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有關規定,以閩政地〔2019〕12號文件批準征收(使用)土地6.4945公頃。現將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號地塊(東肖鎮湖洋寨村、榴坑村)
東:耕地 南:居民點
西:廈蓉擴容線 北:南外環
2號地塊(西陂街道小洋村)
東:龍巖大道 南:愛亭路
西:居民點 北:拆遷廢墟
三、被征土地單位及面積。
詳見附件1。
四、征地補償標準。
按龍巖市人民政府龍政綜〔2017〕77號文件規定標準補償。詳見附件2。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辦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
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
凡從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現場調查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登記時間登記地點復核時間月 日— 月 日各村部月 日— 月 日七、根據《福建省建設用地審查報批規定》(閩土〔1999〕126號),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
八、征地紅線范圍內房屋同時征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新羅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九、《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19〕12號)隨同本公告一同張貼。
十、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本公告內容如有異議,可以在公告張貼之日起60日內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公告和復議期間不影響公告內容的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1.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土地分類面積匯總表
2.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地補償標準一覽表
龍巖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
來源:頭條-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關于龍巖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