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招商引資政策2025,南京中考加分政策,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臺籍青年、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臺籍青年、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以申請政策性照顧加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軍人子女按照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今年中考前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地現行招生考試政策中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分值和范圍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之外,對一些地方把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作為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糾正,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律師分析:
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臺籍青年、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以申請政策性照顧加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軍人子女按照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今年中考前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地現行招生考試政策中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分值和范圍逐一核查。除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之外,對一些地方把招生與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作為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糾正,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犧牲警察、軍人的子女,可加20分
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加10分
臺籍青年,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數民族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法律分析: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臺籍青年、歸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7、軍人子女按照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的相關規定予以照顧。
8、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政策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執行。
9、本市赴鄂醫務人員等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南京市202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加分申報和審核工作的通知》
一、照顧政策
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臺籍青年、歸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7、軍人子女按照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的相關規定予以照顧。
8、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政策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執行。
9、本市赴湖北醫務人員、市公共衛生中心隔離病區醫務人員、省部屬在寧赴湖北醫務人員及納入“十件實事”服務對象的其他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按相關規定予以照顧。
如果考生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合并加分。
法律分析: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犧牲警察、軍人的子女,可加20分
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加10分
臺籍青年,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數民族考生,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法律依據:《2021年蘇州市報考各類高級中等學校考生加分種類說明》
1.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到市(縣、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審核,加30分。
2. 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關材料到市(縣、區)統戰部僑務綜合處辦理審核, 加10分。兩年內調整至與江蘇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3.臺灣省籍考生(含臺商隨行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關材料到市臺灣事務辦公室經濟處辦理審核, 加10分。兩年內調整至與江蘇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4.少數民族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和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到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辦理審核, 加10分。兩年內調整至與江蘇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5.港澳戶籍學生加分,需持本表及港澳地區居民永久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復印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審核, 加10分。兩年內調整至與江蘇新高考加分政策一致。
6.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縣、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審核, 加20分。
7.1-6級傷殘軍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縣、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審核, 加20分。
8.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屬團級以上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辦理審核, 加30分。
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加分,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軍人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屬團級以上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辦理審核, 加20分。
從作戰部隊交流到其他部隊任職不滿1年和跨地級市以上交流任職不滿1年的軍人子女加分,以及駐蘇部隊軍人的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所屬團級以上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辦理審核, 加10分。
9.集體轉隸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繼續按轉隸前政策執行,加分政策與第8點相同。
10.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縣、區)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訓練處辦理審核, 加30分;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到市(縣、區)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訓練處辦理審核, 加20分。
11.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加分,需持本表及相關材料到市公安局見義勇為辦公室辦理審核,獲國家級表彰的, 加15分;獲省級表彰的, 加10分;獲市政府表彰的, 加5分。
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臺籍青年、歸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7、軍人子女按照2023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的相關規定予以照顧。
一、中考加分規范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愿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臺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二、2022年中考加分政策
1、駐守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降低 20 分錄取;
2、烈士子女,降低 20 分錄取;
3、因公犧牲的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 10 分錄取;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降低 10 分錄取;
5、獲得市(州)級以上 " 見義勇為 " 榮譽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降低 10 分錄取;
6、港澳同胞、臺灣省籍同胞和華僑、歸僑子女,降低 5 分錄取;
7、除英語外,以其他語種參加外語考試的考生如日語、俄語等,降低 5 分錄取;
8、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數民族高中)降低 1 分錄取;
三、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項目
1.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以上(含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法律依據】:
《2023南京市2021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性照顧加分申報和審核工作的通知》
一、照顧政策
1、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2、因公犧牲警察的子女,可加20分;
3、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的子女,可加10分;
4、臺籍青年、歸僑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的子女,可加10分;
5、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部門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6、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7、軍人子女按照2023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的相關規定予以照顧。
8、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政策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執行。
9、本市赴湖北醫務人員、市公共衛生中心隔離病區醫務人員、省部屬在寧赴湖北醫務人員及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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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鞍山招商引資政策文件,鞍山市招商引資服務中心主任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孟琴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