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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輕傷應該刑事拘留,不應該行政拘留。2、“以C派出所為被申請人向B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錯誤,應該是以B縣公安分局為被申請人向B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因為行政拘留的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做出。3、“乙作為第三人提出證據……”個人提出證據不妥吧,應該以“傷情鑒定”為準。4、“C派出所據此將行政拘留5天改成刑事拘留”說法錯誤,仍舊應該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做出處罰。5、甲可以向A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復議6、復議申請應該是直接撤銷了吧,做出不接受復議申請的說明。
1.張某不需要返還汽車,遵循善意取得制度2.李某需要返還汽車,李某之前是職務行為,所買汽車所有權是水產公司所有。
首先說明,一個合法的建筑要經過很多不同政府部門的程序,你缺少任何一個都是違法建筑.主要的政府審批環節是:1、取得土地使用權證2、取得規劃設計許可證3、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4、取得施工規劃許可5、經驗收并取得房產證以上五個主要的證件也是5個主要的審批環節,缺少一個都是違法的。土地局 房管局 規劃局等可以在各自職權內執法1不是,房管局管理房產登記,頒發預售許可證等,此職權由規劃局行使。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2可以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二條 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 執行協議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3夜間執行,沒有公告,自己支付施工隊5000元拆除費用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 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1、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法人代表為被告,也就是以乙為被告;2、B區和C區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普遍是由傷害發生地法院管轄,也就是上述的B區法院
乙能取得所有權,根據物權由于債權及物權的公示原則,既然乙辦理了過戶登記,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權,甲基于合同享有債權請求權,可請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答:被告所在地A、B縣和侵權行為發生地C縣;都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當由最先立案的法院進行管轄;罰款由院長決定,不服可申請復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月16日;甲是上訴人,乙丙是被上訴人;遺漏了必須參加的當事人,應當發回重審;
1.賀甲是被告,賀乙是原告,賀丙是有獨立請求的第三人。賀乙向法院起訴賀甲,認為侵害離自己的繼承權,故二人存在權利義務上的爭議,確定了原告被告的地位。2.能,他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3.賀丙應該與賀乙一并列為原告。首先,這是關于繼承的爭議案件,是必要共同訴訟,所以,必須一并審理,賀丙與賀乙的訴訟請求相同,均要求繼承其父的遺產,所以,為共同原告。4.依職權追加賀丙為原告。通知她參加訴訟。
好朋友關系,才會無償借給車,不需要約定返還日期的。甲夠朋友。
甲工作需要用車了,也明確告知乙限期還車,乙卻拒絕還車。乙不夠朋友。人品太差。
搞 的甲花錢坐車上下班。
法院起訴書,會提出限期返還車,以及車一年多的磨損費。賠償2016年2月—法院判決書下來,期間的上下班地鐵費用。
1以張君和王明為被告,趙強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因為趙強將書店轉給王明和張君經營,但仍使用原經營執照。王明和張君獲得經營權承擔主要責任,已經通過法律形式轉讓經營權。王明和張君應該對物業履行相應責任,趙強為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2訴訟中止---等待趙強的繼承人繼承權利義務后再繼續進行訴訟
1、王明處于原先地位。王亮處于被告地位。王恩義處于有獨立請求權的訴訟第三人地位。2、訴訟應當中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6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3、是否準許應由法院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1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求采納為滿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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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強拆訴訟案例分析題目,強拆訴訟案例分析題目及答案
投稿:邵樂
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