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議價2025,拆遷可以討價還價嗎,拆遷過程中,被征收人確實有一定的議價空間,可以在一定范圍內與征收部門進行討價還價。這主要體現在拆遷補償協議的簽訂過程中。一、拆遷補償協議的重要性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
拆遷過程中,被征收人確實有一定的議價空間,可以在一定范圍內與征收部門進行討價還價。這主要體現在拆遷補償協議的簽訂過程中。
一、拆遷補償協議的重要性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需要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等關鍵事項達成補償協議。這一過程中,雙方通常會有一定的協商和討論,被征收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訴求和期望,征收部門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慮和調整。
二、合法合規的討價還價
在討價還價過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注意自己的訴求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不能違反相關規定。例如,不能要求過高的補償金額,導致與市場價格嚴重脫節,或者提出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條件。同時,征收部門也有責任確保補償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不能損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三、達不成補償協議的處理方式
如果在一定期限內,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無法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那么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條例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所述,拆遷過程中,被征收人在與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時,有一定的議價空間,可以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進行討價還價。但雙方都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補償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拆遷價格低,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1、收集證據要及時
加蓋公章的入戶調查單可以明確房屋的實際建筑情況。
2、參與、聽證和異議
在房屋評估階段,有權選定評估機構,對評估報告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也可以申請專家鑒定。
3、復議訴訟兩手抓
注意復議期限和訴訟期限,復議期60天,訴訟期6個月。
一、農村房屋拆遷要怎么補償
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由當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確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土地征收補償賠償標準
土地的征收、拆遷各地補償政策不統一,可能存在一個項目一個區片一個政策的問題,是否合理應當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和實際情況。對賠償結果有異議的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建議依法維權。征收補償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方案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三、被拆遷人的權利有哪些?
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規范拆遷行為的規定主要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其他國務院文件等。在這些文件中,可以總結出被拆遷人的如下權利:(1)知情權:即征地批文或者征收決定作出后,拆遷人應就拆遷范圍、拆遷期限,補償標準及相關法律、政策向被拆遷人進行充分的解釋與說明。(2)依法要求拆遷人給予合理的拆遷補償安置。(3)依法要求拆遷人就拆遷補償進行協商的權利。(4)選擇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的權利,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5)評估機構的選擇權:評估機構由被拆遷人協商確定。(6)評估結果的復核權: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不服時,均有提起復核的權利。(7)申請鑒定權:被拆遷人如果對復核結果有異議,則可申請專家鑒定委員會對評估結果進行鑒定。(8)申請裁決權: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被拆遷人可以向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裁決或申請作出征收補償決定。(9)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訴訟權利。拆遷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拆遷補償安置裁決或征收決定不服時,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拆遷人的權利是穿插于拆遷項目全程的,每一項都必須嚴格捍衛,才能保證最終的拆遷補償合法合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拆遷不同意會不會被強拆,首先要看拆遷的主體是誰。如果拆遷的主體是政府,政府進行拆遷一般是為了國家的發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它的拆遷是具有強制性的。在政府制定補償決定時,被拆遷人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沒有進行搬遷,也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作出房屋拆遷決定了人民政府是有權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的。
如果拆遷的主體是開發商,它的拆遷是沒有強制性的。如果被拆遷人拒絕拆遷,開發商只能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絕對不可能進行強制拆遷的。
產生拆遷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處理,如果開發商通過法院勝訴了,可以由法院執行強制,其他人不能強拆。按現行法律法規,拆遷只有法院有權強制執行。當然如果被拆遷方的建筑物本身不合法,有關的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權限執法。被拆遷人仍舊不同意拆遷的,拆遷部門強制拆遷時,被拆遷人對強制拆遷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首先要考慮和拆遷方進行協商處理,因為協商的方式相對來說更加簡單便捷,對于拆遷雙方的時間也可以更大限度的節省。同時,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協商之前,被拆遷方應當對于自身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規定進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證自身在協商時有足夠的理由。
2、如果協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過法律渠道來進行解決。
3、拆遷方認為自己得到的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在得知結果起60日之內向政府提請行政復議,如果對于最終的行政復議決定還是不服就需要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方式來進一步解決。需要注意的是,3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應該是在6個月之內。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在行政機關向行政相對人支付拆遷補償金的時候,行政相對人可以和行政機關之間予以協商,如果是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發生糾紛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協商、行政復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方式來處理,只不過不同的處理方式有著不同的處理程序。
法律分析:拆遷是會賠錢的。如果因國家征收土地拆房子,是必須補償的。除非被拆的房屋本身是違法建筑。至于“賠償”是行政機關在征收過程中,因為違法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才會存在的。造成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方式:1.貨幣補償;2.產權置換,包括異地安置與回遷安置。所以拆遷可以選擇給錢或者給房,當然也有部分地區既給錢又給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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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戴琬書
內容審核:劉超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