,如果僅僅通過自己的力量很難實現維權,那么就第一時間求助專業律師,千萬不要因為覺得困難就放棄自己的權利。
農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補償款歸誰視情況而定: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的是村集體有的是村民小組集體。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于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戶,可以分配給被征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征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若村集體將征地補償費進行分配,則該部分征地補償費權屬依法發生轉移,集體與成員間因分配決議而產生了權利義務關系;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對于安置補償費的歸屬,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4、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方之間自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根據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來判斷,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誰的,該部分補償就是誰的。村里宅基地的申請流程如下: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2、現場勘查。鄉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并制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后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人民政府審核;5、審核上報。鄉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并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準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后,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綜上所述,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的是村集體有的是村民小組集體。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于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戶,可以分配給被征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征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征地的安置補償費必須專款專用。最高院關于審理這類問題的解釋也明確規定,不同意統一安置的,可以直接拿走屬于自己的那部分安置補償款。
法律分析:土地補償費是針對土地所有權給予的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法律規定歸集體,即歸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組織即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土地補償費按土地畝數計算,標準為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到10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主觀: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 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 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 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 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 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體建設用地 平均每畝補償 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 2.1萬元。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農村征地補償的分配原則如下:
1、民主議定原則和合法性原則;
2、平等原則;
3、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
一、農村政府征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二、委托征地流程怎么走
1、擬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擬征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勞動力安置途徑,原土地的所有權人及使用權人情況等。征地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人,也即擬征地方案公告。擬征地方案公告還須告知被征地人禁止事項、聽證權利,此后對征用范圍內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人口進行調查統計。
2、審查、報批及批準
征地方案擬定后,由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準權限,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人民政府批準,獲得批準的,批準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將作出用地批復,下級政府以此為依據進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當地予以公告。被征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4、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進行公告、組織實施
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征地方案對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上附著物等進行進一步核實,制定征地補償、人員安置及地上附著物拆遷等具體的方案。征地的補償和人員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對征地補償和人員安置方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向被征地單位和農民支付有關費用,落實人員安置及地上附著物拆遷方案。
5、清理土地和實施征地
征地補償和人員安置方案實施后,縣、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用的土地進行清理,并組織實施征地和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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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羅嘉佳
內容審核:劉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