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溪拆遷補償標準2025,橫溪紅線內拆遷最新政策,橫溪紅線內拆遷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房屋價值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
橫溪紅線內拆遷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房屋價值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評估或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二、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搬遷費按照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具體數額參照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
臨時安置費(過渡費)也根據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月發放,具體數額和發放期限依據當地政策確定。
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對于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因拆遷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確定,或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補償金額。
四、補助和獎勵
困難補助針對貧困人員,根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
公攤補助針對被拆遷人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具體數額參照公攤補助標準。
獎勵是指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予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由當地政府制定。
五、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和家電設備移機補償先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具體補償數額以當地政府在征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綜上所述,橫溪紅線內拆遷的最新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妥善保障。各項補償標準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并依法進行評估和確定。
法律分析:規劃顯示,本區將形成“城田融合,四廊三組團”的空間結構。同時規劃構建“城鎮組團中心、社區中心、特色村和一般村”的三級體系。作為鄞南片城鎮主體功能的重要載體,其中姜山組團將依托軌道交通建設,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打造寧波產業轉型創新先行區;方橋組團將聯動“雙橋”,推進空間一體化,強化規劃管控和引導,發展智慧、綠色、創新產業;橫溪-云龍南組團將依托生態優勢,突出鄉村特色,發展生態休閑旅游產業,打造田園綜合體示范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法律主觀:1、征用土地面積按水平投影面積和實有耕地面積計算,征地的各項補償、補助費以該面積為計算依據。2、征用土地按該土地經依法批準的用途進行補償。擅自改變用途的只按原經批準的用途補償。未進行種植一年以上的按其它土地補償。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按政府征地方案公告的要求,持有效證明材料到指定地方辦理補償登記手續。3、征用土地年產值標準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經省政府批準的標準執行。4、征地補償安置應首先考慮被占地戶和被拆遷戶。5、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按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其它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按耕地的一半計算。征地后人均耕地0.8畝以上,土地補償費為年產值的6倍;人均耕地0.6至0.8畝,土地補償費為年產值的6至8倍;人均耕地0.4畝[(菜地0.3畝)不含耕地0.4畝、菜地0.3畝]至0.6畝,土地補償費為年產值的8倍至9倍;人均耕地0.4畝(菜地0.3畝)以下,土地補償費為年產值的10倍。6、安置補助費:按照每畝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征用耕地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其它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該耕地的一半計算。征地后人均耕地0.8畝以上,需安置的每人的安置補助費為年產值的4倍;人均耕地0.6至0.8畝,需安置的每人的安置補助費為年產值的4至5倍;人均耕地在0.6畝以下,需安置的每人的安置補助費為年產值的5至6倍。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法律分析:因新潮塘區塊二期(西潮塘地塊)項目(慈古塘I202103 地塊)建設需要,擬對該項目征地范圍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房屋實施拆遷,共涉及拆遷戶數約189戶,總建筑面積約3.94萬平方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新潮塘區塊二期(西潮塘地塊)項目(慈古塘I202103 地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償安置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二、被拆遷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舉行聽證的,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前到古塘街道新潮塘區塊二期動遷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提出申請的戶數達到拆遷總戶數半數以上(不含半數)的,市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聽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房屋補償登記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資料,到古塘街道新潮塘區塊二期動遷指揮部辦理房屋補償登記或提出異議。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房屋補償登記的,以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
四、拆遷范圍內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室外裝潢和搶種搶栽的地上農作物一律不辦理補償登記。
五、本公告期限為30日。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東陽橫店通用航空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橫店鎮區塊房屋征收范圍和對象:包括《東陽橫店通用航空機場改擴建項目連塘下征收紅線》《東陽橫店通用航空機場改擴建項目龍井山征收紅線》和《東陽橫店通用航空機場改擴建項目上石潭征收紅線》等三個征收紅線范圍內房屋的被征收人。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東陽橫店通用航空機場改擴建項目橫店鎮區塊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房屋征收工作作如下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裝潢、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安置。
法律分析:
因新潮塘區塊二期(西潮塘地塊)項目(慈古塘I202103 地塊)建設需要,擬對該項目征地范圍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房屋實施拆遷,共涉及拆遷戶數約189戶,總建筑面積約3.94萬平方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新潮塘區塊二期(西潮塘地塊)項目(慈古塘I202103 地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償安置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二、被拆遷人及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舉行聽證的,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前到古塘街道新潮塘區塊二期動遷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提出申請的戶數達到拆遷總戶數半數以上(不含半數)的,市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聽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房屋補償登記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資料,到古塘街道新潮塘區塊二期動遷指揮部辦理房屋補償登記或提出異議。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房屋補償登記的,以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
四、拆遷范圍內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室外裝潢和搶種搶栽的地上農作物一律不辦理補償登記。
五、本公告期限為30日。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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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黃銘錦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