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征收程序違法,可以提起訴訟嗎2025,征收方征收程序違法,是否可以提起訴訟,征收方征收程序違法,是可以提起訴訟的。一、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
征收方征收程序違法,是可以提起訴訟的。
一、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提起的訴訟。因此,如果征收程序違法,被征收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訴訟條件
提起訴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原告必須與拆遷糾紛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且案件必須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訴訟流程
準備好行政訴訟狀,明確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如果對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綜上所述,如果征收方征收程序違法,被征收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提起訴訟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操作。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被征收人遇到違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九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征地程序違法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1、違反征地流程順序
根據前述法律法規,完整的征地順序包括:建設項目許可-告知征地-征地調查-征地聽證-征地安置和補償。其中《征用地公告辦法》和《國土資源聽證辦法》對公告程序和聽證程序作了專門規定。此外,《土地管理法》46條規定,征用農用地先辦農用地轉用審批,經國務院批準農地轉用時,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2、違反時間與空間限定
時間和空間對任何程序規定來說,可起到將實體目標與實體權利明確化、具體化的效果。例如,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目的是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這里制定區片綜合地價,就是將“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這一較為主觀的目標原則具體化;征地程序的空間設定,主要體現為轄區的設定與決定過程的公開范圍兩個方面。
3、違反法定方式
作為程序構成要素的方式是指行為的表現形式,行政行為必須以一定的方式為載體,法定的方式對認定征收行為性質,確定征收行為效力和責任歸屬有重大意義。比如單獨選址項目需要提供的材料有31種之多,所有材料必須是書面形式。我國實行世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征地程序流程較長,經歷的審批環節較多,實踐中,一些用地單位急于用地,一些審批部門主管領導以口頭或電話這種短、平、快形式批準開始征地的情形屢見不鮮。
河南某地的農民呂先生2017年遇到征收拆遷,征收方與村委會簽訂了補償協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補償款轉至村委會賬戶,村委會負責發放補償款,老呂覺得補償不合理,拒絕領取補償款,同時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訴訟請求:請求確認XX縣人民政府征收行為違法。結果是起訴和上訴都被駁回。
一、二審法院認為,“征收土地行為由一系列的行政行為構成,包括征地批復、發布征地公告、進行征地補償登記、簽訂補償協議或者作出補償決定、責令交出土地等行政行為。呂某起訴要求確認征地行為違法,其對國土資源部393號征地批復、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政府〔2017〕第07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征地告知書、征地補償協議等包含一系列可以拆分的土地征收行為提出異議,呂某訴訟請求中未明確確認征地行為中具體哪個行為違法。因一個行政訴訟案件中只能對一個行政行為提起訴訟,呂某訴訟請求不明確、不具體,對呂某的起訴應予以駁回。綜上,呂某的起訴不符合起訴條件,已經立案的,應裁定駁回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裁定駁回呂某對XX人民政府的起訴?!?/p>
老呂不服,認為“征收行為包含多個行政行為,被征收人既可以分別起訴某一個行政行為違法,也可以起訴整個征收行為違法,自己所提訴訟請求內容明確、對象明確、意思表示明確,
一、二審法院認為訴訟請求不明確、不具體,屬于認定錯誤。”老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院再次向老呂闡明“一案一訴”原則,一般來說,土地征收行為是由作出征地批復、發布征地公告、征收補償安置、責令交出土地、強制清除地上附著物等一系列相對獨立的行政行為組成,實施上述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也不同。呂某對征地行為提起行政訴訟,首先應當明確其所訴行政行為具體指向的是哪一個,籠統以征地行為為對象起訴,屬于被訴行政行為不明確、沒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情形。
法律分析:房屋征收補償協議訂立后,如果征收部門不履行協議,被征收人如果提起訴訟,是應該提起民事訴訟,還是應該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拆遷補償協議有異議的,房屋拆遷部門是行政機關,所以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因履行問題產生爭議的,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被征收人遇到違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九條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征地時被征地農民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
被征地農民享有以下知情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民;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并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同時,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經批準的征地事項,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按照《關于印發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7號)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將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及建設用地批準書等在施工場地懸掛;沒有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批準文件及建設用地批準書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拒絕建設單位動工用地。同時該意見又規定,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
違法征收土地顯然是屬于征地方的違法行為,這種情況下,可以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者相關行政部門舉報來處理,對于相關行政機關確實存在違法強拆的情形的,應當由上述部門對當事人進行處理,嚴重的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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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征收程序違法,可以提起訴訟嗎怎么處理
●征收程序違法怎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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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違法之后誰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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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蔣欣
內容審核:劉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