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女士在湖北省武漢市擁有合法房屋。2017年9月,邵女士發現有不明施工公司在自己所住區域范圍內占地施工
【委托人】:邵女士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人】:區建設局
【案號】:(2018)鄂0111行初126號
【案情回顧】
邵女士在湖北省武漢市擁有合法房屋。2017年9月,邵女士發現有不明施工公司在自己所住區域范圍內占地施工,邵女士認為違法占地施工行為嚴重影響到了自身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邵女士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并決定委托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律師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
王有銀律師通過對案情的分析研究,制訂了辦案方案,協助邵女士向區建設局郵寄了查處申請書,請求區建設局責令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并予以處罰。區建設局雖然作出了回復,但違法建設行為并沒有任何停止的跡象。于是,圣運律師協助邵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區建設局未依法履行查處職責。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武漢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第九條規定: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參與違法建設中的無施工資質施工和違法施工資質管理的違法行為。本案中,區建設局收到邵女士的查處申請書后,并未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處理,屬于不履行法定職責行為,致使邵女士的申請事項不能得到及時核查和處理。
【判決結果】
法院審理過程中采納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對于區建設局未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進行了依法且公正的判決。最終,法院責令區建設局履行查處職責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回復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