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商品房和戶口有關系么2025,商品房拆遷和戶口有關系嗎,房屋拆遷和戶口是沒有什么關系的,一般由被拆遷房屋的價值決定的。如果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僅是房屋的價值。補償方式有兩種:1、是貨幣補償,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
房屋拆遷和戶口是沒有什么關系的,一般由被拆遷房屋的價值決定的。
如果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僅是房屋的價值。補償方式有兩種:
1、是貨幣補償,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
2、是產權置換,最低按照面積“拆一還一”。
所以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與戶口沒有關系。如果是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包括宅基地地價和房屋重置成本價。一般來講補償是與戶口沒有關系的,只是與補償安置的面積有聯系。但是在農村因人口較多,所以很多地方針對農村拆遷時,制定的補償方案會與戶口掛鉤,滿足對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法律分析:沒有關系,跟拆遷面積有關。如果是設計農村的拆遷,安置房面積與戶口有直接的關系,一般按照每人多少平米安置,享受優惠,但是城市房屋是與戶口沒有關系的,就是按照市場價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房子拆遷跟戶口有關系。拆遷的流程如下: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2、逐戶走訪。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3、編制拆遷計劃。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4、申請拆遷。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5、發出拆遷公告。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6、簽訂協議。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7、實施拆遷。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法律分析:1、拆遷房與商品房在產權上有明顯的區別,拆遷房不是完全產權,而商品房是有完全產權的;2、時間交易限制,拆遷房的一般規定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而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3、拆遷房的交易比較多限制,購買風險會比商品房大一些,很有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4、由于拆遷房的建筑利潤被限,因此商品房的質量會比拆遷房好。拆遷房是對拆遷戶補償性房屋的一種,也就是開發商為了補償給原住民的新建房。當然有的被拆遷戶,還需要再交一點差價,而在轉手賣的時候,拆遷房的房價就沒開發商的商品房那么貴;商品房是開發商經過競標土地出讓,建設的樓房,是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的,能在在市場上自由交易,有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法律分析:大部分拆遷都是要考慮戶口的,一般為根據戶口人數來享受可以購買的回遷樓的面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可以,1、對于拆遷房就地還建的,戶口可以不遷戶; 2、對于一次性貨幣補償安置的拆遷戶,戶口必須遷入現居地; 3、拆遷后買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將戶口遷往現居地; 4、拆遷戶在外租房、借房進行過度的,戶口將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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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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