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規(guī)定●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城管強拆的法律依據。
1、案件受理登記2、現場勘察記錄3、簽發(fā)《停工(核查)通知書》(應注明:A、上述行為書面說明;B、本人身份證明材料;C、房屋相關材料)。4、填寫《案件立案審批表》(簽承辦人意見及依據,然后交領導審批同意后做調查筆錄)。5、做《調查詢問筆錄6、給規(guī)劃部門發(fā)商請函,認定是違法建筑。7、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承辦人意見及依據,報領導審批)。8、簽發(fā)《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并告知其陳述、申辯權。9、送達回證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11、填寫《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將《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報區(qū)政府備案。12、簽發(fā)《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13、簽發(fā)《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限其在7天內自覺履行行政決定。14、送達回證(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可以一次性同時送達)。15、7天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16、簽發(fā)《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17、送達《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18、張貼《強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內自行拆除,離發(fā)《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1個月)。19、擬定強拆方案,組織強制拆除制作強拆現場筆錄,此時離發(fā)《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三個月后,達到行政復議、訴訟期時間要求。
行政機關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物必經程序:1、調查取證階段(案件調查及現場勘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等)2、立案告知階段(立案審批表、限期拆除告知書)3、審核決定階段(處理審批表、限期拆除決定書)4、強制執(zhí)行階段(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強制拆除公告)說明:1、其中《限期拆除決定書》、《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為說理式文書,連同《限期拆除告知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須按照《民事訴訟法》送達要求給當事人,當事人若不在現場或拒絕接收,可在違建現場張貼除《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以外的有關文書。2、部分法律文書時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等文書之間開具時間視違法建筑物的面積、社會影響程度等情況合理而定?!稄娭茍?zhí)行決定書》必須給當事人留足最長三個月的訴訟期限?!稄娭撇鸪妗房梢耘c《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一并發(fā)放,或者在《強制執(zhí)行決定書》期滿前發(fā)放。3、有關現場核查的問題:應在分別開具《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后按合理期限內對當事人是否自拆情況進行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對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下稱行政強制法)作了嚴格規(guī)定,即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強制拆遷的法定流程: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zhí)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zhí)行機關的執(zhí)行。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zhí)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6、強制執(zhí)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根據《裁決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實施強制拆遷的時候,不得采取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非法手段進行。
在違章建筑的拆除過程中,行政機關應當查明事實,分門別類依法予以處理,其步驟如下:一、查明事實階段即查清違章建筑形成的時間、原因、結構、面積、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糾紛,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情形,是否已經行政執(zhí)法機關查處等。對已經查處的按查處的結論辦理,對未經查處的,進入下階段。二、處理和處罰階段1、處理和處罰的程序(1)按時間分類分流。根據本地城市規(guī)劃的具體時間合情合理地確定違章建筑的時間界限。劃定兩個時間點,在第一個時間點前的一律補辦手續(xù),不予處罰,作合法建筑處置:在第一個時間點之后,第二個時間點之前的,從寬處理,能不拆除或沒收,一律不處以拆除或沒收;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一律不予行政處罰:在第三個時間點之后的要從嚴處理。(2)按是否存在違章建筑的行為同時違反了兩個以上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情形為標準分類分流。若不存在這一情形,則一般是只違反建設規(guī)劃的,則交由建設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若存在這一情形的,則由一個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處理。(3)作出處理或處罰決定。然后根據處理或處罰決定分別處置,對補辦手續(xù)的,進入補辦手續(xù)階段;對處以沒收或限期拆除的,進入執(zhí)行階段。2、處理或處罰時應當掌握的幾個原則(1)從舊兼從輕的原則。(2)優(yōu)先從重處罰的原則。(3)正確適用沒收和拆除的原則。(4)正確認定違章建筑面積的原則。三、補辦手續(xù)階段對依法應當直接補辦手續(xù)或經過處罰后要求補辦手續(xù)的,由違章建筑的當事人到相關行政部門補辦手續(xù)。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無論當事人是否補辦了手續(xù),其對建筑物的相應權利已得到有權行政機關的認可,故當事人享有相應的物權,從而成為拆遷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其享有被拆遷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當事人在補辦手續(xù)后進入簽定安置補償協(xié)議階段;當事人不補辦手續(xù)的,可經拆遷人申請,進入行政裁決階段。在此階段,相關行政部門應將當事人補辦手續(xù)的情況及時通報給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根據當事人建筑物的實際用途、時間等決定是否追繳營業(yè)稅、所得稅。四、簽定安置補償協(xié)議階段在此階段,由拆遷雙方自行確定安置補償方案。對協(xié)商不成的,經一方當事人申請可進入行政裁決階段;對達成協(xié)議后,被拆遷人拒不履行的,經拆遷人申請,可進入強制拆遷階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五、行政裁決階段對拆遷當事人經協(xié)商未能達協(xié)議,經一方當事人的申請行政裁決的,行政機關應予受理。行政機關在受理后,應及時將申請人的申請書及證據發(fā)送給對方當事人,并告知其權利與義務。行政機關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在法定期限內就安置補償作出行政裁決決定,并明確當事人搬遷的期限。六、強制執(zhí)行階段對于被拆遷人(即違章建筑的當事人)不履行安置補償協(xié)議或安置補償裁決的,經申請,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強制執(zhí)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強制執(zhí)行程序強制執(zhí)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責成相關行政部門組織行政強制拆遷,強制被拆遷人搬遷,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1.上門溝通,解釋規(guī)定,限期自拆。2.下達限期拆除通知自拆。3.逾期訴諸法院下達限時自拆通知。4.逾期城管依法律程序進行強拆。
1)行政強遷,經區(qū)、縣房地局申請,由區(qū)、縣人民政府責成區(qū)、縣房地局和公安機關等有關機關部門實施的強遷;根據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實施強知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道關辦理證據保全?! ?)司法強遷,由區(qū)、縣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實施的強遷。 實施強遷的同時,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補償安置同時實施?! 娭撇疬w的程序: 一、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 → 審查 → 組織聽證 → 報批 → 證據?;厝?→ 實施 二、強制拆遷條件: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裁決并送達拆遷當事人; 2、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過裁決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未搬遷; 3、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作了補償安置或提供周轉用房的; 4、拆遷人依法向公證機關辦理證答據保全的; 5、有要求必須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理由的。
工作方法,要求可能不太一樣吧我們是,一個案件無論舉報和巡查發(fā)現,第一步是做現場勘查和詢問調查筆錄,調查清楚后對當事人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停止施工或限期拆除,期間做當事人的工作,勸他自行拆除,到期不拆的上報政府請求強制拆除,強拆期間一般有公安和公證處配合,有時候120急救和交警還有電視臺的也帶著,一般都是先由公安局的拉警戒線并控制當事人,然后找點人,搬當事人違章建筑內的東西,中間由公證處全程公證,然后就強拆唄,現在違章建筑工作難做了,所以我們現在要求每拆一處都必須把法律程序走完了,要不然真出點事說不清楚如果期間當事人不配合調查,或不簽字,就帶著公證處的去
按照法規(guī),接到違建舉報,城管核實現場,,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現場勘驗,找當事人詢問情況,制作調查筆錄認定違建性質(找不到當事人通過旁證筆錄或通過規(guī)劃部門認定),立案,下達違法通知,聽證通知,違法建設拆除通知,這需要一到兩個工作日。違法建設拆除通知一般會要求當事人三到七個工作日自拆,逾期未自拆且未要求聽證的,會下達違法建設強拆通知,一般會在三個工作日之后,在此期間會有一次催告,針對一棟違建樓房,城管會向政府書面匯報,在政府批復后,組織人員機械,到期后,組織強拆。
依據我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的規(guī)定,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時候,違法建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所以城管是可以強拆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七條: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八條: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違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機關經調查取證,確認建筑物違章后,對違章搭建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違法建設行為。搭建人拒不拆除違章建筑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依法向其發(fā)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擬處罰結果和被處罰人陳述、申辯等權利。法律設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處罰公開,保護當事人陳述權、申辯權的充分行使。當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由行政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城管強拆的法律依據
●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規(guī)定
●城管強拆怎么辦
●城管強拆違法嗎
●城管強拆需要出示什么手續(xù)
●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城管強拆房子怎么處理
●城管強拆怎么對付他們
●牡丹辦事處拆遷補償標準,根據相關規(guī)定城管有沒有執(zhí)法權: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福州拆遷停水停電補償標準,城管下達整改通知單后,多久強拆: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固陽縣城管局電話,固陽縣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免費小說拆遷補償,城管可以管物業(yè)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沿灘新城管委會,沿灘區(qū)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福州關于違建拆遷之補償辦法,違建城管不管怎么投訴: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北林區(qū)城管電話,北林區(qū)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察哈爾右翼后旗城管局,察哈爾右翼后旗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察哈爾右翼前旗城管局,察哈爾右翼前旗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來源:頭條-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城管強拆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投稿:范宸嘉
內容審核:索建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