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房屋拆遷補償政策,敦煌市北辰市場拆遷補償政策,敦煌市北辰市場的拆遷補償政策主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具體補償政策如下:一、補償方式貨幣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接受貨幣補償,補償金額
敦煌市北辰市場的拆遷補償政策主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具體補償政策如下:
一、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接受貨幣補償,補償金額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確定。
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二、補償內容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這部分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具體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政府會給予相應的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如果征收導致停產停業,政府也會對此進行補償。
三、其他補償和保障
補助和獎勵: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住房保障:對于征收個人住宅,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請注意,具體的補償標準和政策可能會因地區和項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實際操作中,被征收人應詳細了解并確認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
一、敦煌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房屋拆遷糾紛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房屋拆遷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當地政府在進行拆遷時,需要對被拆遷方作出相應的補償,包含獎勵性補償費用以及周轉補償費用等等,需要發放完補償款項以后才能夠拆遷,因為拆遷補償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處理,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再由法院開庭審理作出宣判。
法律分析:
西城區政府將根據城市更新計劃、資金和房源等情況,有序開展各片區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和有關工作。申請式退租實施到其片區時,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將遵循‘居民自愿、平等協商、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尊重居民退租意愿、切實保證居民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分析:西城區政府將根據城市更新計劃、資金和房源等情況,有序開展各片區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和有關工作。申請式退租實施到其片區時,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將遵循‘居民自愿、平等協商、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尊重居民退租意愿、切實保證居民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律師分析:
西城區政府將根據城市更新計劃、資金和房源等情況,有序開展各片區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和有關工作。申請式退租實施到其片區時,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將遵循‘居民自愿、平等協商、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尊重居民退租意愿、切實保證居民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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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曹翔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