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蘄太高速拆遷補償標準2025,太蘄高速征地拆遷補償辦法,太蘄高速征地拆遷補償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征地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和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太蘄高速征地拆遷補償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和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并應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等因素。
拆遷補償規定:
拆遷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補償金額應按被拆遷房屋所處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評估確定。
拆遷房屋的最低貨幣補償價格,按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評估價格的90%計算。
還包括搬家補助費、經營性補助費以及委托拆遷費等。
太蘄高速東段具體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相關政府公告,如《太湖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等,具體征收范圍和補償安置標準已明確。
補償標準按不同地區(如晉熙鎮、城西鄉等)分別設定,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補償。
安置方式擬采取貨幣安置和社保安置相結合,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辦理補償登記和異議反饋: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需在規定期限內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
如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聽證申請。
綜上所述,太蘄高速征地拆遷補償辦法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妥善保障。具體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因地區而異,需參照當地政府發布的具體公告執行。
法律分析:(一)征收補償辦法。
1.被征收人嚴格按一戶一基的原則還基自建,自建房屋必須符合新農村建設和鎮、村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
2.被征收人原房屋安裝水、電、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待入住遷建新房后,由所在地鄉鎮與相關部門協調免費安裝。
3.被征收人每戶一次性補償宅基地平整費5000元打包到鄉鎮自行實施。
4.被征收人每戶過渡性安置租房費按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5元,每戶每月最多不超過500元,補助期限為12個日歷月。
(二)補償標準。
1.征收集體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標準按《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4〕12號)標準執行。
2.房屋及其附著物由(含屋上屋)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價值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三)地面附著物、墳墓、樹木等補償按下列標準執行。
1.墳墓:土包墳1000元/棺,有碑墳2000元/棺,有建筑物墳3000元/棺。
2.樹木類:掛果樹150元/棵(含油茶、桔子、李子、桃子等),未掛果樹100元/棵,胸徑10公分以上50元/棵,胸徑3—10公分25元/棵,雜木8元/平方米,竹園10元/平方米,桂花等苗木8000元/畝。
(四)違法建筑和臨時建筑的處理。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予補償。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搶建、搶裝修的,不予補償,并依法強制拆除。
(五)補助與獎勵。
1.房屋搬遷費每戶補助3000元,空調搬遷費每臺補助400元;太陽能搬遷費每臺補助800元。
2.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100元/㎡給予簽約獎勵。
六、其他規定
(一)供電、供水、供氣、電信、廣電、移動、聯通、網通、市政等公共設施需要搬遷的,由其主管單位自行拆除搬遷,不予補償。
(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后,被征收房屋的《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部門的“一書兩證”同時予以收回。逾期未收回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公告注銷。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被征收人應當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15日內搬遷騰空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驗收合格后,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證一次性領取房屋補償費用及獎勵。
(四)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移交給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時,被征收人應當保持被征收房屋結構的完整,不得擅自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房屋的裝修裝飾、附屬物及附屬設施。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組織專業拆遷機構統一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法律分析:
(一)征收補償辦法。
1.被征收人嚴格按一戶一基的原則還基自建,自建房屋必須符合新農村建設和鎮、村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
2.被征收人原房屋安裝水、電、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待入住遷建新房后,由所在地鄉鎮與相關部門協調免費安裝。
3.被征收人每戶一次性補償宅基地平整費5000元打包到鄉鎮自行實施。
4.被征收人每戶過渡性安置租房費按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5元,每戶每月最多不超過500元,補助期限為12個日歷月。
(二)補償標準。
1.征收集體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標準按《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4〕12號)標準執行。
2.房屋及其附著物由(含屋上屋)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價值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三)地面附著物、墳墓、樹木等補償按下列標準執行。
1.墳墓:土包墳1000元/棺,有碑墳2000元/棺,有建筑物墳3000元/棺。
2.樹木類:掛果樹150元/棵(含油茶、桔子、李子、桃子等),未掛果樹100元/棵,胸徑10公分以上50元/棵,胸徑3—10公分25元/棵,雜木8元/平方米,竹園10元/平方米,桂花等苗木8000元/畝。
(四)違法建筑和臨時建筑的處理。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予補償。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搶建、搶裝修的,不予補償,并依法強制拆除。
(五)補助與獎勵。
1.房屋搬遷費每戶補助3000元,空調搬遷費每臺補助400元;太陽能搬遷費每臺補助800元。
2.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100元/㎡給予簽約獎勵。
六、其他規定
(一)供電、供水、供氣、電信、廣電、移動、聯通、網通、市政等公共設施需要搬遷的,由其主管單位自行拆除搬遷,不予補償。
(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后,被征收房屋的《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部門的“一書兩證”同時予以收回。逾期未收回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公告注銷。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被征收人應當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15日內搬遷騰空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驗收合格后,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證一次性領取房屋補償費用及獎勵。
(四)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移交給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時,被征收人應當保持被征收房屋結構的完整,不得擅自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房屋的裝修裝飾、附屬物及附屬設施。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組織專業拆遷機構統一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法律分析:
(一)征收補償辦法。
1.被征收人嚴格按一戶一基的原則還基自建,自建房屋必須符合新農村建設和鎮、村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
2.被征收人原房屋安裝水、電、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待入住遷建新房后,由所在地鄉鎮與相關部門協調免費安裝。
3.被征收人每戶一次性補償宅基地平整費5000元打包到鄉鎮自行實施。
4.被征收人每戶過渡性安置租房費按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5元,每戶每月最多不超過500元,補助期限為12個日歷月。
(二)補償標準。
1.征收集體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標準按《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4〕12號)標準執行。
2.房屋及其附著物由(含屋上屋)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價值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三)地面附著物、墳墓、樹木等補償按下列標準執行。
1.墳墓:土包墳1000元/棺,有碑墳2000元/棺,有建筑物墳3000元/棺。
2.樹木類:掛果樹150元/棵(含油茶、桔子、李子、桃子等),未掛果樹100元/棵,胸徑10公分以上50元/棵,胸徑3—10公分25元/棵,雜木8元/平方米,竹園10元/平方米,桂花等苗木8000元/畝。
(四)違法建筑和臨時建筑的處理。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予補償。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搶建、搶裝修的,不予補償,并依法強制拆除。
(五)補助與獎勵。
1.房屋搬遷費每戶補助3000元,空調搬遷費每臺補助400元;太陽能搬遷費每臺補助800元。
2.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100元/㎡給予簽約獎勵。
六、其他規定
(一)供電、供水、供氣、電信、廣電、移動、聯通、網通、市政等公共設施需要搬遷的,由其主管單位自行拆除搬遷,不予補償。
(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后,被征收房屋的《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部門的“一書兩證”同時予以收回。逾期未收回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公告注銷。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被征收人應當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15日內搬遷騰空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驗收合格后,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證一次性領取房屋補償費用及獎勵。
(四)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移交給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時,被征收人應當保持被征收房屋結構的完整,不得擅自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房屋的裝修裝飾、附屬物及附屬設施。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組織專業拆遷機構統一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補償標準,給予被征地人貨幣補償。
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目前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高速公路的征地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
(一)征收補償辦法。
1.被征收人嚴格按一戶一基的原則還基自建,自建房屋必須符合新農村建設和鎮、村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的規劃。
2.被征收人原房屋安裝水、電、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待入住遷建新房后,由所在地鄉鎮與相關部門協調免費安裝。
3.被征收人每戶一次性補償宅基地平整費5000元打包到鄉鎮自行實施。
4.被征收人每戶過渡性安置租房費按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5元,每戶每月最多不超過500元,補助期限為12個日歷月。
(二)補償標準。
1.征收集體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標準按《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4〕12號)標準執行。
2.房屋及其附著物由(含屋上屋)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價值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
(三)地面附著物、墳墓、樹木等補償按下列標準執行。
1.墳墓:土包墳1000元/棺,有碑墳2000元/棺,有建筑物墳3000元/棺。
2.樹木類:掛果樹150元/棵(含油茶、桔子、李子、桃子等),未掛果樹100元/棵,胸徑10公分以上50元/棵,胸徑3—10公分25元/棵,雜木8元/平方米,竹園10元/平方米,桂花等苗木8000元/畝。
(四)違法建筑和臨時建筑的處理。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予補償。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搶建、搶裝修的,不予補償,并依法強制拆除。
(五)補助與獎勵。
1.房屋搬遷費每戶補助3000元,空調搬遷費每臺補助400元;太陽能搬遷費每臺補助800元。
2.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被征收房屋主體建筑面積100元/㎡給予簽約獎勵。
六、其他規定
(一)供電、供水、供氣、電信、廣電、移動、聯通、網通、市政等公共設施需要搬遷的,由其主管單位自行拆除搬遷,不予補償。
(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書后,被征收房屋的《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部門的“一書兩證”同時予以收回。逾期未收回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公告注銷。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三)被征收人應當自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15日內搬遷騰空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驗收合格后,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證一次性領取房屋補償費用及獎勵。
(四)被征收房屋搬遷騰空移交給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時,被征收人應當保持被征收房屋結構的完整,不得擅自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房屋的裝修裝飾、附屬物及附屬設施。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組織專業拆遷機構統一拆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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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蘄春蘄太高速房屋補償,蘄春蘄太高速東段規劃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蔣清芮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