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補償少了錢找誰賠2025,拆遷補償少了可以追索嗎,拆遷補償少了是可以追索的。一、法律依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征收拆遷時補償中的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
拆遷補償少了是可以追索的。
一、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征收拆遷時補償中的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如果被征收人對評估確定的房屋價值有異議,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二、追索途徑
申請復核評估:如果您認為拆遷補償少了,首先可以向進行房屋價值評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這是解決拆遷補償爭議的第一步。
申請鑒定:如果您對復核評估的結果仍有異議,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專家委員會將對評估結果進行進一步審核,并給出鑒定意見。
法律途徑:如果通過上述途徑仍無法解決爭議,您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咨詢專業律師,了解具體的法律程序和維權方式。
綜上所述,如果拆遷補償少了,您可以通過申請復核評估、申請鑒定以及法律途徑等方式進行追索。在維權過程中,建議您保留好相關證據,并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具體的法律建議。
法律主觀:根據《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 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征收拆遷時補償中的 被征收房屋 價值的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 房地產評估 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征收房屋造成 停產停業損失 的補償,根據 房屋被征收 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第十九條第一款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國家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追還動遷補償款。根據法律規定,動遷補償款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補償費、周轉補償費以及對被征收人的獎勵性補償費用。
一、簽了拆遷合同遲遲不走沒給戶口怎么辦?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拆遷人不支付補償費用的,不得對房屋進行拆遷,支付補償款后才能進行拆遷工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二、租賃房動遷款歸誰所有
對于廠房的動遷錢款,對于裝飾裝修補償款,一般按照“誰裝修,補償誰”的原則進行分配,若難以認定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對于動遷速搬、速遷獎勵款,該費用系動遷單位針對被補償人及時搬離交還被動遷場所之補償費用,而不是針對實際經營使用人的補償,因此實際經營使用人無權得到該錢款。對于停產停業補償,是針對實際經營人在租賃期未滿但要提前搬離另尋經營場所而實際發生損失的補償。即使租賃協議當中約定該部分不予賠償,但停產停業補償實際應用于彌補因動產產生的空窗期經營損失,從補償款性質及公平原則出發,此補償款應當歸實際經營使用人所有。
三、學區房動遷補償標準
學區房的動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房屋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該項標準是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來加以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一、農村拆遷補償方式
1、產權調換
即建設單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對換產權,被拆遷人因此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產權調換時,雙方互換的房屋面積應基本相等,面積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積計算。
建筑面積指房屋建筑物各層面積的總和。房屋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墻腳以上外圍水平截面計算,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房屋建筑各層平面的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面積的總和。輔助面積是指房屋建筑各層平面中樓梯、走道等所占凈面積的總和。結構面積是房屋建筑物各層中外墻、內墻、間壁墻、垃圾道、通風道、煙囪等所占面積的總和。
2、作價補償
將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標準和方式進行估價后;由建設單位一次性支付給被拆遷人一定數額的價款,以補償被拆遷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損失。房屋拆遷作價補償時,應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重新結算。
3、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
對于非住宅房屋,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對于住宅房屋,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住宅房屋,償還住宅房屋與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間的差價結算及超過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積部分的價格結算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各地的一般作法是,當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結算;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且在規定安置標準內的,超過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結算;償還建筑面積超過規定安置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照商品房價格結算。
二、拆遷補償款一般要多久能拿到
1、如果選擇的以貨幣安置形式賠償的,在簽完貨幣安置協議后,房屋動遷以前就會發放補償款;
2、如果選擇的以房屋置換(賠償安置房)形式賠償的,在簽完房屋安置協議后,房屋動遷以前會一次性補償1-2年的過渡費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會按協議再次補償過渡費用。
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進行立項評審,給予所有權人安置和遷移損失補償。
征地拆遷一般不會少補償給被拆遷人的,通常情況下都是按照拆遷補償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
一、房屋拆遷補償的程序是什么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二、農村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一)告知征地情況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二)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三)組織征地聽證
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四)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五)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
(六)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政府批準后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農村土地拆遷,一般都是從村委會獲取信息,關于拆遷的標準和程序,村民未必會很了解。以上有關農村房屋拆補償的標準,農村征地的程序的內容可以幫助房屋被拆遷的村民了解相關知識。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面對房屋拆遷的一系列事項,最好尋求律師的幫助,否則自己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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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卞樂婷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