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8年版本, 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 晉市政發〔2018〕2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
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
晉市政發〔2018〕2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切實規范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適用《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
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山西省晉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第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依法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開展房屋征收與補償所需工作經費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列入部門預算。
第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符合公共利益、確需征收房屋的,應當根據規劃用地范圍和房屋實際狀況確定房屋征收范圍,并予以公布。
第七條 山西省晉城市對認定為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建(構)筑物及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依法不予補償。
第八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與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屬性質、規模、建筑結構等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第九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按照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乘以經認定的補償面積確定。
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等價置換的原則,依法實行市場化商品房安置,由被征收人選擇征收部門提供的實物置換房源,并計算、結清被征收人房屋與產權調換房屋面積差異所產生的差價。
第十條 被征收房屋補償面積的認定:
山西省晉城市被征收房屋的補償面積,已頒發不動產權(房屋所有權)證書的以證書記載面積為準,未頒發不動產(房屋所有權)證書的以有資質測繪單位實測面積為準。
第十一條 附屬物及其他補償:
(一)山西省晉城市被征收人構筑物、廁所、圍墻、樹木等附屬設施的補償費用,根據《晉城市房屋征收附屬物補償指導價》(附表1)和《晉城市房屋征收樹木補償指導價》(附表2)確定,附表1、2各類指導價每兩年修訂并公布一次。
(二)被征收房屋的裝飾裝修由征收單位和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依法評估確定。
(三)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地下室、車庫等附屬物,依法評估確定,實行貨幣補償。
(四)墳墓遷葬由所屬辦事處(鄉、鎮)負責,就近遷入經民政部門審批備案的合法公墓或由民政部門提出,經規劃選址,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后集中遷葬。遷葬費用根據風俗民情及周邊陵園公墓市場價格確定。在城鄉建設項目中遷墳干尸火化的,按民政部門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補貼。
第十二條 搬遷補助:
(一)山西省晉城市征收住宅房屋,搬遷補助費18元/平方米,實行產權調換期房安置的支付兩次,實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現房安置的支付一次。
(二)山西省晉城市征收非住宅房屋,辦公用房、商業、倉儲用房、生產用房等的搬遷補助費依據評估確定,支付一次。
第十三條 臨時安置補助:
山西省晉城市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由市、縣(市、區)根據各自經濟發展和消費水平確定,選擇產權調換期房安置的,低層和多層房屋過渡期不超過24個月,中高層和高層房屋過渡期不超過36個月;選擇貨幣補償過渡期6個月。
過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搬遷交房之月起計算。非因被征收人原因延長過渡期限的,按照《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支付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以認定的面積為依據計算。
第十五條 搬遷補助費及其他補償的具體標準,按實際情況,每兩年修訂并公布一次。
第十六條 停產停業經營損失補償:
山西省晉城市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計算補償金額:
(一)按被征收房屋評估總價的一定比例計算。
(二)按被征收人上一年度納稅的稅后月平均凈利潤計算。
(三)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計算。
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第十七條 征收住宅房屋給予下列補貼:
(一)面積補貼: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權屬性質、建筑結構、用途、使用年限等因素給予適當的面積補貼,補貼標準在征收補償方案中確定。
(二)被征收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三)配套設施補貼:被征收房屋的煤氣、電視、通信、寬帶、空調移機等配套設施的補貼,依據設施實際情況結合市場行情確定。
第十八條 簽約、搬遷獎勵:根據征收期限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搬遷交房的應給予一定的獎勵,逾期不予獎勵。
第十九條 各類管線(水、氣、熱、電力、通訊、路燈等)需改道建設的,產權單位應先按規劃要求制定遷移方案,編制預算,并負責遷移工程建設,遷移不得影響項目施工,項目單位按預算的75%預付,最終以市財政投資評審和工程審計結果結算。不再使用或廢棄的,不予補償,只按標準計算拆除費用。
第二十條 進一步完善房屋征收領導組工作機制,強化落實房屋征收工作,做好社會穩定風險工作預案,對可能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化解社會穩定風險,保證社會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一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依據《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執行。
第二十三條 《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滿自行失效。
附表 1:
山西省晉城市房屋征收附屬物補償指導價
序號
項目
分類
單位
補償標準(元)
備 注
1
圍墻
磚圍墻
㎡
80
鐵藝圍墻
㎡
200
2
地面硬化
混凝土硬化
㎡
100
缸磚硬化
㎡
50
花崗巖硬化
㎡
150
干磚硬化
㎡
20
3
大門
鐵藝大門
個
2000
木大門
個
400
鐵皮大門
個
1500
4
水井
直徑2.5m 以下
m
1000
磚砌
直徑2.5m 以上
m
2000
磚砌
5
水池
混凝土
m³
300
磚砌,水泥抹面
m³
200
6
廁所
個
300
7
影壁
土坯
個
200
磚影壁
㎡
80
8
簡易房
㎡
300
9
活動板房
㎡
400
10
室外樓梯
㎡
300
11
窯洞
㎡
300
12
護坡
m³
240
石砌
13
地溝
m³
300
14
豬圈
㎡
300
15
自來水管
m
20
16
排水管道
m
50
17
水泥管
m
120
18
玉米地青苗
畝
1500
19
菜地青苗
畝
3000
20
大棚青苗
m
100
結構完整
21
溫室青苗
畦
200
標準畦
22
蔬菜大棚
雙墻體磚建
m
300
單墻體磚建
m
200
厚墻體磚建
m
150
23
蔬菜大棚
m
50
結構不完整
注:未列項目結合市場實際協商確定。
附表 2:
山西省晉城市房屋征收樹木補償指導價
計價單位:元
序號
項目
規格
單位
補償標準(元)
1
落葉喬木類(胸徑)
2cm以下
株
5
2-5cm
株
15
6-10cm
株
30
11-20cm
株
100
21-30cm
株
200
31-40cm
株
400
41cm 以上
株
800
2
常青類(高度)
1m 以下
株
10
1-1.5m
株
50
1.6-2.5m
株
100
2.6-3.5m
株
200
3.6-4.5m
株
400
4.5m 以上
株
800
3
灌木
普通類
株
10
珍稀類
株
30
4
花卉
普通類
株盆
20
珍稀類
株盆
30
5
草坪
普通類
㎡
20
珍稀類
㎡
30
說明:1.經濟樹木及名貴樹木按上表兩倍胸徑的補償價格計算。
2.成片林地按補償價格的一半計算。
3.育苗地樹木按苗圃以畝計算:2000元/畝。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
來源:頭條-山西省《晉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8年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