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住宅拆遷補償標準2025,精神病人成年了還有監護人嗎,法律主觀:對于成年精神病人來講,一般是由其配偶作為其監護人,沒有配偶的則由父母或子女作為監護人。而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則一般為其親生父母。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
對于成年精神病人來講,一般是由其配偶作為其監護人,沒有配偶的則由父母或子女作為監護人。而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則一般為其親生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范圍:1、成年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2、成年精神病患者的其他近親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3、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分析: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的監護人應由下列人員按順序來擔任: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其他組織和個人愿意的,必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按照以下原則確定監護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親屬。5、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一、精神病人可以指定監護人嗎不可以,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必須根據法律規定,可由社區或者基層組織指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二、精神病人死后監護人能否繼承遺產監護人是法定繼承人的,可以繼承被監護人的遺產。精神病人的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監護人是法定繼承人的,可以按照繼承順序繼承被監護人的遺產。《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第二十八條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對于成年的精神病患者確定監護人的之前應當首先確認其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確認的方式可以由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利害關系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近親屬等,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精神病人,監護人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首先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第一順位為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然后是其他近親屬;連近親屬都沒有的,由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擔任,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對監護人確定有爭議的,以上幾類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
3、如果無法達成協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一、精神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違法嗎1、精神病法定監護人拒絕監護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可以找到相應的監護人,要求其履行監護的職責。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二、如何起訴精神病監護人起訴精神病監護人的步驟如下: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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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孫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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