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違建廠房拆遷程序2025,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程序及法律規定,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立案審批、違建調查、限期拆除、強拆認定、強拆執行等對于違建拆除現在國家的新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建筑的規劃和處理應當由政府的相關行政部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立案審批、違建調查、限期拆除、強拆認定、強拆執行等
對于違建拆除現在國家的新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有關建筑的規劃和處理應當由政府的相關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來進行認定,如果該建筑確實存在違章建設的情況,則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執行強制拆除手續,具體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嚴格配合行政部門的執行程序,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
第一步:發現違建。可以是執法機關自己發現,也可以有人或者單位舉報發現;
第二步:立案審批。執法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立案調查的,進行立案審批,該程序是內部程序;
第三步:調查是否有相關規劃手續,詢問當事人、制作詢問筆錄;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決定書,并送達。若是未找到違建所有人則通過公告送達;
第五步:限拆期限屆滿未自行拆除的,等訴期6個月;
第六步:催告當事人履行拆除義務,催告期10個工作日;
第七步:執法機關制作強制拆除決定書并送達;
第八步:實施強制拆除前進行公告;
第九步:實施強制拆除。
違法建筑的類型有哪些?
(一)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1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筑;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建筑;
(五)農村經1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筑;
(六)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1除的臨時建筑;
(八)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筑。
相關建筑的規劃和處理,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經濟發展需要確定。建筑物確實存在違法建設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履行強制拆遷手續。具體情況1當事人應嚴格配合行政部門的執行程序,避免法律適用上的失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行義務的期限;
(二)履行義務的方式;
(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調查程序;第三步,第四步,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有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法律分析:如果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強拆的,就合法,強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違法。其法定程序為:1、查明事實階段。2、處理和處罰階段。3、補辦手續階段。4、簽定安置補償協議階段。5、行政裁決階段。6、強制執行階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并經批準;(二)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三)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四)通知當事人到場;(五)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六)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七)制作現場筆錄;(八)現場筆錄由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拒絕的,在筆錄中予以注明;(九)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
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法律分析:一、調查取證。對群眾舉報、日常巡查發現、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的違法建筑,必須要有影像資料以及與違建當事人的談話詢問筆錄,當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證人證言等證據。整個調查取證工作,城鎮規劃區的由縣(區)規劃部門承擔,鄉村規劃區的由鄉鎮政府承擔,鄉鎮政府不能獨立完成的,區規劃部門派員參與指導調查。二、認定違法建筑。規劃部門調查取證工作完成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于違法建筑的認定。三、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
依照《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對違法建筑進行調查取證,不違反城鄉規劃但沒有辦理規劃建設審批的建筑,屬于程序性違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罰款,補辦相關行政許可手續;違反城鄉規劃的建筑,屬于實體性違法建筑,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行政相對人逾期未自行拆除違法建筑的,組織實施拆除行為。四、下達執法文書。縣(區)規劃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告知書》、《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等執法文書送達當事人。五、強制拆除的審批。縣(區)規劃部門收集資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關要求,制作報批卷宗,然后按程序報批。由政府法制部門審查后以縣(區)政府的名義責令城鄉規劃局或城市管理局組織強行拆除。鄉鎮人民政府查處的違法建筑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5條的規定,自行決定組織強拆。六、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縣(區)級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應當在強制拆除的七日前發布通告。七、實施拆除。縣(區)政府責令城管執法部門實施強制拆除的,城管執法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組織實施,涉及到的部門予以配合。沒有建筑資質的單位所構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違規的建筑物都屬于違法建筑。雖然是違法建筑,但對于違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隨便拆除,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也要遵循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來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法律分析:原、被告間形成民間借貸關系,被告本應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及時足額地歸還所借原告款項,但被告未履行引發糾紛,被告應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支付寶轉賬記錄及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打印件的聊天內容,可認定被告尚欠原告借款。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違法建筑拆除程序如下:1、行政機關調查取證;2、認定該建筑屬于違法建筑;3、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4、行為人不拆除違法建筑,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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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袁海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