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江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案情回顧江先生是浙江省千島湖某某村村
委托人 :江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案情回顧
江先生是浙江省千島湖某某村村民,在村內承包了土地。自縣政府發布了《征收方案公告》,其承包地就被列為征收范圍。在江先生未得到合理補償的情況下,其土地就被強制平整、附著物也被損壞。該行為對江先生的合法財產及權益造成了巨大損失。因此他當下決定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了解案件詳情后,協助江先生經過了協商、溝通、復議等重要程序,也取得了一定進展。隨后,針對強制平整土地行為,圣運律師協助江先生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認為平整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行為并不違法。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并聽取意見。違反土地管理法律規定,阻撓國家建設且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本案中,在江先生未交出土地的情況下,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也沒有作出責令交出土地的情形下,直接就實施了強制平整,該行為明顯違反了法律規定,屬于違法行為。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確認了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江先生的承包地實施的強制平整行為違法。該勝訴結果為下一階段圣運律師協助江先生的維權計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期望江先生的合法權益能夠盡早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