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資需要喝酒嗎2025,公職人員喝酒新規,公職人員喝酒新規:該“禁酒令”明確規定,縣內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重大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活動以及接待縣外公務活動人員,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
公職人員喝酒新規:該“禁酒令”明確規定,縣內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重大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活動以及接待縣外公務活動人員,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審批、一事一購買”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嚴格控制提供酒類的數量和標準。“禁酒令”還規定,公職人員不論是正常上班還是節假日值班、執勤或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
法律依據:《關于禁止公職人員違規飲酒的規定》第四條
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含節假日值班及執勤等)和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嚴禁外出參觀考察、培訓學習期間相互宴請飲酒。確因個人婚喪喜慶等事宜需要飲酒的,科級干部必須事前將活動內容、人員范圍、飲酒標準等情況向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報備,其他干部向本鄉鎮、單位黨組織報備。
第五條
公職人員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強行勸酒、逼酒、酗酒、酒后滋事,嚴禁著工作標志服在公共場所飲酒,嚴禁攜帶密級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飲酒,嚴禁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禁止組織、參加與工作有關的私人宴請,禁止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
法律分析:
該“禁酒令”明確規定,縣內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重大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活動以及接待縣外公務活動人員,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審批、一事一購買”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分管該單位或該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審批,同時嚴格控制提供酒類的數量和標準。“禁酒令”還規定,公職人員不論是正常上班還是節假日值班、執勤或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
法律依據:
《關于禁止公職人員違規飲酒的規定》
第四條 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含節假日值班及執勤等)和工作日八小時外一律禁止飲酒;嚴禁外出參觀考察、培訓學習期間相互宴請飲酒。確因個人婚喪喜慶等事宜需要飲酒的,科級干部必須事前將活動內容、人員范圍、飲酒標準等情況向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報備,其他干部向本鄉鎮、單位黨組織報備。
第五條 公職人員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強行勸酒、逼酒、酗酒、酒后滋事,嚴禁著工作標志服在公共場所飲酒,嚴禁攜帶密級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飲酒,嚴禁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禁止組織、參加與工作有關的私人宴請,禁止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
嚴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內飲酒,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全縣范圍內開展的考察調研、出席會議、公務接待、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一般公務活動,嚴禁公款購買、飲用任何酒水,嚴禁飲用任何單位提供和私人自帶的酒水,嚴禁公款購送任何酒水;外出參加會議、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期間及公務活動之余,不得以私人聚會等任何理由飲用酒水;工作時間外倡導禁酒。公職人員酒后駕車與普通人一樣,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會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但是情節嚴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情形的,按照處罰較重的進行依法處罰。分清公職人員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界限,不僅是對公職人員的權利保障,也是對政令尊嚴的維護。對于一項政令而言,發布施行只是第一步,只有貫徹執行下去,才是真正獲得了生命。具體到慶城這條“最嚴禁酒令”,在八小時之外,當地又該如何對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是否能承擔得起為此而付出的行政成本,這些顯然都應在考量范圍之內。
從實踐來看,即便工作時間禁止飲酒早已成社會共識,但現實中,一些公職人員通過種種方式變通繼續“過酒癮”的案例并不少見,各級監管部門為此也付出了不小的監管成本。
如果“最嚴禁酒令”只是寫在紙上,并無任何配套監督措施,這對于當地行政法規的權威性也是一種消解,好事沒辦好,反而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
飲酒的危害:
1、刺激胃黏膜大量飲酒首先會讓胃遭殃。酗酒者隔天醒來,往往是胃最先感到不舒服,這是因為酒精會對胃黏膜產生刺激。長期飲酒,高濃度的酒精在胃內停留,易致糜爛性胃炎和消化道出血。
2、傷害肝臟 酒精進入人體后需要通過肝臟代謝掉,所以,過量的酒精會直接損害肝臟健康。長期大量飲酒,患上酒精性肝病的風險會明顯增加;
3、短時間內狂飲或者短期內(3天以上)連續每天大量酗酒,可引起急性酒精性肝炎,甚至出現急性酒精中毒,從而導致死亡。
【法律依據】
《關于禁止公職人員違規飲酒的規定》 第四條
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含節假日值班及執勤等)和工作日八小時內一律禁止飲酒。
法律分析:工作日午間飲酒屬于違反八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干部工作日午間飲酒,影響黨政機關正常工作效率,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危害較大。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工作日午間飲酒,一般將其認定為違反工作紀律,給予政紀處分。
根據《關于嚴禁機關工作人員影響公務和形象飲酒行為的暫行規定》,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較輕的,按照管理權限,由有關機關和單位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組織處理。情節嚴重并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七條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第八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第九條 對于違犯黨的紀律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出檢查或者進行通報批評。對于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后,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組;
(二)解散。
第十條 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公務員酒后駕車如果被處以拘役,按照《公務員法》將被開除公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嚴禁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日內飲酒,嚴禁在值班和執行公務時飲酒;全縣范圍內開展的考察調研、出席會議、公務接待、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一般公務活動,嚴禁公款購買、飲用任何酒水,嚴禁飲用任何單位提供和私人自帶的酒水,嚴禁公款購送任何酒水;外出參加會議、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期間及公務活動之余,不得以私人聚會等任何理由飲用酒水;工作時間外倡導禁酒。公職人員酒后駕車與普通人一樣,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會被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但是情節嚴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情形的,按照處罰較重的進行依法處罰。分清公職人員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界限,不僅是對公職人員的權利保障,也是對政令尊嚴的維護。對于一項政令而言,發布施行只是第一步,只有貫徹執行下去,才是真正獲得了生命。具體到慶城這條“最嚴禁酒令”,在八小時之外,當地又該如何對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是否能承擔得起為此而付出的行政成本,這些顯然都應在考量范圍之內。
從實踐來看,即便工作時間禁止飲酒早已成社會共識,但現實中,一些公職人員通過種種方式變通繼續“過酒癮”的案例并不少見,各級監管部門為此也付出了不小的監管成本。
如果“最嚴禁酒令”只是寫在紙上,并無任何配套監督措施,這對于當地行政法規的權威性也是一種消解,好事沒辦好,反而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
飲酒的危害:
1、刺激胃黏膜大量飲酒首先會讓胃遭殃。酗酒者隔天醒來,往往是胃最先感到不舒服,這是因為酒精會對胃黏膜產生刺激。長期飲酒,高濃度的酒精在胃內停留,易致糜爛性胃炎和消化道出血。
2、傷害肝臟 酒精進入人體后需要通過肝臟代謝掉,所以,過量的酒精會直接損害肝臟健康。長期大量飲酒,患上酒精性肝病的風險會明顯增加;
3、短時間內狂飲或者短期內(3天以上)連續每天大量酗酒,可引起急性酒精性肝炎,甚至出現急性酒精中毒,從而導致死亡。
法律依據
《關于禁止公職人員違規飲酒的規定》 第四條
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含節假日值班及執勤等)和工作日八小時內一律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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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招商引資工作需要喝酒嗎,政府招商引資項目政府給錢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孫潔凝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