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糾紛調解簡報,征地拆遷糾紛解決辦法:1、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3、征地信
征地拆遷糾紛解決辦法:
1、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一、解決農村征地補償糾紛的辦法
處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復議裁決、民事訴訟、征地補償協調、裁決等方式,根據個案的不同特點應當啟動不同的法律程序。農村征地補償糾紛的解決方式:征地糾紛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訴,有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們所說的“民告官”,這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制度。征地補償協調裁決。征地補償裁決也可以稱之為征地補償協調與裁決,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機制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協調,而是裁決,協調是裁決的前置,未經協調的不能進入裁決。征地糾紛中的民事訴訟。在征地糾紛中,大多數進行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時為數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訴訟,有時候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如對于非法占地的行為,從民事角度考慮我們可以起訴民事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行政拆遷訴訟案件需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則調解,法院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組織雙方當事人和解,制作書面調解書,調解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一般情況下,民事拆遷補償糾紛案件會在法院受理范圍內。拆遷索賠案件的受理與否將取決于其是否符合立案條件。符合條件的案件通常會得到法院的關注和受理。起訴應當符合一定條件,包括原告、被告、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受案范圍和管轄等。拆遷補償糾紛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拆遷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或公證機關申請仲裁或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過公證,保證其真實性和合法性。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民事拆遷補償糾紛案件會在法院受理范圍內。然而,拆遷索賠案件的受理與否將取決于其是否符合立案條件。符合條件的案件通常會得到法院的關注和受理。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一、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處理
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事實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不必須公證,公證與否看當事人的約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只要是雙方協商自愿后簽名蓋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產生約束力。
但如果拆遷的房屋屬于管理部門代管的,那么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實行強制性公證。通過公證,保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對協議的疑慮。另外,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結語
拆遷補償糾紛可以通過訴訟解決,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案件會得到法院的關注和受理。起訴應當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過公證,保證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章 補 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十一條 賠償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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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路洋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征地拆遷糾紛調解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