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礦用地如何辦理用地手續,法律主觀:一、采礦用地建設用地手續采礦用地屬于建設用地范疇,按建設用地進行審查報批。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采礦用地屬于建設用地。因此,礦山企業在申請取得采礦用地時,必須按照取得建設用地的程序進行審查報批,必須履
一、采礦用地建設用地手續
采礦用地屬于建設用地范疇,按建設用地進行審查報批。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采礦用地屬于建設用地。因此,礦山企業在申請取得采礦用地時,必須按照取得建設用地的程序進行審查報批,必須履行相應的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涉及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還須由國家進行征收,履行法律規定的土地征收相關程序。
二、采礦建設用地怎么取得
采礦建設用地可以通過明確建設用地有償取得,可以劃撥方式取得。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的,可以劃撥方式取得。根據《劃撥用地目錄》的規定,對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允許以劃撥方式取得,并明確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石油天然氣設施用地、煤炭設施用地、電力設施用地等。
三、采礦建設用地有設立條件嗎
采礦用地的設立條件是實行重要地區限制采礦制度和重要礦床不得壓覆原則。礦產資源的開采尤其是地下礦產資源的開采,將對開采地周邊的地理、環境產生較大影響,因此,國家規定了重要地區限制采礦的制度。如根據《礦產資源法》第二十條規定,非經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在港口、機場、國防工程設施圈定的地區以內,不得在重要工業區、大型水利工程設施、城鎮市政工程設施附近一定距離以內,不得在鐵路、重要公路兩側一定距離以內,不得在國家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重要景區以及國家重點保護的不能移動的歷史文物和名勝古跡所在地開采礦產資源。
綜上所述,采礦建設用地屬于能源用地,可以以劃撥的方式取得,同時屬于建設用地的范疇,需要進行報批審核,通過審核后才可進行開采。
辦工廠土地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土地局進行辦理。
土地證辦理 需要的材料包括:土地 登記申請書 、購房發票、 購房合同書 、協議書、申請人身份證、 房屋產權證 等。
土地證辦理程序:
1、房屋轉讓連同 土地使用權 轉移,需提交 房屋買賣協議 、房照、原 土地使用證 ;
2、房屋連同 土地使用權繼承 ,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托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簽名蓋章的委托書。
工業用地需要的證件:
1、建設單位向區規劃辦領取規劃用地審請表;
2、填報表格,資料準備齊全后交規劃初審、加具意見上報市規劃局;
3、市規劃局科審核,通過后核發《選址意見書》。
綜上所述,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及廠房建設審批辦理流程1、土地規劃調整報批(企業-國土局-省國土廳);2、獲取批文;3、農轉用報批(地方政府-省政府);4、獲取批文;5、招拍掛(繳保證金,國土局);6、成交確認書(國土局);7、出具提供建設用地的通知(當地政府文件);8、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國土局);9、出具藍線圖(地方政府或園區);10、出具紅線圖(國土局出具蓋章);1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規劃局);12、環評報告表或登記表或報告書(環保局);13、立項核準或備案(發改局);14、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15、簽訂出讓合同(國土局);16、繳交出讓金、契稅、耕地占用稅等;17、辦理土地證(國土局)。18、建筑設計方案(規劃局);19、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公安局);20、人防申報(人防辦);21、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或建設局);22、施工圖設計審查(建設局);2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24、竣工消防驗收(公安局);25、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局);26、房屋產權證(建設局);27、報送建設工程檔案(建設局城建檔案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準。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
h3>四、辦工廠土地需要什么手續辦工廠土地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土地局進行辦理。
土地證辦理 需要的材料包括:土地 登記申請書 、購房發票、 購房合同書 、協議書、申請人身份證、 房屋產權證 等。
土地證辦理程序:
1、房屋轉讓連同 土地使用權 轉移,需提交 房屋買賣協議 、房照、原 土地使用證 ;
2、房屋連同 土地使用權繼承 ,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托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托人簽名蓋章的委托書。
工業用地需要的證件:
1、建設單位向區規劃辦領取規劃用地審請表;
2、填報表格,資料準備齊全后交規劃初審、加具意見上報市規劃局;
3、市規劃局科審核,通過后核發《選址意見書》。
綜上所述,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工礦用地如何辦理用地手續流程
●工礦用地如何辦理用地手續的
●工礦用地哪個部門審批
●工礦用地怎么辦手續
●工礦用地建設需要什么手續
●工礦用地審批手續
●工礦用地用途詳解
●工礦用地如何辦理用地手續的
●工礦用地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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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臨律-工礦用地如何辦理用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