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不可以直接起訴。發生勞動爭議如果不是工資支付問題的,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而是應該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能起訴。我國在處理勞動爭議時,實行協商、調解、仲裁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不可以直接起訴。發生勞動爭議如果不是工資支付問題的,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而是應該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能起訴。我國在處理勞動爭議時,實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處理機制,而且勞動爭議仲裁具有強制性,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是訴訟的必經程序。
提起勞動訴訟的條件是什么
1、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起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其起訴,其他人未經委托無權起訴。
2、必須是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而向法院起訴,不能未經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訴。根據勞動法實施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最高法院作出了有關的司法解釋,對仲裁機關不予受理的,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不得將仲裁委員會作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4、起訴不得超過訴訟時效,即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起訴,否則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對于經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不得再起訴,法院也不受理。
5、起訴必須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一般應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可以直接起訴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該內容由 蔣小松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法律分析: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想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首先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后的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時,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不能直接提起訴訟。請注意,向監察部門舉報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都不是必經過程,但是勞動仲裁卻是起訴的必經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訴訟有一個前置程序——勞動仲裁。向監察部門舉報和到調解委員會調解都不是必經過程,但是勞動仲裁卻是起訴的必經過程。發生勞動糾紛后,勞動者想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首先要在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也就是在勞動糾紛發生后的一年內向仲裁機構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時,才能到法院提起訴訟,而不能直接提起訴訟。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對還是錯
●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嘛
●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對不對
●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嗎
●勞動爭議案件能直接起訴嗎
●勞動爭議案件能否直接訴訟
●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對還是錯
●勞動爭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勞動爭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生命權糾紛是侵權糾紛?承包地侵權糾紛可不可以直接起訴: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臨時建筑拆遷補償有補償嗎?拆遷補償協議可以直接起訴嗎:今日在線補償標準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