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分房怎么分配,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拆遷分房怎么分配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拆遷補償按戶口還是人頭●拆遷分房怎么分配規則●拆遷分房怎么分配的。
1、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婚后被拆遷,分得拆遷安置房的情況。這里又分兩種情況,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采用的回遷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實行“拆一還一”取得的回遷房,這種情況應當認定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它只是婚前個人財產形式的一種轉化,如果在拆遷安置過程中,因增購面積而夫妻二人繳納了部分費用,這部分費用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出資,在確定房屋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同時應當將繳納費用的一半予以返還另一方。另一種情況是,被拆遷房屋是集體土地性質的,安置時“按人頭”計算面積的,夫妻雙方當然對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積享有一定份額。而對于增購面積,如果用被拆遷房屋的面積進行折抵的,屬于被拆遷房屋所有人一方;如果是夫妻二人繳納部分房款購買的,二人對于增購面積均有份額;屬于“折抵與現款”相結合的,要確定相應的比例再進行分割。2、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安置時“按人頭”計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遷安置面積,那么夫妻雙方對于回遷房屋產權享有一定份額,而不論回遷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是對一方的贈與,應當視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那么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遷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3、被拆遷房是夫妻雙方婚后所建或購買的,所得回遷房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由于拆遷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樣化,房屋權屬狀態也是多樣化,具體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a、以產權置換的方式取得的種類:(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1、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此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被拆遷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權是在結婚登記之后取得的,被拆遷房和安置房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此種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3、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遷房與安置房產權調換之間的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原被拆遷私有住房的評估價值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依法分割。5、被拆遷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該房拆遷,安置房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差價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拆遷安置房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拆遷時承租人購買的原公有住房的評估價值可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處理。b、以房屋補償的方式取得的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遷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時與其他家庭成員以房屋補償方式共同安置的拆遷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為其單位能夠支付該拆遷安置房供暖費等原因,父母才將承租人寫成了該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齡、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為產權房的,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家庭共有財產此種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在財產分割時,應酌情考慮該房產來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權利及享用父母工齡內涵的福利性、優惠性價值等等因素。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該房屋拆遷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權的,離婚時雙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婚前與父母及其家庭成員共同以房屋補償方式安置的拆遷房,雖然結婚5年以上,離婚時未經其他共同安置人同意,另一方不可以承租。因為其不是拆遷安置房的共同安置人,共同
通常拆遷時每戶都會選擇期房安置,如果開發商尚未辦理出期房的大產證,即房屋的面積、地址均不明確的情況下,一般不能處理房屋的確權與分割。一、房屋動遷后家庭內部因為對動遷款分配不均或者安置房屋分配產生爭議,很多人都希望盡快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但起訴的時機往往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作出正確的選擇,這樣才能事半功倍,減少訴訟成本,最快地實現訴訟目的。二、因為不動產物權尚未明確,過早處理可能會使法律文書與將來房屋物權登記產生沖突,反而造成生效法律文書無法執行的后果。三、除非所有安置對象對訟爭期房的歸屬或者價值能夠協商達成一致,且房屋實物已經建造完畢,才有可能預先處理。而如果本戶所有安置人員對安置房屋的歸屬能夠達成初步一致的,則對于多余的貨幣補償款可以盡早進行處理。擴展資料:動遷安置房屋購置1、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2、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3、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4、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最好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動遷安置房
根據戶口確定被拆遷人,拆遷款在被拆遷人之間分配或對拆遷分配房屋共同所有。
離婚時,拆遷安置房的分割分兩種情況:1、對于雙方均是被拆遷安置人口的,該房屋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根據房屋的實際使用情況和雙方的經濟條件予以分割。2、對于僅有一方為被拆遷安置人口的,只要該房屋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也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分割時應適當考慮房屋的來源,將所有權判歸被拆遷安置人所有,但應當給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房屋產權證都是房屋管理行政部門辦理的,拆遷辦只是確認拆遷補償的方式和補償受益主體,如果是共同共有的,則按共同共有的原則平均分割
此種情況下,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后因政府的拆遷政策被拆遷,以產權調換方式取得拆遷安置房,且沒有繳納被拆遷房和安置房差價的情形。此情況下獲得的拆遷安置房由于是婚前個人財產的置換,因此拆遷后置換的房屋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二、婚前個人房屋,婚后拆遷,補償差價的安置房如果被拆遷房和安置房之間存在差價,且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由于拆遷安置房是以產權調換方式取得的,是對一方個人財產的轉換,不能改變拆遷安置房為婚前一方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即使補償了差價的安置房仍然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房產不予分割。但是在離婚時,由于購得安置房時補償的差價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獲得房子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結清的差價部分給予補償。在前面的陳述中,已經講清楚,婚前個人房屋,婚后拆遷。不管是不是補償差價取得的房屋,都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不列入分割范圍。但是,由于近幾年房價飛速上漲,婚后拆遷獲得的安置房由于市場價格的影響,已經比獲得安置房時要高出很多,此時,呢?此時婚后獲得的拆遷安置房因市場原因的升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得分情況來看: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房屋拆遷補償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2、共同財產平均分配;3、房產證上只有對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購買的,就是共同財產,只有對方名字不影響你分配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根據法律規定,原來的房子屬于個人財產的,拆遷安置房還是個人財產。原來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后,雙方一般對半分割。
既然房產證是公婆的名字,那么也就是房產為老人的共同財產,拆遷款也同樣是老人的財產。作為兒女只有發生繼承時才會參與分割。當然,如果老人愿意在此時分家析產也是可以的。既然是三套,完全可以每人一套來處理。
一,公房拆遷后的安置、分配以當地的拆遷 政策為準,如果各方當事人對此有異議的,可以和相關的拆遷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及部門投訴或者聘請專業的律師代為訟訴。 二,房屋拆遷程序: (一)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發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三)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 2、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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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拆遷分房怎么分配,拆遷分房怎么分配樓層給房主
投稿:潘安芷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