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細則●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全文●成都市拆遷安置政策。
一、成都安置房拆遷的全部規定是什么?
成都市中心城區拆遷安置房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拆遷安置房的監督管理,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中心城區危舊房改造順利實施,根據《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成都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區(含高新區)范圍內城市房屋拆遷安置房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拆遷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房屋拆遷活動中經市拆遷管理部門備案并公告用于安置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的房屋,是拆遷安置資金的實物表現形式。
第四條拆遷安置房的監督管理實行動態監管、備案公告、專項使用、統籌調配的原則。
第五條拆遷安置房源由房屋登記部門采用樓盤表進行管理。現房應當具備房屋所有權證。期房包括在建商品房、返遷安置房和以拆遷安置項目立項的在建房屋,其中在建商品房應當具備預售許可證,返遷安置房應當具備經市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和區房產管理部門同意備案的意見書,以拆遷安置項目立項的在建房屋應當具備市規劃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六條拆遷安置房的使用由市拆遷管理部門通過建立拆遷安置房源管理信息庫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網上備案子系統進行監管。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實行網上備案,并提供網上查詢。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備案信息的變更和撤銷,應當經市拆遷管理部門同意。
第七條拆遷人在申請辦理拆遷許可證時應當提交《安置房屋清冊》、安置房屋權利來源合法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
《安置房屋清冊》應當包括拆遷安置房的地址、幢(棟)號、單元、樓層、房號、戶型、建筑面積、權屬等詳細情況。
購買現房作為安置房的,應當提交拆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拆遷人購買安置房的合同及預告登記證明;購買期房作為安置房的,應當提交拆遷人購買安置房的合同及備案證明。
通常我們所說的城市拆遷安置辦法主要是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而制定的。本條例于2001年6月6日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共計五章四十條。
目前,本條例已被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廢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而制定,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第590號令,公布并施行。
該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但是該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以上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如有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本站刪除。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省政府同意,現發布《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與《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配套實施。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行為,保障房屋拆遷順利進行,維護拆遷評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被拆遷房屋在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含高新區)內的,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房地產估價機構(以下簡稱估價機構),應當具有二級以上資格等級,并向市房產管理局備案;被拆遷房屋在其他區(市)縣的,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估價機構,應當具有三級以上資格等級,并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條 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包括對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和分戶評估,分類評估是指估價機構對拆遷范圍內的被拆迂房屋,按照區位、結構、用途等分類進行的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的評估,分戶評估是指估價機構對被拆遷房屋,按戶根據房屋的區位、用途、結構和建筑面積,結合該房屋的樓層、朝向、成新等因素進行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評估。
第五條安置房屋的評估方式,屬于集中成片安置的住房,按照被拆遷房屋分類評估的辦法按幢或者住宅區進行評估,不作分戶評估;屬于非住宅房屋和零星安置的住房,實行分戶評估。
第六條 拆遷人可以采取協議的方式確定估價機構進行分類評估,也可以從申請拆遷補償評估的估價機構中以抽簽方式確定估價機構進行分類評估。確定估價機構時,拆遷人可以邀請被拆遷房屋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進行監督。
拆遷人委托確定估價機構時,應向委托的估價機構出具房屋拆遷許可證,并與委托的估價機構簽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書面委托合同。但在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前,估價機構不得進場評估。
第七條 估價機構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估價操作規則》等規定,對被拆遷房屋和安置房屋進行價格評估,并向評估委托人出具評估報告。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估價操作規則》由市房產管理局制定。
第八條 拆遷人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后,在拆遷動員時,應向被拆遷人公布所委托的估價機構和估價機構進場評估的工作安排。
估價機構進場后,被拆遷人應當配合估價機構對其被拆遷房屋的萍估工作。
第九條 估價機構應在拆遷動員后的10日內出具分類評估估價報告。實行現房集中成片安置的,對拆遷入提供的安置住房應當同時按照被拆遷房屋分類評估的辦法進行評估。
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價格和集中安置住房的分類評估價格,由拆遷入在拆遷現場予以公布。
第十條 因特殊原因確需實行過渡安置的,應當征得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書面同意。安置房屋的價格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評估確定,但被拆遷人應當按照拆遷協議按期搬遷。
第十一條 同一拆遷項目的被拆遷房屋和集中或者成片安置住房的分類評估,拆遷人只能委托同一估價機構進行一次性評估。
第十二條 實行貨幣補償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參照公布的分類評估價格協商議定。
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確定后,在結算被拆遷房屋與安置房屋的價差時,安置房屋的價格,屬于集中或者成片安置住房的,按照本規定第五條的規定結合樓層差價確定;屬于非住宅房屋或者零星安置住房的,按照分戶評估的價格確定;屬于過渡安置的,待安置房屋建成后評估確定。
第十三條 拆遷當事人參照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價格,就補償金額達不成協議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以分戶評估的價格確定。分戶評估的估價機構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共同委托,協商不成的,可以在雙方當事人提出的估價機構名單中采取抽簽等方式確定,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申請公證。估價機構不得接受拆遷當事人單方對被拆遷房屋的分戶評估委托。
第十四條 拆遷當事人就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達不成一致,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受理后,應當委托估價機構進行評估,并以評估結果作為裁決的依據。對該被拆遷房屋已作過分戶評估的估價機構,不得作為指定的估價機構。
第十五條 進入裁決程序后,被拆遷入不配合指定的估價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的,該房屋原已進行分戶評估的,以原分戶評估的結果作為裁決的依據;因被拆遷入無理阻撓,估價機構無法進行評估,而進入裁決程序前該房屋又未進行分戶評估的,以分類評估的價格作為裁決的依據。
第十六條 估價機構收取評估費,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和安置房屋的評估由拆遷人承擔;被拆遷房屋的分戶評估費用,由拆遷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各承擔50%;裁決涉及的評估由申請裁決方承擔。評估費的收取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估價機構及其估價師應當嚴格遵守本規定,禁止下列行為:
(一)轉讓拆遷補償評估業務或者允許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從事拆遷補償評估業務;
(二)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估價操作規則》,出具虛假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嚴重失真,或者惡意串通損害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不接受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拆遷補償評估的監督。
第十八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活動的監督。估價機構及其估價師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房地產估價主管部門降低或者取消其房地產評估資格,給拆遷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與《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配套施行。省人民政府對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房屋拆遷補償價應如何評估
以上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如有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本站刪除。
一、 拆遷補償的方式 房屋產權調換與貨幣補償
被拆遷人有選擇的權利
例外情形:
1.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2.共有產權,共有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
3.拆遷產權有糾紛的房屋,拆遷期間糾紛未解決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
4.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5.抵押人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重新設置抵押權的,只能作產權調換;6.拆遷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實行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二、 對非住宅房屋的認定
三、 被拆遷人提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的處理
四、 拆遷當事人對分類評估價不符的處理
五、 確定拆遷安置房面積的依據
公轉私房屋使用面積換算建筑面積可采用使用面積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結構的系數予以確認:.木結構:1.12;磚木結構:1.18;磚混結構:1.34
如果拆遷當事人申請產權監理處復丈的,以產權監理處復丈的結果為準。
六、拆遷租賃房屋的規定
1.公房;
2.私房
六、 拆遷房改住房或者補貼給個人的部分產權住房的規定
七、 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規定
八、 拆除圍墻等附屬物的規定
拆除圍墻、水井和爐灶等的補償標準,可參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拆除非獨家所有的門道、廁所、過廳、巷道、樓梯間等附屬房屋,由拆遷人按評估價給予經濟補償。
九、 對安置房屋地點的規定
十、 對安置住房建筑面積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
十一、對安置住房的樓層差價的規定:1.底樓有小院的上浮4%,無小院的上浮2%;2.
二、四樓上浮3%;3.三樓上浮5%;4.五樓不浮動;5.六樓下浮7%;6.七樓下浮10%
十二、 住宅產權調換的面積計算規定:
1.拆除平房;
2.拆除樓房
十三、對共有產權住房拆遷安置的規定:對拆遷共有產權住房實行產權調換的,只對房屋實際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進行安置,對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權人不予安置。安置后的房屋產權調換后,產權仍屬全體共有人所有。
十四、 對私有住房產權調換的結算補差規定:
1. 一次性付款的;
2. 分期付款的;
3.拆遷私有自住房屋,被拆遷人房屋產權證記載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他處無住房,并持有低保證,前者安置房為套
一,后者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優惠。)
十五、對符合發放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條件的被拆遷人可由被拆遷人提出申請,拆遷單位統一申報,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一次性發放五年的廉租補貼。
十六、拆遷殘疾人的房屋,應當本著方便生活的原則在安置房樓層上給予照顧,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和搬家費時,對具有城市生活最低保障金領取證的殘疾人,應當比規定標準提高20%;需對殘疾人作過渡安置而其自行解決過渡房確有困難,拆遷單位應提供周轉房妥善處理。
十七、單位自建并由職工居住的宿舍、具有本城市正式戶口的居民個人修建的自住無證房屋拆遷,以1981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決制止城市違章建設的通知》為時限,在此以前修建的如果建筑結構正規、經拆遷單位審查后,可參照有證房屋進行拆遷補償;在此之后修建的,拆遷單位可酌情給予工料補償(規劃行政部門認定的違章建筑除外)。
十八、拆除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用房,應當進行分戶評估,實事求是地制定和實施拆遷方案。
十九、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的規定。
1.拆遷住房;2.拆遷非住宅;3.實行過渡安置的;4.按戶支付
二十、對臨時安置補助費的規定
1.實行貨幣補償的(180日);2.安置房是期房且拆遷人不能提供周轉用房的(磚混過渡期限不超過18個月,框架結構過渡期限不超過30個月)
具體標準見成房發【2001】101號文第十五條的規定
二十一、對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的規定
1. 實行貨幣補償的(90日);
2. 安置營業房是期房且拆遷人不能提供過渡房的(過渡期限不超過18個月,框架結構過渡期限不超過30個月);
3.實際從業人員的確定;
4.補償標準:五城區(含高新區)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區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準,其他區(市)縣以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準。
二十二、以房屋產權調換方式異地安置的營業性房屋,如因其安置小區入住率較低等客觀條件導致被拆遷人在短期內暫時無法正常經營的,拆遷人可酌情發給相應的補助費。
以上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如有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本站刪除。
拆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經_________批準,在成都市______________地區進行項目建設,修建______________。甲方遵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成都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的規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字_________號《拆遷許可證》。雙方按照批準的拆遷安置方案規定,協商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拆遷范圍內涉及乙方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_________結構________用途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需拆除。乙方負責出具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有效證照)。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在三十日內交甲方按規定送有關部門注銷。并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搬遷完畢。乙方上述房屋如有產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二、根據,甲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對乙方進行貨幣補償。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騰空房屋交付甲方,甲方應一次性付清乙方貨幣補償款_________元,由乙方自行解決安置用房。
三、甲方以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樓_________ 座_________間(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與乙方進行產權調換,附調換房屋平面圖。甲方按價_________元/平方米與乙方房屋價_________元/平方米結算,_________方補給_________方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將調換的房屋交付乙方,同時結清房屋差價。甲方應負責辦理調換房屋產權證交乙方,辦證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應支付乙方設施拆遷補償費
1.煤氣_________元
2.獨立電表_________元
3.電話_________元
4.有線電視_________元
5.獨立水表_________元
6.電熱_________元
五、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承租人)次搬遷補助費,停產、停業費、合法待工人員補助費
1.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承租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甲方調換給乙方的房屋,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并執行國家保修規定,按規定實施物業管理。
七、甲方在建設期間為乙方在_________區_________街(巷)_________號提供_________間建筑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周轉過渡,過渡期為_______個月。乙方同意在建設期間自行周轉過渡,過渡期為_______個月,甲方按乙方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付給乙方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元。
八、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辦法
1.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搬遷,甲方可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在訴訟期間先予執行。
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期限安置乙方房屋應按《成都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增發乙方過渡費。
3.本協議簽訂后建設項目性質經批準改變,甲方應在30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改變后的建設項目性質與甲方協商變更本合同的相關約定。
4.對本合同有爭議,雙方選擇(_________)方式解決
A.申請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B.訴訟。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陸份,除雙方各執一份外,余送有關部門存檔,該協議雙方簽訂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二條四川省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件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互相配合,保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城市房屋拆遷實行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未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不得實施拆遷。
●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最新
●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全文
●成都市拆遷安置政策
●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細則
●成都市拆遷條例
●成都市拆遷政策是按什么文件
●成都市拆遷補償政策
●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全文
●成都市拆遷安置人口的認定
●成都市拆遷安置文件
●成都市拆遷辦公室電話地址查詢(成都市拆遷辦公室電話地址查詢)
●成都市拆遷辦公室電話是多少號(成都市拆遷辦公室電話是多少號啊)
●成都市成華區拆遷片區有哪些(成都市成華區拆遷片區有哪些小區)
●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查詢地址(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查詢地址在哪里)
●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號碼查詢(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號碼查詢平臺)
●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號碼是多少(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號碼是多少啊)
●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是多少號(成都市拆遷投訴電話是多少號啊)
來源:頭條-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成都市拆遷安置管理辦法最新
投稿:周霖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