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告我我可以反告嗎,被告人可以反告對方,起訴流程如下: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可以反告對方,起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提交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以及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遺囑、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被誣告可以反告。故意誣告,如果證據充分,而且造成了當事人嚴重的損害,那么是可以定為誣告陷害罪的。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
反訴必須符合民訴起訴的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起訴后如何反告對方:
1、首先,民事訴訟中的反訴,必須是要在已經作為被告,已經被原告起訴之后才能提起;
2、其次,在對方起訴之后,如果提出反訴的話,反訴的事實必須和現在的訴訟的事實一致;
3、再次,具備了上述條件之后,還要就上述情況收集必要的證據,這樣反訴的成功率就要搞很多;
4、撰寫反訴書,寫明反訴的事實、理由和證據;
5、將反訴書以及前期收集的材料一起,提交給正在審理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反訴,是指在正在進行的訴訟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的原告為被告提起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法律分析:
可以進行反訴。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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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別人告我我可以反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