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款有糾紛怎么辦?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2025,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是有效的,但前提是這些證據必須合法取得,并且查證屬實。合法取得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必須合法取得才能作為認定事實
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是有效的,但前提是這些證據必須合法取得,并且查證屬實。
合法取得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必須合法取得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這意味著,在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采用非法手段獲取證據。例如,不能通過偷拍、偷錄等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方式收集證據。如果證據是非法取得的,將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
證據的種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和勘驗筆錄。在拆遷糾紛中,可以收集與拆遷相關的合同、協議、通知書等書面材料作為書證;拍攝拆遷現場的照片或視頻作為物證或視聽資料;收集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作為電子數據;尋找目擊者或相關人員提供證人證言等。
查證屬實的證據:收集到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這意味著,在拆遷糾紛中,雙方當事人需要對收集到的證據進行質證和辯論,由法院或其他有權機關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進行審查判斷。只有經過查證屬實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綜上所述,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是有效的,但必須確保這些證據是合法取得并且查證屬實。在收集證據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確保證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當事人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13)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2、當事人在土地征收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2)地上附著物估計的證明
(3)征地實施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
(4)證明依法申報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證明公告的圖片資料;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8)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9)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在因為拆遷事項發生糾紛的時候,如果是行政相對人對拆遷不服的,一定要及時的收集相關的證據,并且可以及時的提起行政訴訟或者是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在行政訴訟或者是行政復議的時候可以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一、拆遷有糾紛的證據如何處理?
1、拆遷有糾紛的證據,法院會對證據進行查證。
根《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拆遷糾紛的證據有哪些?
1、拆遷糾紛的證據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此外,還需要提交以下的證據:
(1)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2、當事人在土地征收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2)地上附著物估計的證明
(3)征地實施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
(4)證明依法申報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證明公告的圖片資料;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8)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9)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
向法院起訴之前,就需要收集與拆遷糾紛有關的證據。法院在收到相關證據之后,會采取相應的辦法對證據進行查證。經過查證之后,發現不屬實的,不得用來認定事實。如果糾紛當事人,是因為客觀原因無法收集相關證據,可以向法院提出證據的收集請求。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本;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后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房屋拆過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一)被人應提交的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住宅、辦公或)、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和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須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賠償安置權利的證據(包括親屬關系證明、公證書、放棄權利聲明等等);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經達成拆遷賠償協議的,還應提交拆遷賠償協議;
6、經過主管部門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二)、拆遷人應提交的證據
1、拆除房屋許可證;
2、房屋拆遷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查丈報告;
5、房屋拆遷賠償協議;
6、向被拆遷人支付現金賠償金、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等費用的憑證;
7、提供過渡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8、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查丈報告等。
三、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在拆遷糾紛中有些當事人雙方達不成協議,經行政部門裁決后,當事人不服裁決,又引起了行政訴訟。
(一)當事人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13)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二)當事人在土地征收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2)地上附著物估計的證明
(3)征地實施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
(4)證明依法申報征地的文件;
(5)征地方案
(6)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證明公告的圖片資料;
(7)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8)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9)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
一、征地拆遷補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怎么走
一般情況下,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達不成補償協議,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會做出征收補償決定。如果被征收人對該征收補償決定不服,可以通過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解決
1、行政裁決
國務院令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一、拆遷糾紛一般需要什么證據?
拆遷起訴需要的證據包括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等,此外還需要提交以下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拆遷許可證;
8、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12、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當被征收人收到相關征收拆遷信息時,首先需要整理被征收房屋的相關權屬證書及證明文件,最基本的證件包括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適用權證書,如房屋是經營性房屋,還需準備好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明,以及納稅證明等。這些證件的原件一定要留存在自己的手中。
其次對房屋的外景,內室,結構以及周圍環境進行拍照,拍照時需注意房屋的地理位置應盡量明確,同時為了證據更加嚴謹,在拍照錄像時,選取可以證明此時拍照時間點的景物
二、拆遷這一系列過程中的相關文件是什么?
1、拆遷公告,拆遷補償安置公告等告知類文件。在拆遷前,地方有關部門會發布相關文件,文件名稱多種多樣,例如:拆遷告知書,明白紙等,這時需要將這些文件進行拍照留存。
2、拆遷安置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補償協議應盡量明確具體,相關條款須列明,不能相信拆遷人的口頭承諾,空白協議絕對不能簽署,協議簽署后,被拆遷人須保留一份協議書原件。
3、房屋評估報告。當房屋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完成后,會出具一份房屋評估報告,被拆遷人對其有異議的,可申請重新復核,對復核仍有異議,可向房屋評審委員會申請鑒定,這其中的各個階段所接到的文件,都要妥善保存。
三、拆遷協議簽署后引發生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1、拆遷協議簽署后引發劑糾紛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約定等。
常見不履行約定的情形包括,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遷而引發的糾紛。
2、以下情形出現后,也有可能會引發糾紛: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訴糾紛。房屋拆遷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安置達成了協議,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當理由而拒不騰遷引發的糾紛。
(2)過渡房屋的騰退糾紛。被拆遷人按期退還周轉房即是其民事義務又是其行政義務。被拆遷人違反協議,拒絕騰退周轉房而引發的糾紛。
(3)無效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糾紛。
(4)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履行糾紛。拆遷人在安置房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安置房的結構、面積、朝向等,致使拆遷安置合同無法履行,被拆遷人堅持要求依照協議補償或安置而引發的糾紛。
●拆遷款有爭議怎么辦
●拆遷款糾紛找什么機構
●拆遷補償款糾紛案由
●拆遷補償款糾紛
●拆遷賠償案件
●拆遷補償糾紛法院受理嗎
●拆遷補償案件
●拆遷糾紛找誰處理
●拆遷款打官司
●拆遷款有爭議
●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為什么
●收集拆遷糾紛證據有效嗎為什么
●拆遷證據保全的方法
●征收拆遷案件
●拆遷資料怎么整理
●拆遷征詢流程
●拆遷征詢到拆遷需要多久時間
●拆遷案件
●拆遷案件
●拆遷調查表受法律保護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款糾紛找什么機構,拆遷補償糾紛法院受理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何樂妍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