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閑置一定年限的宅基地,確實屬于被依法收回的范疇,但也絕不是村里說收回就能隨便收回的,未經合法程序,宅基地使用權人不發生變動,遇到
山東省濰坊市的魏先生在本村擁有一處宅基地,建有房屋,因多年前同子女入城居住,該處房屋因無人修建,逐漸破敗,但村里一直未正式收回宅基地,魏先生對此也并未在意。后因開展土地征收工作,案涉宅基地被納入征收范圍,其地上附著被清理。但是直到強制清理行為發生一段時間后,魏先生才發現,自己家的宅基地被征收,而且自己并沒有取得合法的征收補償,不過魏先生心里也打鼓,自己確實常年不在此居住,而且所建房屋也因多年未打理而變得破敗,這種情況下,自己到底還能不能拿到補償?
懷著這種疑問,魏先生來到圣運律所進行咨詢,圣運團隊律師指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被荒置達到一定年限的,確實將被依法收回,但是我國對收回程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因為如果村里沒有開展法定程序,那么宅基地使用權未被收回,魏先生認識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依法獲得安置補償。
在得到肯定答復后,魏先生決定委托圣運律師,主辦律師認為,當事人將自己的維權希望交到圣運手中是對本所業務水平的肯定與專業能力的無限信任,她定會不負所托,竭力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
在接受委托后,秉持著專業極致的工作態度,圣運律師迅速響應,立刻組成辦案團隊,展開逐步研討,確定完整的維權方案。為幫助委托人盡快取得補償款,圣運律所特指派了主任級別的律師作為本案的主辦律師為委托人服務。
主辦律師指出,本案屬于空閑宅基地被征收的特殊情況,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要堅持兩只腳走路的辦案思路,一方面,從征收項目入手,搜集征收活動違法點,堅持以打促談,促進委托人與征收方談判協商,另一方面,從空閑宅基地被收回入手,確定宅基地使用權的歸屬,依法為委托人征收合法權益!
秉持著上述辦案方針,主辦律師首先針對征收項目展開了申請信息公開工作,針對案涉征地項目的“一書兩證”“兩公告一登記”等信息申請公開,搜集本次征收活動的違法點,為之后的談判增加籌碼。同時,主辦律師助力委托人直接對征收部門提起了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強拆行為違法。
其次,針對空閑宅基地被收回的問題,主辦律師指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并且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同時,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也就是說,作為建設用地的宅基地,權利人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后,未按照批準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造成宅基地空閑兩年以上的,經村民會議討論、半數以上通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而在本案中,村里始終未開設村民會議,這就意味著委托人的宅基地未曾被村里收回,那么作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案涉宅基地使用權的所有權,魏先生有權獲得土地補償金。
現上述程序仍在辦理過程中,但委托人十分認可主辦律師認真的辦案態度與專業的辦案素質,并于今日為主辦律師送來錦旗。
隨著大家生活條件的不斷改善,不少家庭會舉家搬至城里,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放棄了宅基地的使用權,為了避免日后宅基地使用權發生爭議,一定要勤維護勤打理,以免發生宅基地被收回的情況。當然,征收方也絕不能違法聯合村委會,以收回宅基地的方式拒絕履行安置補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