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訴分割房屋拆遷補償嗎2025,拆遷款分割糾紛怎么處理動遷,拆遷款分割糾紛應當通過以下方式處理:一、協商處理在拆遷款分割糾紛發生時,各方當事人首先應當嘗試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可以邀請親友、鄰居或者社區工作人員作為中介,協助進行協商,
拆遷款分割糾紛應當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一、協商處理
在拆遷款分割糾紛發生時,各方當事人首先應當嘗試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可以邀請親友、鄰居或者社區工作人員作為中介,協助進行協商,以達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拆遷款分割方案。
二、依法申請調解、裁決或提起訴訟
如果協商無果,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情況,提出一個調解方案,供雙方參考和接受。
調解不成的,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例如,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會依法受理并審理拆遷款分割糾紛案件,作出公正的判決。
三、執行判決或裁決
如果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或有關部門的裁決無異議,應當履行判決或裁決所確定的義務。如有異議,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或申請復議。在拆遷款分割糾紛處理過程中,各方當事人應當保持冷靜、理性,避免采取過激行為,以免加劇矛盾和問題。
總之,拆遷款分割糾紛的處理應當遵循法律程序,通過協商、調解、裁決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在處理過程中,應當尊重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地處理糾紛。
動遷補償款分割糾紛的處理方法:1.確定可取得拆遷利益主體的同住人資格根據相關規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中,對于同住人的界定,為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2.審查拆遷資料并聽取拆遷單位意見由于現實情況紛繁復雜,確定應安置人員存在一定的難度,動拆遷單位在實踐中對動拆遷補償款分割人員的核定有三種形式:一是動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附有安置人員的名單,除非上述條款被法院宣告無效,一般都按該協議分割動拆遷補償款;二是在《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無相關條款,但在動拆遷單位動遷之初以戶為單位制定的“兩定表”(即核定人員表、核定面積表)中有相關記載的,一般以該表中的相關內容為參考,依據當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張,確定安置補償人員;三是當《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及“兩定表”對相關安置人員均不明晰時,調解人員可至動拆遷單位了解具體情況,參考其意見合理確定安置人員。3.合理分配房屋動拆遷補償款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二是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4.區分房屋性質作出不同處理除公房拆遷補償款分割的情形外,實踐中還會遇到拆遷其他性質各類房屋時所發生的糾紛,此時應區分房屋性質,分別確立調解原則。被拆遷房屋屬于因落實政策而恢復所有權的代理經租房屋,補償款的分割一般歸所有權人,實際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處理。被拆遷房屋屬于通過市場買賣取得的使用權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貨幣補償款一般歸出資人所有。被拆遷房屋屬于售后公房,應按私房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進行調解。
1.確定可取得拆遷利益主體的同住人資格根據相關規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中,對于同住人的界定,為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審查拆遷資料并聽取拆遷單位意見由于現實情況紛繁復雜,確定應安置人員存在一定的難度,動拆遷單位在實踐中對動拆遷補償款分割人員的核定有三種形式:一是動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附有安置人員的名單,除非上述條款被法院宣告無效,一般都按該協議分割動拆遷補償款;二是在《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無相關條款,但在動拆遷單位動遷之初以戶為單位制定的兩定表(即核定人員表、核定面積表)中有相關記載的,一般以該表中的相關內容為參考,依據當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張,確定安置補償人員;三是當《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及兩定表對相關安置人員均不明晰時,調解人員可至動拆遷單位了解具體情況,參考其意見合理確定安置人員。
3.合理分配房屋動拆遷補償款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二是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
4.區分房屋性質作出不同處理除公房拆遷補償款分割的情形外,實踐中還會遇到拆遷其他性質各類房屋時所發生的糾紛,此時應區分房屋性質,分別確立調解原則。被拆遷房屋屬于因落實政策而恢復所有權的代理經租房屋,補償款的分割一般歸所有權人,實際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處理。被拆遷房屋屬于通過市場買賣取得的使用權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貨幣補償款一般歸出資人所有。被拆遷房屋屬于售后公房,應按私房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進行調解。
法律分析:因拆遷款的分配而產生的家庭內部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該糾紛是家庭之間即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糾紛屬于民法調整,在糾紛無法自行解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解決。當事人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所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分析:1、可以起訴。2、房屋動遷款在未分割之前應該屬于共有的狀態,可以起訴時請求法院明確并分割,但是應當以所有的動遷款作為標的額,不能僅以自己的那部分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動遷補償款分割糾紛的處理方法:1.確定可取得拆遷利益主體的同住人資格根據相關規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中,對于同住人的界定,為拆遷許可證核發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2.審查拆遷資料并聽取拆遷單位意見由于現實情況紛繁復雜,確定應安置人員存在一定的難度,動拆遷單位在實踐中對動拆遷補償款分割人員的核定有三種形式:一是動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附有安置人員的名單,除非上述條款被法院宣告無效,一般都按該協議分割動拆遷補償款;二是在《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無相關條款,但在動拆遷單位動遷之初以戶為單位制定的“兩定表”(即核定人員表、核定面積表)中有相關記載的,一般以該表中的相關內容為參考,依據當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張,確定安置補償人員;三是當《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及“兩定表”對相關安置人員均不明晰時,調解人員可至動拆遷單位了解具體情況,參考其意見合理確定安置人員。3.合理分配房屋動拆遷補償款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二是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4.區分房屋性質作出不同處理除公房拆遷補償款分割的情形外,實踐中還會遇到拆遷其他性質各類房屋時所發生的糾紛,此時應區分房屋性質,分別確立調解原則。被拆遷房屋屬于因落實政策而恢復所有權的代理經租房屋,補償款的分割一般歸所有權人,實際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處理。被拆遷房屋屬于通過市場買賣取得的使用權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貨幣補償款一般歸出資人所有。被拆遷房屋屬于售后公房,應按私房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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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皮思航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