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輕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2025,余姚即將拆遷哪里查,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已經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8〕-0015號《浙江省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批準,批準建設用地52.8427公頃,其中征收
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已經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8〕-0015號《浙江省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批準,批準建設用地52.8427公頃,其中征收集體土地46.6555公頃。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就征地批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擬開發項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范圍、面積、地類情況等詳見附件。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余政發〔2017〕38號規定執行,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
三、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采用貨幣、社會保險等方式進行安置。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青苗、附著物等狀況已在征地方案報批前完成了調查、公告、確認和登記工作,如仍有異議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村委會(社區)申請復查,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以書面形式提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確認。
五、行政復議、訴訟申請權告知: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直接在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征收土地工作由余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余姚蘭江街道蘭墅橋村長豐橋路北面有拆遷計劃。根據參考余姚市蘭江街道發布的《余姚市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預公告》可以得知,蘭江街道拆遷計劃具體范圍為東至倉前路、電大路,西至西石山南路,南至世南西路,北至南濱江路;安居樂北側,蘭墅大橋南側;在這個范圍中包含蘭墅橋村長豐橋路北面。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已經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8〕-0015號《浙江省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批準,批準建設用地52.8427公頃,其中征收集體土地46.6555公頃。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就征地批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擬開發項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范圍、面積、地類情況等詳見附件。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余政發〔2017〕38號規定執行,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
三、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采用貨幣、社會保險等方式進行安置。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青苗、附著物等狀況已在征地方案報批前完成了調查、公告、確認和登記工作,如仍有異議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村委會(社區)申請復查,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以書面形式提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確認(聯系人:施燕娜,電話:62731168,聯系地址:余姚市南蘭江西路288號)。
五、行政復議、訴訟申請權告知: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直接在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征收土地工作由余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余姚市丈亭鎮人民政府實施丈亭鎮新建小學東側地塊(輕軌余姚線丈亭站北)西側道路及北側綠化、橋梁新建工程,擬征收丈亭鎮寺前王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余姚市丈亭中心衛生院實施余姚市醫共體基礎設施擴面提升工程——丈亭中心衛生院改擴工程,擬征收丈亭鎮漁溪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余姚市河姆渡鎮人民政府實施河姆渡鎮車廄大道西側,緯五路南側停車場建設工程,擬征收河姆渡鎮江中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余姚市河姆渡鎮人民政府實施河姆渡鎮緯二路建設工程,擬征收河姆渡鎮江中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姚江上游余姚西分工程已經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3日作出浙土字(330281)A〔2018〕-0015號《浙江省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批準,批準建設用地52.8427公頃,其中征收集體土地46.6555公頃。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現就征地批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擬開發項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范圍、面積、地類情況等詳見附件。
二、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余政發〔2017〕38號規定執行,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
三、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采用貨幣、社會保險等方式進行安置。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青苗、附著物等狀況已在征地方案報批前完成了調查、公告、確認和登記工作,如仍有異議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村委會(社區)申請復查,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以書面形式提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確認。
五、行政復議、訴訟申請權告知: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對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直接在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征收土地工作由余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余姚蘭江街道蘭墅橋村長豐橋路北面有拆遷計劃。根據參考余姚市蘭江街道發布的《余姚市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預公告》可以得知,蘭江街道拆遷計劃具體范圍為東至倉前路、電大路,西至西石山南路,南至世南西路,北至南濱江路;安居樂北側,蘭墅大橋南側;在這個范圍中包含蘭墅橋村長豐橋路北面。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中心城區范圍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8元計算,其中每月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補償;中心城區范圍外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計算,其中每月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法律依據:《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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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葛若
內容審核:北京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