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款如何追繳2025,多支付的征遷款如何追繳,多支付的征遷款追繳方式主要取決于款項的性質和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可以采取以下步驟進行追繳:一、確定多支付款項的性質首先,需要明確多支付的征遷款是屬于何種性質。如果是由于計算錯誤、重復支付等
多支付的征遷款追繳方式主要取決于款項的性質和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可以采取以下步驟進行追繳:
一、確定多支付款項的性質
首先,需要明確多支付的征遷款是屬于何種性質。如果是由于計算錯誤、重復支付等原因導致的多支付,那么可以通過與相關方協商或采取法律手段進行追繳。如果多支付的款項涉及違法行為,如貪污、挪用等,那么需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與相關方協商
在明確多支付款項的性質后,可以與相關方進行協商,尋求退還多支付的款項。協商過程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退還款項的具體方式和時間。如果協商成功,可以簽訂書面協議,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三、采取法律手段
如果協商無果,可以考慮采取法律手段進行追繳。具體方式包括:
提起民事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相關方退還多支付的款項。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多支付的事實和金額。
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民事訴訟勝訴后,相關方仍不履行退還義務,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強制相關方退還多支付的款項。
需要注意的是,追繳多支付的征遷款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確保合法合規。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追繳方式,以最大程度地維護自身權益。
然而,若多支付的征遷款是因為稅務機關的計算錯誤導致的稅款多繳,那么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進行處理。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
總的來說,多支付的征遷款追繳方式應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選擇,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繳。
法律分析:被征收人領取的補償款超過應當支付的補償金額的,應當及時退還給土地征收部門,否則可能構成不當得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法律分析:
征地補償款是指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就征收的當事人的土地進行給付的補償費用。該補償款一般來說是有一定的計算標準,但是難免會出現一些錯誤,比如補償款多支付了,這種情況下多支付部分應退還給支付方,因為這屬于不當得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法律分析:應退還給支付方,因為這屬于不當得利。法律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還受損失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國家需要給農民合理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一般房屋拆遷費用包括哪些
一般房屋拆遷費用,即房屋拆遷后對房屋人的補償費用分為兩種: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賠償:該政策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通過和實施至今,不斷調整的拆遷賠償政策也也預示著,房屋的拆遷并不再是一味的用強、充滿不平等對待,而是更具有民生和人權,房屋拆遷費的收取標準也在漸漸走向成熟了。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該條例于2011年第四季度重新編整出臺。
二、房屋拆遷補償如何評估
1、價格時點
如果物價下跌,被拆遷人已投入了資金,沒有產生他所應當產生的利益就被動終止了。此時應按照裝修當時造價扣除折舊予以補償。如果物價上漲,被拆遷人應獲得由于物價上漲而帶來的投資增值,此時應按現時價值作為補償。
2、價格構成
在計算裝修造價時,除了按照工程預算定額或單項單價計算施工造價外,還應計算工程的間接費用如:設計費、管理費、監理費、審批費用、稅金等。對于大型商場,還發生招標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審計費、消防審查費、竣工驗收費用等。上述費用通常在總價的百分之十到十五。
3、成新率的確定
成新的確定應考慮實際現狀以及使用期限的因素,裝修使用期限一般在5至8年。關于裝修成新的確定,各處不同。一般裝修時間由被拆遷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由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共同協商確定;對初步估價結果及裝修明細表(包括裝修項目、工程量、規格等,不列明各項的裝修單價)給被拆遷戶核對,如有漏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可做復核,過期無效;以上裝修價格包含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各項合理的利息、利潤、管理費等必要的費用,一般還是以裝修市場上的裝修價格為參考。
4、裝修質量的影響
在評估時應考慮總造價的百分之五至十的質量影響值,以反映市場狀況。需要注意的是,農房附屬的禽畜棚舍、室外廁所、門斗等,均不作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由拆遷人給予相應的折價補償。
三、房屋拆遷補償流程是怎樣的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范圍后,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戶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戶口分戶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戶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筑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暫停辦理的期限為12個月,需要延長的,應向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可延長不超過6個月,如需超過6個月的,須經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拆遷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計算,不超過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遷中發現存在違法程序,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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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朱儀慧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