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運第2614勝案】山東勝案:合法房屋在棚戶區改造項目中被拆除,圣運律師助力維護權益!,委托人 :陳女士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德州市某縣人民政府案情回顧山東省的陳女士是德州市某村村民,在村內擁有一處房
委托人 :陳女士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德州市某縣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山東省的陳女士是德州市某村村民,在村內擁有一處房屋,由于當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該處房屋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內。相關的建設單位在未與陳女士就安置補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縣政府就安排相關人員實施了強拆行為。合法權益遭受侵犯,陳女士當下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經過充分準備,協助陳女士取得了階段性勝利,通過法律程序將強制拆除行為確認違法。乘勝追擊,圣運律師在勝訴基礎上繼續通過法律途徑協助陳女士爭取行政賠償??h政府雖然作出了《行政賠償決定書》,但賠償數額并沒有保障陳女士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而且在確定賠償數額的過程中,也剝奪了陳女士參與選定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的權利。在這樣的情況下,圣運律師再次協助陳女士整理了詳細的損失清單后,提起了訴訟程序,請求撤銷不合理的行政賠償決定。
針對部分由于強拆行為無法進行的舉證,圣運律師認為,依據《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47條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因征收部門的原因導致被征收人無法就損失情況舉證的,應當由征收部門就該損失情況承擔舉證責任。因此,當行政機關違反法定程序,不依法制作證據清單,給被征收人履行舉證責任造成困難,且行政機關也無法舉證證明實際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作出不利于行政機關的損失金額認定。本案中,陳女士提交了詳細的賠償明細表,征收部門也對大部分賠償明晰予以認可,陳女士作為被征收人有權獲取相關賠償款項。為了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陳女士選擇的產權調換的方式也應當被認可。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縣政府給陳女士安置170余平的住宅樓以及賠償對其征拆造成的損失。該勝訴判決代表著階段性的勝利,下階段圣運律師將陪伴陳女士與征收部門繼續協商溝通,直至為其爭取到合理圓滿的維權結果。
圣運律所王有銀主任主編《專業化律所辦案規程》,將征地拆遷案件標準化運作起來,整個辦案流程分為108步,開創了我國征收拆遷領域辦案質量標準化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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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圣運律師 | 視覺 編輯 | 楊鑫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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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圣運律師網易號-【圣運第2614勝案】山東勝案:合法房屋在棚戶區改造項目中被拆除,圣運律師助力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