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強拆怎么辦呢2025,房屋在征收過程中被強拆了,該如何維權,房屋在征收過程中被強拆了,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維權: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了解房屋拆遷項目的情況,包括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項、是否有環評、是否有規劃等相關材料。
房屋在征收過程中被強拆了,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了解房屋拆遷項目的情況,包括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項、是否有環評、是否有規劃等相關材料。這些信息能幫助你了解拆遷的合法性和依據。
二、協商處理
與拆遷方進行協商處理是一種快速、簡便的解決方式。在協商之前,被拆遷方應當對于自身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法規進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證自身在協商時有足夠的理由。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認為拆遷方的行為違法或補償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的時效通常是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而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通常是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
四、舉報違法行為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綜上所述,房屋在征收過程中被強拆后,被征收人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協商處理、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以及舉報違法行為等方式進行維權。在維權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具體的法律建議和幫助。
征地時房子被強拆的可以報警,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維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征地流程是怎樣的?
(一)征地的批準程序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后果: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一、房屋在征收過程中被強拆了,該如何維權
對房屋進行征收拆遷時,是先進行補償后進行拆遷的,如果征收過程中非法強拆的,受害人可以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申請行政訴訟、申請國家賠償等方式維權。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二條 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強制拆遷的前提條件有哪些
強制拆遷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的行為。
強制拆遷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行政強拆,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另一種是司法強拆,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根據《條例》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對被拆遷人房屋的強制拆遷可分為行政強制拆遷和司法強制拆遷。無論是行政強制拆遷還是司法強制拆遷,都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必須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作出的房屋拆遷裁決為前提,行政機關未作出拆遷裁決的不能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達不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后反悔的,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安置補償及強制執行問題。
2、拆遷人必須已經按房屋拆遷裁決所確定的內容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轉用房。被拆遷人拒絕接受的,拆遷人可以申請提存。
3、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至于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是否正在準備或者正在進行針對拆遷許可證或者房屋拆遷裁決等方面的訴訟,并不影響對爭議的房屋進行強制拆遷。
4、如被拆遷房屋為保護性文物等,則屬于事后不能補救的事項,也不能進入強制拆遷程序。只有同時符合以上四個條件者,才能夠啟動強制拆遷程序。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既可以向市、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要求進行行政強制拆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進行司法強制拆遷。
根據《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七條及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裁決規程》)第二十五條第(五)(六)項的規定,有權決定進行行政強制拆遷的機關只能是市、縣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對建設部門的行政強制拆遷的申請,依法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可以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但如果市縣政府把不符合強制拆遷條件的房屋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則這樣的強制拆遷必然是違法的。因此,一次合法的行政強制拆遷,首先必須要求市、縣政府的責成行為正確。
政府強拆房屋如果有違法行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強拆是否合法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首先負責拆遷的行政機關要與被拆遷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請行政訴訟,如果既不復議也不訴訟的,并且需要被強制拆遷的建筑是可以強制拆遷的。 擴展資料:一、政府強行拆房子是否違法分情況討論,比如,對于以下情況,允許下列機關強行拆房子:(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三)符合《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況。(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除以上機關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實施房屋強拆。二、合法的政府強制拆遷手續和強制拆遷執行條件如下:(一)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二)裁決調解筆錄和裁決書;(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四)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五)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貨幣補償資金證明;(六)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貨幣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貨幣補償資金的監督使用證明;(七)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如果強拆情況是違法的,那么可以通過以下的基本方法進行維權:(一)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二)在被強拆后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三)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四)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復議。(五)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法律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第四十二條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執行協議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第四十三條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被強拆之后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賠償數額以損失為基礎。
法律依據:《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ㄒ唬┻`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ㄈ┻`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房屋遭強拆可向當地政府和人民法院進行控告起訴,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對有關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
《土地管理法》中規定了,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锻恋毓芾矸▽嵤l例》規定了,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意思也就是說,只有市、縣級人民政府才能進行土地征收。所以如果房子在征收范圍內被強拆了,而市、縣級人民政府又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房子是在他們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別人拆的,那人民法院就會推定房子是市、縣級人民政府或由它委托的主體實施的。
一、遭遇違法強拆,可以做什么
1、轉移貴重物品,看護老人和小孩,盡可能減少損失
如果被征收人預測到會被強拆,或者從其他途經得知強拆的消息,當事人要轉移貴重物品。其次,家里的老人和小孩要照顧好,以防萬一發生意外情況,早程嚴重后果。
2、及時報警
如果發現征收方強拆要及時報警,同時,要報訊報警的記錄以及警方給出的回復。
3、收集和保存證據
如果拆遷隊沒有進行任何說明,直接強拆或是在沒有獲得被征收人同意的情況下強拆,被征收人要即使用手機拍照、錄音、錄像,這樣有利于為后期啟動法律程序提供證據。
4、拒絕暴力抵抗
一般來說,暴力抵抗難以起到保全自己財產的作用,另外還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5、暴力強拆后要維權
拆遷機構進行違法強拆的,被拆遷人除了可以要求其進行拆遷賠償之外,還可以要求其進行侵權損害賠償,如果被拆遷人有固定工作的,拆遷機構還應當賠償其相應的誤工費,但是如果組織拆遷的機構是國家機關或者是政府部門的,受害人就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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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葛建光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