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舊城區改造中存在的問題,(一)舊城改造缺乏科學指導與總體規劃不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新城建設,都應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的基本原則。實際上,一些零星插縫的違章建筑不僅不美觀,還影響著城市各項職能的協調性,妨礙城市的發展,導致城市格局
(一)舊城改造缺乏科學指導與總體規劃
不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新城建設,都應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的基本原則。實際上,一些零星插縫的違章建筑不僅不美觀,還影響著城市各項職能的協調性,妨礙城市的發展,導致城市格局不規范、不合理,基礎配套設施無法完善,使舊城的改造不徹底。
(二)急功近利,忽視城市特色
不同的城市由于處于不同的地理位置,長時間的文化積淀而擁有自己的特色,但舊城區改造受時間和資金的影響,使得一些地區老舊的社區和自建住房與高樓林立的城市有些格格不入。此外,還包含一些歷史悠久、具有當地特色的傳統建筑,但這種“城中村”格局尚未被城市融合,許多處于矛盾中的城市往往為了自身的發展,使得這些傳統建筑文化流失。但值得思考的是“千城一面”的情況與城市高密度的建筑是否真的是人性化的美好家園。所以,科學、合理地對舊城進行改造應創造出城市的特色,嘗試更多風格迥異的城市建筑,展現獨特的美。
(三)資金問題影響工作進程
對原本的地區進行投資改造是實現土地增值的過程,但“舊改”的成本顯然受拆遷規模、人口密度等因素影響,成為影響舊城改造成本的關鍵因素,資金一旦跟不上就很容易影響整體工作的進展,同時,對該地區的人們也會造成一定的干擾。
一、不良舊城改造方式的弊端
一是過于理想的單一終極規劃目標,對現狀的混亂無序多采取徹底否定態度,對城市社會的復雜問題視而不見,缺乏規劃多目標的比對與平衡,從而造成階級分化、治安犯罪等諸多方面的社會矛盾;二是規劃理念及手段的簡單化、標準化。以統一建設物質空間形態來確定城市的發展態勢,卻因忽視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而造成舊城社會經濟活力的衰退與空洞化;三是“破舊出新”的規劃模式過分追求功能的完美,生硬地將舊城有機社會網絡割裂為單純的功能社區,忽視了社會脈絡的發展與內在聯系規律;四是兼顧所謂公平的政策取向,規劃方法較多地體現了政府部門的意志,較少反映地區現狀及來自社會與個人的實際需求。政府和市場力量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居民自身積極性尚未得到充分調動,特別是舊城改造項目的封閉決策,導致原住居民意志和愿望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五是舊城改造建設與管理中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對舊城更新和房屋拆遷中所涉及的法律、道德問題認識淺薄,往往將多元化社會問題當作純粹的經濟問題對待,忽略了向合作模式邁進。通過對舊城格局的仔細研究,在遵循城市發展規律的基礎上,要采取各種手段和方法去保留舊城原有的特色風貌,保證舊城的物質環境、經濟發展和社會關系能夠協調發展。
二、舊城改造中可采取的對策與措施
(一)遵循城市的發展規律
在舊城改造時,要遵循城市的自然發展規律,堅持可持續發展道路不動搖,確保城市面貌得到有機的更新。這里所說的有機更新,也就是確定合適的規模,按照城市舊城區改造的內容和要求,把現在和今后之間的關系處理妥當。并在改造過程中,統一地管理、規劃、配套、征地以及設計,堅持“五統一”的原則,按照相關步驟和計劃進行舊城建設與改造。
(二)以大眾利益為前提
從我國的許多城市舊城改造可以看出來,大多投資商都局限于經濟利益的影響,同時又有商業利益的誘惑,使得我國許多城市在舊城改造當中實行的是全部推倒拆遷,不對區域做出考查和具體分析,一律重新建設。此類做法看似成效較快,操作輕松,可是很容易對原有的架構、風俗風情和文化氣息造成破壞,因此對于城市規劃中的舊城改造應該以優化居民的居住環境為出發點,不要盲目的追求利潤利益,在改造過程中依舊“建新如故,修舊如舊”為標準,來進行相關改造工作,以保證舊城改造之后所現存的歷史文化得以保留,使城市規劃實現社會效益和新城環境雙贏局面。
(三)加強規劃引導
在舊城改造規劃中,有關的城市規劃部門要加大對舊城改造問題的引導力度,進行深入、仔細和全方位的研究工作,所制定出來的改造規劃要確保科學有效,協調解決好存在的各種市政問題。在編制舊城改造規劃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經濟規律,要有城市經營的觀念,然后才能進行舊城改造。舊城改造的任何項目,都必須從土地分級與土地評估著手,測算土地市場和增值,認真地分析成本效益,保障舊城改造規劃的順利實現。
法律分析:舊城改造是對城區道路、路網、水電、通訊,局部或整體地、有步驟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質生活環境,并根本改善其消防、出行、生產、勞動、生活、服務和休息等條件。既反映城市的發展過程,城市空間規劃組織以及建筑和社會福利設施的完善過程;又表示物質成果,反映當時的建筑和福利設施狀況。舊城改造是個不間斷的過程,取決于城市的發展方向和速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一、城市舊城區改造中存在的問題
(一)舊城改造缺乏科學指導與總體規劃
不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新城建設,都應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的基本原則。實際上,一些零星插縫的違章建筑不僅不美觀,還影響著城市各項職能的協調性,妨礙城市的發展,導致城市格局不規范、不合理,基礎配套設施無法完善,使舊城的改造不徹底。
(二)急功近利,忽視城市特色
不同的城市由于處于不同的地理位置,長時間的文化積淀而擁有自己的特色,但舊城區改造受時間和資金的影響,使得一些地區老舊的社區和自建住房與高樓林立的城市有些格格不入。此外,還包含一些歷史悠久、具有當地特色的傳統建筑,但這種“城中村”格局尚未被城市融合,許多處于矛盾中的城市往往為了自身的發展,使得這些傳統建筑文化流失。但值得思考的是“千城一面”的情況與城市高密度的建筑是否真的是人性化的美好家園。所以,科學、合理地對舊城進行改造應創造出城市的特色,嘗試更多風格迥異的城市建筑,展現獨特的美。
(三)資金問題影響工作進程
對原本的地區進行投資改造是實現土地增值的過程,但“舊改”的成本顯然受拆遷規模、人口密度等因素影響,成為影響舊城改造成本的關鍵因素,資金一旦跟不上就很容易影響整體工作的進展,同時,對該地區的人們也會造成一定的干擾。
二、不良舊城改造方式的弊端
一是過于理想的單一終極規劃目標,對現狀的混亂無序多采取徹底否定態度,對城市社會的復雜問題視而不見,缺乏規劃多目標的比對與平衡,從而造成階級分化、治安犯罪等諸多方面的社會矛盾;二是規劃理念及手段的簡單化、標準化。以統一建設物質空間形態來確定城市的發展態勢,卻因忽視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而造成舊城社會經濟活力的衰退與空洞化;三是“破舊出新”的規劃模式過分追求功能的完美,生硬地將舊城有機社會網絡割裂為單純的功能社區,忽視了社會脈絡的發展與內在聯系規律;四是兼顧所謂公平的政策取向,規劃方法較多地體現了政府部門的意志,較少反映地區現狀及來自社會與個人的實際需求。政府和市場力量占據絕對主導地位,居民自身積極性尚未得到充分調動,特別是舊城改造項目的封閉決策,導致原住居民意志和愿望得不到應有的尊重;五是舊城改造建設與管理中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對舊城更新和房屋拆遷中所涉及的法律、道德問題認識淺薄,往往將多元化社會問題當作純粹的經濟問題對待,忽略了向合作模式邁進。通過對舊城格局的仔細研究,在遵循城市發展規律的基礎上,要采取各種手段和方法去保留舊城原有的特色風貌,保證舊城的物質環境、經濟發展和社會關系能夠協調發展。
三、舊城改造中可采取的對策與措施
(一)遵循城市的發展規律
在舊城改造時,要遵循城市的自然發展規律,堅持可持續發展道路不動搖,確保城市面貌得到有機的更新。這里所說的有機更新,也就是確定合適的規模,按照城市舊城區改造的內容和要求,把現在和今后之間的關系處理妥當。并在改造過程中,統一地管理、規劃、配套、征地以及設計,堅持“五統一”的原則,按照相關步驟和計劃進行舊城建設與改造。
(二)以大眾利益為前提
從我國的許多城市舊城改造可以看出來,大多投資商都局限于經濟利益的影響,同時又有商業利益的誘惑,使得我國許多城市在舊城改造當中實行的是全部推倒拆遷,不對區域做出考查和具體分析,一律重新建設。此類做法看似成效較快,操作輕松,可是很容易對原有的架構、風俗風情和文化氣息造成破壞,因此對于城市規劃中的舊城改造應該以優化居民的居住環境為出發點,不要盲目的追求利潤利益,在改造過程中依舊“建新如故,修舊如舊”為標準,來進行相關改造工作,以保證舊城改造之后所現存的歷史文化得以保留,使城市規劃實現社會效益和新城環境雙贏局面。
(三)加強規劃引導
在舊城改造規劃中,有關的城市規劃部門要加大對舊城改造問題的引導力度,進行深入、仔細和全方位的研究工作,所制定出來的改造規劃要確保科學有效,協調解決好存在的各種市政問題。在編制舊城改造規劃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經濟規律,要有城市經營的觀念,然后才能進行舊城改造。舊城改造的任何項目,都必須從土地分級與土地評估著手,測算土地市場和增值,認真地分析成本效益,保障舊城改造規劃的順利實現。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我國城市進行舊城改造時,存在的問題是比較多的,例如舊城改造缺乏科學指導與總體規劃、急功近利,忽視城市特色等。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愛土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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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城改造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探討
●城市舊城區改造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舊城改造中出現的問題
●舊城區改造的優勢和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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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舊城區改造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舊城改造難點
●舊城區改造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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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
來源:臨律-城市舊城區改造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