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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房屋拆遷裁決規程3月實施———
記者從建設部了解到,從今年3月1日起,拆遷單位采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將依法予以處罰,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建設部近日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中規定的。
■行政調解程序出臺
《裁決工作規程》明確了行政裁決及強制拆遷的程序。《裁決規程》對拆遷人、被拆遷人申請裁決需要提供的材料,受理申請、做出裁決和強制執行的條件、程序、時限,裁決書的內容以及不服裁決的司法救濟程序等做出了詳細規定,并明確要求書面裁決和申請強制執行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據介紹,新規定增加了行政調解程序。《裁決規程》規定,申請裁決必須提供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出具裁決終結書;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作出書面裁決。部分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裁決時應當予以確認。
從今年開始,我國拆遷將建立聽證制度。根據《裁決規程》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
■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作鑒定
新規定確立了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裁決原則。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未經房屋所在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家評估委員會進行鑒定,并以鑒定后的估價結果作為裁決依據。
新規定完善了拆遷裁決的司法救濟程序。當事人對行政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行政裁決工作人員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應當回避。
■申請強制拆遷必須提供7個方面要件
另據記者了解,從今年開始,申請強制拆遷必須提供7個方面要件。而且,未經行政裁決,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行政強制拆遷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記者還了解到,新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提出了處理意見。
一、四川省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四川省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房屋面積和房屋的市場評估的價格計算。
1、人均耕地在1畝及1畝以上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種植業的平均年產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減少0.1畝其兩項補償費倍數相應增加3倍,但兩項補償費倍數之和不超過30倍。
2、征用耕地前三年種植業的平均年產值以統計部門調查公布的數額為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對交通能源、大型水利、水電等項目建設用地,所在市、縣的統計、國土資源和農業部門應對被征土地的產值進行實地調查,不得使用全縣的平均年產值數據。
二、征收土地的管理規定是什么?
市行政區域征地補償安置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征地補償安置,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下同)進行補償安置的行為。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各鄉(鎮、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的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拆遷商業、辦公、生產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以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區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為準,由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實際從業人員(不含臨時人員)支付。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一次性發放3個月補助費。
拆遷人對被拆遷者提供搬家補助費,補助標準為住宅每戶補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或由拆遷人組織搬遷,據實補助搬家費用。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對于房屋進行拆遷,那么計算拆遷安置補償標準的時候,是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共同來進行確定的,因為涉及房屋補償時,需要確定一下當地的房屋市場評估的價格,然后結合房屋的建筑面積,綜合的進行認定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四川省土地征用補償新標準一般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到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到六倍;
3、青苗補償費。
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費。具體查看下方區片綜合地價。
四川省成都市區片地價四川省眉山市區片地價四川省瀘州市區片地價四川省涼山區片地價四川省樂山市區片地價四川省廣元市區片地價四川省廣安市區片地價四川省甘孜州區片地價四川省德陽市區片地價四川省達州市區片地價四川省巴中市區片地價四川省阿壩州區片地價
四川省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拆遷人拆遷房屋時,對被拆遷人以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不提供實物住房。補償的貨幣數額根據房地產對拆遷房屋評估的價格來確定;
2.、產權置換
拆遷人拆遷房屋時,拆遷人實際解決被拆遷人的住房問題,以提供給被拆遷人住房,被拆遷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拆遷的房屋情況進行選擇,最后結算新的住房和拆遷房屋之間的差價。
綜上所述,房屋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償:(一)土地補償費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計算;2、征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征用其他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八倍計算;3、征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4、征用其他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6、征用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二)安置補助費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征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征地前被征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頃,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2、征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3、征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補償費,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確定;2、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人工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3、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者作價收購。前款規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每公頃低于一萬八千元的,按一萬八千元計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一、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規定是什么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耕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幼苗補償費。耕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到十倍。耕地安置補助費按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貼標準是前三年耕地平均年產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貼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了被征用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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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四川拆遷新規3月1日,四川拆遷新規3月1日實施
投稿:卞菲雅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