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塔樓與板樓,安置房的公攤面積比拆遷的原房屋公攤面積大合理嗎,依據物權法的規定,進行房屋拆遷時,如果采取產權調換方式補償的,房屋的居住條件不能低于被拆遷前,所以房屋的實際面積不能少于被征收的房屋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
依據物權法的規定,進行房屋拆遷時,如果采取產權調換方式補償的,房屋的居住條件不能低于被拆遷前,所以房屋的實際面積不能少于被征收的房屋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拆遷安置房公攤面積多少合適
(一)一般來說,普通的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的系數約在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的住宅,公攤的系數約在15%-20%;高層的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公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二)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的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建筑面積-實用面積所謂的公攤系數,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得房率標準如下:1、高層的塔樓住宅(75%——78%),公攤系數為(22%——25%)2、高層的板樓住宅(78%——85%)3、小高層的板樓住宅(85%——88%)4、多層的住宅(88%——95%)得房率=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面積)÷建筑面積
房屋公攤面積怎么算
根據《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則》第五條 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筑面積(以下簡稱套內建筑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之和。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第六條 套內建筑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2.套內墻體面積; 3.陽臺建筑面積。 第七條 套內建筑面積各部分的計算原則如下: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住宅按《住宅建筑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筑,按照專用建筑設計規范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筑設計規范》計算。 2.套內墻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墻體,有共用墻及非共用墻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墻、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均為共用墻,共用墻墻體水平投景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非共用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墻體面積。 3.陽臺建筑面積 按國家現行《建筑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4.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第八條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第九條 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原則 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 第十條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計算 將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建筑物的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公用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之和第十一條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計算 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以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套內建筑面積
電梯房公攤面積怎么計算
公攤面積,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電梯房公攤面積則是指6層以上帶有電梯的房屋所需公攤的面積。一般情況下,住宅類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大致在10%至25%左右;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10%至15%;小高層住宅一般在20%以內是比較合乎常理的水平;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而各戶分攤公用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為:第1步:計算分攤系數分攤系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總建筑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筑面積之和。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系數 各套內建筑面積。
房屋公攤面積是如何計算的
公攤面積=套內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高層住宅比例大約25%。1、套內建筑面積由以下三部分組成:①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包括臥室、起居室、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廁所、儲藏室、壁柜等分戶門內面積的總和②套內墻體面積③陽臺建筑面積。2、套內建筑面積=①+②+③=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3、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建筑物各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其中,需要測量的數據需由產權部門測繪隊進行實地測量。4、一般情況下,住宅類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大致在10%-25%左右;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10%-15%;小高層住宅一般在20%以內是比較合理的水平;而30層以上的住宅因為電梯數量的增多,公攤通常都在25%左右。5、而酒店式公寓等高級住宅因為大廈內的公用面積偏多,公攤也有可能在40%以上的。從建筑形式上分,一般塔樓的分攤面積要大于板樓的分攤面積。
買房有公攤面積嗎
公用建筑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拆遷安置房有公攤面積不合理。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原則是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而農村的房屋是沒有公攤面積的,所以拆遷安置房有公攤面積是不合理的。公攤面積包括:1、電梯井,尺寸是按照電梯選型來確定的,井壁上安裝電梯軌道和配重軌道,預留的門洞安裝電梯門;2、管道井,走各種管道的空間,有垂直的,也有水平向的,有貫通的,也有分隔的;3、樓梯間,容納樓梯的結構,包圍樓梯的建筑部件(如墻或欄桿),同時它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的建筑部分,聯系整個建筑的交通運輸;4、變電室,小區的電力系統中對電能的電壓和電流進行變換、集中和分配的場所;5、設備間,設備間是在每一幢大樓的適當地點設置電信設備和計算機網絡設備,以及建筑物配線設備,進行網絡管理的場所;6、公共門廳,進入住宅后的一個較大公共空間,屬于室內空間,采暖和制冷要求一般按建筑物功能要求設置;7、過道,住宅套內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間;8、值班警衛室,設在小區大門口一側的門房,警衛室外門口處還有升降欄桿;9、共用墻體,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多層住宅樓,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20%-25%左右。
對于房屋面積的類型主要可以分為三類,即房屋的建筑面積、房屋套內的使用面積以及公攤面積。房屋的建筑面積就是建筑物每一層水平面積的總和、房屋套內的使用面積主要指的是房屋使用者能夠自己使用的面積、公攤面積主要指的就是每層所有住戶之間共同分攤的這一層所有公用建筑面積;房屋的公攤面積和房屋套內使用面積共同構成了建筑面積。公攤面積主要包括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道、公共門廳和過道、變電室、設備間、值班警衛室、地下室、整棟建筑服務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以及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這也就導致為什么很多被征收方在實踐中認為自己房屋面積變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攤面積的存在,由于我國對于拆遷安置房的面積是否包括公攤面積這一事項并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因此各地的實踐標準不同。
一、買安置房的風險有什么
1、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
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回遷房公攤面積:1、普通的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的系數約在10%-15%;2、帶電梯的小高層的住宅,公攤的系數約在15%-20%;3、高層的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回遷房與普通商品房在公攤面積上的規定雖然差不了多少,但仔細對比兩者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回遷房面積是按照拆遷戶原來的建筑面積來計算的。另外,回遷房的斜面結構屋頂、不規則圍護物、變形縫、墻體等也算入回遷房的公攤面積。但是有一點是不同的,那就是樓梯下方的空間面積、走廊外的通道、陽臺、挑廊等建筑都不屬于回遷房的公攤面積。所以回遷房雖然屬于小產權,但是在公攤面積上還是有些優勢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積公攤系數低于產權調換房屋建筑面積公攤系數的,應當對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增加建筑面積補助。【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 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 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 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 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普通的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的系數約在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的住宅公攤的系數約在15%-20%;高層的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對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乘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得到購房者的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建筑面積-實用面積,所謂的公攤系數,也就是房子的得房率。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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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康晴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