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法律主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等規定,企業收到政府給予的拆遷補償款不繳稅的。然而以下幾點值得注意:1、企業所得稅可以不在當年計入應繳納所得稅;2、拆遷補償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等規定,企業收到政府給予的拆遷補償款不繳稅的。然而以下幾點值得注意:1、企業所得稅可以不在當年計入應繳納所得稅;2、拆遷補償款可不用繳納營業稅;3、土地增值稅可以依法免繳;4、印花稅可不繳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四十五條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繳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款一般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個人所得稅:
1、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3、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4、保險賠款;
5、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6、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7、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8、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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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
來源:頭條-拆遷補償款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