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強制拆遷,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強制拆遷,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的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的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法律分析:政府可以強行征收土地房屋。政府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行政訴訟的,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可以強拆的情況包括:在本市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強制拆遷是以補償決定為依據的。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被征收人必須給予貨幣補償、產權交換住房和周轉住房。如果沒有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交易房屋和周轉房的位置和面積,就不能進行強拆。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不具有強制性,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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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安爽世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