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標準2025,集體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搬遷騰退補償方案,集體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搬遷騰退補償方案,通常涉及多個方面的規定和考慮因素。以下是根據相關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對此類補償方案的詳細解答:一、補償原則公平合理原則:
集體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搬遷騰退補償方案,通常涉及多個方面的規定和考慮因素。以下是根據相關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對此類補償方案的詳細解答:
一、補償原則
公平合理原則:補償方案應確保被搬遷騰退方得到公平且合理的補償,以彌補其因搬遷騰退所遭受的損失。
依法補償原則:補償方案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補償的合法性。
綜合考慮原則:補償方案應綜合考慮被搬遷騰退方的實際情況,包括地上物的類型、價值、使用年限等因素。
二、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根據被搬遷騰退地上物的評估價值,以貨幣形式給予補償。評估價值通常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相關評估辦法確定。
產權置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供與被搬遷騰退地上物價值相當的產權進行置換。
其他補償方式:根據具體情況,還可以采取其他合適的補償方式,如提供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等。
三、補償標準
地上物價值補償:按照被搬遷騰退地上物的實際價值進行補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等。
搬遷費用補償:根據實際發生的搬遷費用給予補償,包括運輸費、裝卸費等。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對于因搬遷騰退導致停產停業的被搬遷方,應給予相應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四、補償程序
制定補償方案:由相關部門或單位根據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補償方案。
公告與征求意見:將補償方案進行公告,并征求被搬遷騰退方的意見和建議。
簽訂補償協議: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補償協議,明確補償方式、標準、期限等事項。
履行補償義務:按照補償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履行補償義務,確保被搬遷騰退方得到應有的補償。
綜上所述,集體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搬遷騰退補償方案應遵循公平合理、依法補償和綜合考慮的原則,采取合適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實施。
法律分析:集體土地拆遷補償的標準:1、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2、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3、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米;4、二層及及以上樓房補償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條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明確土地用途。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劃分土地利用區,根據土地使用條件,確定每一塊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時,拆遷補償款的分配一般是由全體村民或者村委會經法定程序后分配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土地權利人可以請求依照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補償的。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集體土地拆遷安置人口怎么認定
有本市戶口的:1、截止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住房,但居住困難的,可以認定為被拆遷房屋的應安置人口。2、截止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未滿一年,居住在被拆遷房屋,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住房,但居住困難的,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
上海集體土地拆遷安置人口怎么認定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面積標準房屋調換應安置人口認定辦法》中對此給出了明確的規定:第六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準一)截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連續滿一年,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且居住在被拆遷房屋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第七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準二)截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未滿一年,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居住在被拆遷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一)拆遷范圍內應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二)因工作需要調回本市的干部、職工及其隨遷家屬,在拆遷范圍內直系親屬處落戶的;(三)因離休、退休、退職從市外遷回拆遷范圍內家中的;(四)海員、船員、野外勘探人員、就學等人員遷回拆遷范圍家中的;(五)本市居民因應征入伍、出國(境)而注銷拆遷范圍內的戶口,后又恢復戶口的;(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勞動教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銷拆遷范圍內的戶口,后又恢復戶口的;(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條(應安置人口的認定標準三)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不具有拆遷范圍內的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認定為被拆遷居住房屋的應安置人口:(一)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屬于拆遷范圍內的應安置人口;(二)戶口從被拆遷房屋內遷出,且拆遷時仍處于遷出狀態的海員、船員、野外勘探人員、就學等人員(不包括已在外地結婚的);(三)因應征入伍而注銷戶口的人員;(四)因服刑或者被勞動教養而注銷戶口的人員;(五)戶口不在本市的人員,因結婚實際居住在被拆遷房屋內至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滿兩年,且其配偶屬于拆遷范圍內的應安置人口;(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拆遷安置集體土地權利能否轉讓
拆遷安置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能轉讓,但是使用權可以轉讓。因為法律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不過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村集體土地拆遷安置房如何交易
村集體土地拆遷安置房交易前要先辦理房產證,辦理房產證之后才可以上市交易,流程如下:1、雙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持房地產有效證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買賣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且申報成交價格;2、房地產有關部門對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房產核實、現場評估;4、房地產買賣當事人繳納一定的稅費,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證明單。
拆遷安置房是集體產權嗎
安置房是集體房產證,因為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
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有:貨幣補償。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產權調換;農民自建,實行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
一、自建房子拆遷怎么計算補償
公式: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被拆房屋面積單價+土地使用權面積基本價格+補貼單價)×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積+安置補助費。這里要注意,單價要參照周邊市場行情,安置補助費也要根據具體政策和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結合。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補償安置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1)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2)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3)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4)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被拆遷人不得再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則應當是使被拆遷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
法律咨詢:
網友:在拆遷通知前蓋的房子,有什么規定嗎?
律師:拆遷補償事實上是對兩部分,土地和房產。
1、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即可獲得這個方面的補償。補償標準,當地應當公布土地級差地價,按級補償。
2、房子的問題,沒有證,看有沒有正式的建設手續,如規劃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建設部門的開工許可。如有,也可按有證房產對待。如無,則按違法建筑對待,原則上無償拆除。
二、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
一般國家在征收宅基地的時候,是按照計算公式來計算補償費用的,其中宅基地補償公式和房屋補償公式都不一樣,具體如下:
1、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計算公式為: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區位補償價一般由區縣人民政府參照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城市規劃等綜合實際情況來確定;拆遷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經合法批準、切不超控制標準。
2、房屋拆遷補償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需要注意的是:戶均安置面積,按照一百到一百五十平方米控制,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根據當地農村經濟水平、農民居住情況確定。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是則指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的被拆遷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價,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按照前述區域內農村房屋建設情況在400-700元一平方米幅度內來確定具體補償價格。
三、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補償安置
對未轉為城鎮戶籍的被拆遷人應當按下列規定予以補償安置:
(1)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區域,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下面分兩種情況討論:
(一)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
此時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其形式如下: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給予補償。
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定第九條的有關規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二)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
這種情況下,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一、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是什么
(一)對被拆遷的房屋,由拆遷人按照下列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
1、被拆遷的房屋經批準并有房屋產權證的,比照該拆遷范圍內,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補償規定予以補償。
2、拆遷未經批準、無房屋產權證的二層以上房屋,按其二層以下(含二層)的建筑面積,或按拆遷人常住人口人均建筑面積30平方米計算,予以補償。被拆遷人屬重新劃撥莊基地的,按補償面積的重置價上浮20%至60%;被拆遷人屬沒有條件劃撥宅基地的,按補償面積的重置價上浮10%至30%。
(二)在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拆遷人應對自行臨時過渡的被拆遷人,按下列規定付給臨時過渡補助費:
1、居民戶按照原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積,發給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為:十五平方米以下(含十五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補助五元;十五平方米以上三十平方米以下,(含三十平方米),其中的十五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補助五元;其余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補助四元;三十平方米以上:十五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補助五元,另外十五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補助四元,其余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補助二元。
2、個體工商戶經營用房的自行過渡補助費發放標準,按稅務部門提供搬遷前六個月的稅后利潤總額,一次性付給。
3、企業、事業等單位的非住宅室屋,按其搬遷前一個月在冊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和國家補貼)的百分之百計發。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規定計算。設備、物資如臨時存放,按實際量補助臨時庫房租賃費。生產、經營性用房,主管部門還應扣除生產任務指標或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停產停業期間,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不負擔承包費,減少的利潤收入不予補償。
(三)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積給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安置,產權性質不變。其中建立租賃關系的,應保持原租賃關系。需要變更原合同條款的應予變更。
二、如何解決補償安置問題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和方式予以解決: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做出約定。被拆遷的房屋已經出租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拆遷人、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必須先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對于裁決內容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
0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
0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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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祁軒
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