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8年施行版本, 廣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梧政規〔2018〕7號 各縣(市、區)政
廣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梧政規〔2018〕7號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園區管委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已經市十四屆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8年5月21日
廣西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
第一條 為維護被征地拆遷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工作和規劃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條 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范圍內征收集體土地房屋的拆遷和補償安置工作按《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實施。
第三條 集體土地經依法批準征收后,征地實施單位應對集體土地征收范圍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下稱被拆遷人)給予公平補償。被拆遷人應在搬遷期內完成搬遷。
第四條 城區政府負責本轄區的征地拆遷與補償工作,對執行的征地補償標準、拆遷補償安置、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按照相關規定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
城區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土地征收與補償工作。
第五條 城區政府征地拆遷與補償工作接受市政府的監督和指導。
市征地拆遷主管部門做好征收土地及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和政策指導工作。城區政府、市監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物價、公安、民政、住房城鄉建設、林業、司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第六條 集體土地征收安置補償的對象為具有房屋合法產權或經合法程序確認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地上附屬物的所有人。
第七條 集體土地征收安置補償的房屋或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物,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一)有不動產權屬證明的房屋。
(二)規劃建設手續齊全的房屋。
(三)經村民小組、社區(村委會)、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城區政府按合法程序確認的房屋。
(四)上列房屋的構筑物及附屬物(保護文物除外)。
第八條 規劃區內集體土地征收的房屋拆遷原則上采取單一貨幣補償,確有需要也可考慮采用回建地安置結合貨幣補償的方式,回建地選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國土資源局根據規劃確定。
除房屋以外的被拆遷物一律實行貨幣補償。
第九條 被拆遷房屋的合法產權面積,以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以具有相應資質的合法機構測繪結果為準并經合法程序確認。
已被責令停止違法建設的和2014年9月16日《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住建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政管理局關于我市規劃停建區內城鄉居民個人建房問題的通告的通知》(梧政辦發〔2014〕126號)實施后,規定范圍內,未經批準建設的房屋不予確認。
第十條 住宅和非住宅的認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的回建地安置及補償標準按以下執行:
(一)城區政府負責按規劃要求完成回建宅基地的“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硬化)、平整場地〕和回建房的基礎及基梁工程,并將回建地交付給被拆遷戶按規劃自行建房。原拆遷房屋已辦理相關證件的,由城區政府負責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回建房的相關證件;原拆遷房屋沒有辦理相關證件的,由相關單位、部門協助辦理有關證件,辦理有關證件費用由被拆遷人負責。被拆遷人須配合做好該項工作。
(二)安排回建宅基地時,原則上一戶只安排一處宅基地。原宅基地面積為以上(含)的,按提供;原宅基地(含)至的,按提供;原宅基地(含)至的,按提供;原宅基地以下的按提供;提供宅基地面積低于應安置面積或不需要房屋拆遷回建地的,由各城區政府按照被拆遷房屋主屋占地面積給予500元/平方米補償。
(三)被拆遷人需要分戶建設的,分戶情況以拆遷公告發布之日為準,分戶后的總宅基地面積原則上不能超過原房屋宅基地面積。
若需超過原宅基地面積回建的,超過部分由被拆遷人向拆遷人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被拆遷人按回建地建設成本價支付差額部分費用。
若被拆遷戶分配一塊宅基地,又不符合分戶條件的,被拆遷宅基地超規定面積部分由拆遷人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標準對被拆遷戶進行補償。
(四)被拆遷人回建房屋,要嚴格按照梧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及審批的房屋規劃等實施。
第十二條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主屋、附屬物和構筑物補償標準按《梧州市市轄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主屋、附屬物和構筑物補償標準》(附件1)執行,被拆遷房屋房前屋后的其他附屬物按《拆遷房屋房前屋后其他附屬物補償標準》(附件2)執行。
上述條款沒有明確的其他附屬物,城區政府在執行過程中可采取評估確定補償。
第十三條 安置人口按照被拆遷人家庭常住戶口人數確定。
(一)已結婚登記尚未生育子女的家庭,經核定可增加一個安置人口。
(二)被拆遷人家庭成員在本市市區無常住戶口,但屬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計入安置人口:
1.與被拆遷人家庭成員結婚三年以上的配偶。
2.原戶口在拆遷地,現在部隊服現役的軍人(不含已在拆遷地外結婚定居人員)。
3.原戶口在拆遷地,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在校學生。
4.原戶口在拆遷地,現在監獄服刑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十四條 搬遷補助費分兩次計付,從被拆遷地搬遷到臨時安置點補助一次,從臨時安置點搬遷到回建安置點再進行補助一次。搬遷補助費可在以下兩種結算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同一拆遷范圍應采用相同的結算方式:
(一)按被拆遷房屋主屋建筑面積10元/平方米進行結算。
(二)按被拆遷人家庭常住戶口人數1350元/人進行結算。
第十五條 臨時安置補助費:在交付回建地前,被拆遷人搬遷到臨時安置點后按被拆遷房屋主屋建筑面積每月10元/平方米補助。在交付回建地后,由相關城區政府一次性補助6個月。
第十六條 土地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土地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改變房屋用途等,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不予補償。
發布征收決定公告確定的具體時間后,搶種的樹木、青苗不予補償。
第十七條 在下達的征地拆遷包干經費總額控制范圍內,集體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實施單位可制定相應的補助和獎勵辦法;超出征地拆遷包干經費總額控制范圍的補助和獎勵辦法,按程序報批。
第十八條 《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有其他文件與本指導意見有沖突,以本指導意見為準。本指導意見印發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的項目,繼續按原有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
廣西梧州市市轄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主屋、附屬物和構筑物補償標準
類型
項目
補償標準
單位
參考標準
主屋部分(按建筑面積)
框架結構
780
元/平方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混合結構
630
元/平方米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磚木結構
495
元/平方米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其他結構
300
元/平方米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附屬物和構建物
室外樓梯
2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房屋飄檐
磚瓦結構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混合結構
2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地下室
(以上)
框架
47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混合
42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磚木
33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地下室
(以下)
框架
235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混合
21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磚木
165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宅基地、養殖地、挖土方(空地)
6
元/立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簡易房屋(含豬、雞、牛舍、柴房、室外廁所等)
18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活動板房
220
元/平方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鐵棚
鐵棚
200
元/平方米
鐵棚飄檐
6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附屬物和構建物
無墻簡易
15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遮陽網棚
無墻簡易竹、板、木棚
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有墻簡易竹、板、木棚
1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圍墻
磚結構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泥墻
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門樓
土木結構
320
元/平方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磚木結構
480
元/平方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磚混結構
550
元/平方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門樓鐵門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曬場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擋土石墻
200
元/立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天井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階面、室外陽臺
按實測面積的一半,與主屋價格一致補償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沼氣池
500
元/立方米
水井(分類細化)
3000
元/眼
排水渠(溝)
泥渠
50
元/米
三面光磚混結構渠
150
元/米
暗渠
200
元/平方米
入戶道路
沙石面
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水泥路面
80
元/平方米
水泥公告牌
2000
元/個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灶臺
2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煙囪
5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附屬物和構建物
化糞池
普通化糞池
250
元/立方米
新型化糞池
400
元/立方米
大排水管(含水泥管、大排污管等)
15分管
3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50分以上
5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水管
鍍鋅水管6分管(¢)
8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鍍鋅水管1寸管(¢)
13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塑料水管6分管(¢)
5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塑料水管1寸管(¢)
5.5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塑料水管¢
3.5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塑料水管¢
5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塑料水管¢
8
元/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墳墓
舊墳(金墳)
1500
元/座
新墳(新埋棺木3年內)
6000
元/座
棺木(超過3年)
3000
元/座
附屬物和構建物
天橋倒梁柱頭
67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花基
10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琉璃瓦
2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裝修部分
鋁合金窗
150
元/平方米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防盜網和拉閘門
鋼鐵結構
150
元/平方米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不銹鋼
250
元/平方米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瓷磚
地板瓷磚
40—80
元/平方米
室內(外)墻壁瓷磚
4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地腳線瓷磚
3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墻面刮膩子粉
15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外墻石米
15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花崗巖大理石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塑鋼天花扣板
9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天花三合板
3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木窗
8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紗窗
1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不銹鋼窗、鋁合金窗
1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落地窗
23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窗戶遮雨鐵棚
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防盜網
不銹鋼防盜網、鋼鐵拉閘門
1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鐵防盜網
9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防盜門
不銹鋼防盜門
6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鐵防盜門
18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拉閘門
20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裝修部分
樓梯扶手
磚結構
13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不銹鋼結構
15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豪華木
300
元/米
陽臺、天面護欄
磚結構
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瓷柱
8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不銹鋼
15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新屋實木包門
大門
1500
元
房門
800
元
磚木結構、舊屋木門
大門
600
元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房門
350
元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水泥貼磚碗柜(整體)
430
元/平方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衛生間門
60—150
元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衛生間洗漱瓷盆(含不銹鋼盆)、便盆
10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設施遷移費
電話
260
元/臺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閉路電視線路
600
元/套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獨立衛星電視接收器
400
元/個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空調
掛式
200
元/臺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立體式
300
元/臺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寬帶網
460
元/戶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空氣能熱水器
180
元/臺
萬秀區百花沖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太陽能熱水器
610
元/臺
萬秀區百花沖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
不銹鋼水箱
120
元/平方米
梧州市靜脈產業園項目房屋拆遷實施辦法
電線
花線、室內鋁線
3
組/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室內銅線
6
組/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開關
5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設施遷移費
線槽
大
4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小
3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插座
1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電閘
10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閘刀
2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聲控開關
5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燈頭
2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室內水管
10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戶外飲用水管
4分管
4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6—8分管
5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1寸以上
6
元/米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水表、電表
25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水龍頭
10
元/只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范圍內房屋附屬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
抽油煙機
100
臺
排汽扇
50
臺
吊扇、壁扇
50
臺
附件2
廣西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拆遷房屋房前屋后其他附屬物補償標準
名稱
類別
補償標準
說明
參考標準
屋邊零星果樹
大
250元/棵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
中
150元/棵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
小
50元/棵
粵桂試驗區江南片區、江北片區
柑、橙
大
20元/平方米
樹冠直徑以上的,按樹冠投影面積計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小
15元/棵
樹冠直徑以下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黃皮樹、三華李
大
15元/平方米
樹冠直徑以上的,按樹冠投影面積計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小
10元/棵
樹冠直徑以下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砂糖橘
大
40元/平方米
樹冠直徑以上的,按樹冠投影面積計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小
30元/棵
樹冠直徑以下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枇杷、柿、沙梨、山楂、桃子、欖子、及其他雜果
大
10元/平方米
樹冠直徑以上的,按樹冠投影面積計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小
5元/棵
樹冠直徑以下
蒼海項目征地果樹竹木青苗補償標準
芭蕉
50元/蔸
梧州至柳州高速和梧州市環城高速公路
簕竹、大竹、毛竹、甜竹、南竹
5元/根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泥竹、單竹
3元/根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苦楝樹
成材樹
60元/棵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幼樹
10元/棵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樟樹
成材樹
80元/棵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幼樹
20元/棵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其他樹木
成材樹
50元/棵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幼樹
10元/棵
旺村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
說明:其它未列入的雜果(木)、苗圃參照近似的青苗、苗圃給予適當補償,名、特進口的果樹、苗圃補償須經有關部門鑒定后按適當價格進行補償。
●廣西《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補充意見(試行)》選擇產權置換房屋為框架結構的按1∶1.15置換: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廣西《梧州市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工作補充意見》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面積按照1∶1.2進行房屋置換: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趙雪玲律師
來源:臨律-廣西《梧州市市轄區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2022年未做修訂將繼續沿用2018年施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