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的績效自評,四川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四川省農村公路條例》《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項目新建、改建、擴建的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納入農村公路規劃,并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修建的縣道、鄉道、村道及其所屬設施,包括橋梁、隧道和渡口等。
第三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和安全至上、確保質量、生態環保、因地制宜原則。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按照《四川省農村公路條例》有關規定推進農村公路建設。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推進農村公路建設。
第五條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全省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和投資計劃,指導、監督全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
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建設及工程質量安全監督。
第六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當建立健全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的資金籌措機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要求,將農村公路規劃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鼓勵利用公路冠名、路域資源開發、涉農資金整合、產業開發配套建設、企業團體或個人捐助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建設。
農村公路建設不得強制向單位或個人集資,不得增加農民負擔和損害農民利益。
第七條 農村公路交通專項資金項目支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專項資金預算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做好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后績效自評等工作。
第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項目業主應當具備相應的技術管理能力。
鼓勵有能力的公路管理機構履行項目業主職責,鼓勵推行代建制,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專業化管理。
第九條 在保證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前提下,積極推廣應用資源節約集約再生利用、低碳環保、安全智慧等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
第十條 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采取隨機抽取建設項目,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檢查情況向社會公開的方式,對所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執行“七公開”制度,將年度計劃、補助政策、招標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監管、資金使用、工程驗收等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按照規模、功能、技術復雜程度等因素,分為重要農村公路項目和一般農村公路項目。
重要農村公路項目建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一般農村公路項目可適當簡化建設程序,符合條件的可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
重要農村公路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
(一)技術等級三級及以上公路;
(二)大橋、特大橋或跨規劃四級及以上航道的橋梁及包含上述類型橋梁的農村公路;
(三)長隧道、特長隧道及包含上述類型隧道的農村公路。
其他為一般農村公路項目。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十三條 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鄉村振興規劃等相協調,同時應當綜合考慮“路、站、運”一體化,與國省道及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發展規劃有機銜接。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編制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并根據農村公路建設規劃、資金規模等因素,同步編制農村公路建設規劃項目庫,一并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縣道建設規劃及其項目庫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經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
鄉道、村道建設規劃及其項目庫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編制,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經批準的農村公路建設規劃,應當報批準機關的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農村公路建設規劃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根據需要定期調整。項目庫調整應當報原批準單位批準,并報原備案單位備案。
第十六條 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等有關部門,根據全省農村公路發展需求,按照年度計劃編制要求和審批程序,編制并下達年度建設計劃。
第三章 設計與審批
第十七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公路功能需求和自然地理條件等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技術規范要求,合理確定技術標準。
第十八條 農村公路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重要農村公路項目應當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一般農村公路項目可以結合實際,采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
第十九條 農村公路設計應當加強耕地特別是永久性基本農田、水利設施、生態環境和文物古跡等保護,避免大挖大填,盡量避讓不良工程地質路段,充分利用既有道路,滿足相應等級公路技術指標和路基穩定性要求。
公路沿線是耕地的,兩側綠化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寬度,并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 農村公路設計應當統籌考慮交通安全、防護、排水等需求,按照有關標準設置附屬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農村公路設計應當注重與周邊自然、人文景觀相協調,提升農村公路建設品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鄉村旅游、產業發展等需求,配套設計停車區、觀景臺、公路驛站、服務區及公共廁所等服務設施。
根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和農村客貨運輸發展需要,可同步設計、建設管養設施和客貨運輸站點,統籌考慮與沿線服務設施整合使用。
第二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由市、縣分級審批。
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審批重要農村公路初步設計文件和一般農村公路中的四級(雙車道)公路初步設計或一階段施工圖設計文件,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審批由市級審批初步設計的農村公路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其他農村公路項目設計文件。
農村公路專項工程對審批權限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 農村公路工程設計變更按設計變更的性質、規
模及費用影響程度,分為重大設計變更、較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設計變更:
(一)連續長度5公里及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的;
(二)特大橋的數量或結構型式發生變化的;
(三)特長隧道的數量或通風方案發生變化的;
(四)公路等級發生變化的;
(五)超過初步設計批準概算或一階段施工圖批準預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較大設計變更:
(一)連續長度2公里及以上的路線方案調整的;
(二)路基寬度、路面結構類型和厚度發生變化的;
(三)大中橋的數量或結構型式發生變化的;
(四)隧道的數量發生變化的;
(五)其他單項工程費用變化超過100萬元的;
(六)超過兩階段施工圖設計批準預算的。
一般設計變更是指除重大設計變更和較大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設計變更。
第二十四條 重大設計變更原則上應當采用兩階段設計,即按照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編制設計文件。較大設計變更和一般設計變更可采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五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重大或較大設計變更應當報原設計審批部門審批,一般設計變更由項目業主或其授權的代建單位負責進行審查確認。未經批準的設計變更不得實施。經批準的設計變更一般不得再次變更。
第四章 施工管理
第二十六條 縣道、鄉道建設用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村道建設用地可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農村公路建設需要征地拆遷的,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第二十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符合法定招標條件的,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招標工作由項目業主負責組織。
重要農村公路項目應當單獨招標,一般農村公路項目可多個項目合并或者打捆招標。
第二十九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
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條件下,可優先聘用當地群眾參與項目建設。
第三十條 農村公路項目施工許可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一條 農村公路建設實行工程監理制度,鼓勵實施社會化監理。
重要農村公路項目監理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實施。一般農村公路項目鼓勵打捆后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監理。建設規模較小、技術簡單的村道公路建設項目可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監管。
第三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工程款,不得拖欠征地拆遷款。
第三十三條 從事農村公路建設的各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基礎數據統計、更新和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歸檔工作。
第五章質量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條 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安全管理應當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責、社會參與、有效監督原則。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監督體系,可委托下屬質量監督機構承擔質量安全監督事務性工作,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農村公路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國家、省相關技術規范和質量檢測評定標準。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職責,建立工程質量問題約談和掛牌督辦制度。
農村公路建設質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嚴重程度分級對有關單位開展約談或掛牌督辦:
(一)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對重大質量問題有重要批示、指示的;
(二)群眾信訪和輿論反響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連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質量形勢嚴峻的;
(四)督導檢查或巡視巡查中,發現工程質量管理薄弱、存在突出質量問題的。
第三十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實行質量責任終身制。項目業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單位應當明確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信用評價體系,按規定開展農村公路建設從業單位信用評價工作,加強信用評價結果應用。
第四十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保修期制度和質量保證金制度。
重要農村公路項目保修期為2年,一般農村公路項目保修期為1年。質量保證金繳納方式、預留比例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在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修復。施工單位不能進行修復的,由項目業主負責組織修復,修復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施工單位承擔。
保修期期滿且質量缺陷得到有效處置的,質量保證金應當及時返還施工單位。
第四十一條 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實行首件工程制。鼓勵推行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信息化管理、專業化施工、流水化作業。
鼓勵采用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或“建養一體化”模式組織項目實施。
第六章 工程驗收
第四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完工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交(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般農村公路項目的交工、竣工驗收可以合并進行,并可多個項目一并驗收。
第四十三條 農村公路建設由項目業主組織交工驗收。特大橋、跨越規劃技術等級四級及以上內河航道的橋梁、長隧道、特長隧道以及包含上述類型橋梁、隧道的農村公路項目竣工驗收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其余農村公路項目竣工驗收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必要時,可邀請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與。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竣(交)工驗收工作應當邀請公安(交管)、應急管理、管理養護單位等相關部門參與。
縣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項目驗收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四條 農村公路新(改)建項目交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開放交通,并移交管理養護單位。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議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強制單位和個人集資的,強迫農民出工、備料的;
(二)擅自降低征地補償標準,或者拖欠工程款、征地拆遷款和農民工工資的。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不按時支付,或者截留、擠占、挪用建設資金的,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議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農村公路新建項目未經交工驗收合格即開放交通的,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八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發生招標投標違法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發生轉包、違法分包等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農村公路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議依法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縣
法律主觀:農村宅基地 ,簡而言之,即為廣大農民所提供的用于修建居住民房的農村土地。隨著現代農民收入的增加,對房屋的建造需求也相應增加,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也顯得越來越重要,那么,相應的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農村宅基地的概念 農村宅基地,指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 宅基地 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二、四川省農村宅基地管理條例 根據《四川省宅基地管理辦法》,四川省農村宅基地管理條例如下: 1、農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 1、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宅基地只能用于建造房屋,建造房屋只能使用宅基地,不可占用其他土地。 2、依法改變 土地所有權 、使用權以及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當事人必須在改變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有權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更換、更改土地證書。 3、農村居民或回鄉落戶的干部、職工、城鎮居民修建住宅,凡是能利用舊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確實需要新占土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村鎮規劃管理部門許可,土地管理部門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宅基地面積:每人二十至三十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戶按四人計算。擴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積應當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并計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耕地、林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積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部分每戶最多不得超過三十平方米。 農村居民由于遷居等原因,空出的舊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統一安排使用。 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4、城鎮、農村居民修建住宅占用土地超過批準數的,多占部分限期退回。逾期不退者,每年每畝處以三千元至五千元罰款,并責令退回土地。
法律主觀:1、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公路的建設標準。 縣道和鄉道一般應當按照等級公路建設標準建設;村道的建設標準,特別是路基、路面寬度,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 2、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可適當減窄。 3、農村公路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或擴建。橋涵工程應當采用經濟適用、施工方便的結構型式。路面應當選擇能夠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
法律主觀:1、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公路的建設標準。 縣道和鄉道一般應當按照等級公路建設標準建設;村道的建設標準,特別是路基、路面寬度,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 2、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可適當減窄。 3、農村公路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或擴建。橋涵工程應當采用經濟適用、施工方便的結構型式。路面應當選擇能夠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
農村公路建設標準
1、各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確定農村公路的建設標準。縣道和鄉道一般應當按照等級公路建設標準建設;村道的建設標準,特別是路基、路面寬度,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和經濟條件確定。2、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標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對于工程艱巨、地質復雜路段,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縱指標可適當降低,路基寬度可適當減窄。3、農村公路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道路進行改建或擴建。橋涵工程應當采用經濟適用、施工方便的結構型式。路面應當選擇能夠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養護的結構。4、農村公路建設應當重視排水和防護工程的設置,提高公路抗災能力。在陡巖、急彎、沿河路段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提高行車安全性。5、二級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橋梁、隧道工程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其他工程項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圖一階段設計。6、四級以上農村公路工程和大橋、特大橋、隧道工程的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其他農村公路工程的設計,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組織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承擔。7、農村公路建設的工程設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保護建設工程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而制定的。
農村四好公路建設標準
四好農村路的要求: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四好農村路的建設標準路網結構明顯優化,路產路權得到有效保護,路域環境優美整潔,農村客運和物流服務體系健全完善,城鄉交通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新型城鎮化要求四好農村路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改造病患危路橋;2、加大對農村公路的投資,確定新建公路標準等級;3、完善相關公路養護措施和安全措施;4、加大對公路建設和養護的監管力量;5、注重農村公路的安全管理。
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管理辦法是什么
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管理辦法是《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全國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的認定查處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的認定查處工作。
什么部門管理農村危房建設?
農村危房找城鄉規劃建設局,在鄉鎮的話找鄉政府的農房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的改建需要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改建。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
●拆遷安置補償績效指標填寫
●征收拆遷補償項目績效申報表
●征地拆遷績效目標
●拆遷工作績效考核
●征地拆遷績效考核方案
●拆遷考核
●拆遷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拆遷考核辦法
●拆遷補償獎勵系數
●拆遷補償報告怎么寫
●城中村改造融資
●城中村改造融資
●城中村改造資金平衡方案
●城中村改造項目歸哪個部門
●城中村改造收益
●城中村改造建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城中村改造項目審批流程
●城中村改造資金來源
●城中村改造融資模式
●城中村改造相關法律
●征地拆遷補償支出績效評估,拆遷補償審計的流程: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征地拆遷補償預算項目績效,搬遷獎勵費歸誰?: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績效,征地補償款分幾次發放: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征收拆遷補償項目績效申報表,小微企業扶持補貼政策 :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個人所得稅績效獎金計算,績效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扣績效被迫離職仲裁輸了,扣除績效后被迫離職的仲裁結果是否敗訴?: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拆遷補償的績效自評,征收拆遷補償項目績效申報表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汪霖偉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