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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寫永久使用是不是無效
土地承包合同寫永久使用不會造成承包合同無效,承包期限永久視為約定不明確,雙方可以補充約定,如果不能協商的,雙方可以隨時解除承包合同。
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農村土地承包的經營起和范圍有哪些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的利益關系。
農村土地的范圍: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典中規定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有訴訟時效,是三年。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有訴訟時效。根據民法典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民法典中土地居間合同是不是有效
我國法律沒有禁止合同居間,如果居間合同即中介合同能夠滿足以下條件的,就是有效的:
一、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作為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法典》規定的民事行為能力。即作為合同主體的自然人,應該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作為合同主體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它們的行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登記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濟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組織只有在它們的經營范圍內簽訂的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二、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為一切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
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或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行為,都將導致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時,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合同的內容和目的不得損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
此外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合同還應當符合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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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
來源:頭條-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寫永久使用是不是無效,民法典土地租賃合同糾紛中是不是有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