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后限期搬遷告知書2025,新規定,拆除遵守七個程序,新規定,拆除遵守七個程序
強制拆除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立案調查、通知通告、拆除決定、拆除執行、監督檢查和救濟申訴。具體步驟包括核實證據、發出通知、作出決定、組織拆除、監督檢查和受理申訴。在實際操作中應遵循當地法律法規,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操作。
強制拆除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對違法建筑、危險房屋、違法用地等進行強制拆除的行為。強制拆除的程序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立案調查:相關部門接到強制拆除的申請后,會進行立案調查。調查人員會核實相關證據,包括違法建筑的位置、性質、所有權等信息,并進行現場勘查。
2. 通知通告:一旦調查確認違法情況,相關部門會向違法建筑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發出拆除通知。通知中會明確拆除的原因、時間、方式等,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3. 拆除決定:如果違法建筑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未按時自行拆除,相關部門會依法作出拆除決定。決定中會詳細說明拆除的理由、程序、拆除單位等,并要求拆除單位組織人員進行拆除。
4. 拆除執行:拆除單位會根據拆除決定組織人員和設備,對違法建筑進行拆除。在拆除過程中,會注意保護周邊環境、避免危險事故的發生,并確保拆除過程的安全和順利進行。
5. 監督檢查:相關部門會進行拆除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拆除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如果發現拆除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或不當行為,會依法追究責任。
6. 救濟申訴:如果違法建筑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對拆除決定不滿意,可以依法提出救濟申訴。相關部門會依法受理并進行審查,如果申訴成立,可能會對拆除決定進行調整或撤銷。
需要注意的是,強制拆除涉及的具體程序和流程可能會因地區、法律法規、具體情況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具體操作,并遵循相關程序和流程。
強制拆除是指依法對違法建筑、危險房屋等進行強制拆除的行為。其合法性建立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合法性的評判主要包括依法拆除的依據、權力主體的合法性、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實施強制拆除需要遵循一系列要求,如事先通知、聽證程序、合理補償等。合法性和實施要求的確保,既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又能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因此,對強制拆除的合法性和實施要求進行全面評估和監督,是保障社會秩序和公正正義的重要舉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7修正):
第七章 審理和判決
第二節 第一審普通程序 第七十四條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行政行為:(一)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二)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銷或者判決履行的,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一)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二)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一、強制拆除程序是怎樣的呢
1、案件受理登記
2、現場勘察記錄
3、簽發《停工(核查)通知書》(應注明:A、上述行為書面說明;B、本人身份證明材料;C、房屋相關材料)。
4、填寫《案件立案審批表》(簽承辦人意見及依據,然后交領導審批同意后做調查筆錄)。
5、做《調查詢問筆錄》(相關說明:A、這個日期那一天不確定,要看當事人配合情況決定。B、做現堪和筆錄時,首先亮明身份,由兩人以上執法,宣布執法依據;C、內容要具備以下幾個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誰,違建的出資建設者是誰,房屋開工日期,房屋所處位置,工程進度,房屋面積、結構(分磚混、磚木、鋼架、簡易棚亭披屋),工程造價,完工時間,所作用途,問清是否辦理建房手續,告知其違法行為,違反什么法律條款,當事人確認筆錄內容,請當事人簽名,并緊頂內容下格簽名)。
6、給規劃部門發商請函,認定是違法建筑。
7、填寫《案件處理審批表》(承辦人意見及依據,報領導審批)。
8、簽發《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據房屋面積,結合裁量權決定,并告知其陳述、申辯權。
9、送達回證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
11、填寫《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將《拆除違章建筑工作單》報區政府備案。
12、簽發《強制拆除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
13、簽發《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限其在7天內自覺履行行政決定。
14、送達回證(限期拆除決定書、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可以一次性同時送達)。
15、7天后去核查,填寫《核查情況登記表》。
16、簽發《強制執行決定書》,告知其三個月內的行政復議、訴訟期。
17、送達《強制執行決定書》。
18、張貼《強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內自行拆除,離發《強制執行決定書》1個月)。
19、擬定強拆方案,組織強制拆除制作強拆現場筆錄,此時離發《強制執行決定書》三個月后,達到行政復議、訴訟期時間要求。
二、強制拆除是行政處罰嗎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不屬于行政處罰是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只有法律規定的7類,不包括拆除違章建筑。《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晏清律師事務所每年要接待的眾多被拆遷人,其中不少被拆遷人面對過或者即將要面對強拆,有的被拆遷人不清楚征收方的強拆行為應履行的程序,沒有意識到征收方的違法強拆損害了自己的權益,也沒有對于違法的強拆保存證據的意識,導致最終找到律師自己權益受到侵害也很難補救,那么征收方強拆合法房屋究竟要經過哪些程序呢?今天晏清律師事務所就帶各位被拆遷人了解一下。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針對合法建筑的拆除,我國現在是禁止行政強拆的,即行政機關和征收方無權決定強拆,因為將決定強拆的權力交給征收方,很容易導致權力的濫用,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所以針對合法房屋,征收方和行政機關直接進行強拆就是絕對違法的,各位被拆遷人如果發現有這種情況,一定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聯系律師維權,防止自己損失進一步擴大。而司法強拆是法律所允許的,當被征收人不提起針對補償協議的復議和訴訟卻又不在補償協議期限內不搬離房屋,市縣一級的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請強拆。司法強拆必須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1.
必須先制定《補償決定》,被征收人與征收人在期限內不能達成補償協議,那么征收方會根據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市縣級政府才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
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這是征收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前置條件,只有在作出該決定書后被征收人仍拒絕搬離房屋時,征收方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強拆。
3.
征收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如果被征收人有意見,那么可以及時向法院提出異議,法院對謹慎審查是否符合司法強拆的條件,如果被征收人覺得征收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強拆不合法,可以在此階段提出。
4.
最終法院確定要進行強拆后,仍需要向被征收人發送一份通知書,告知被征收人最后的期限,如果在此期限內被征收人沒有提出異議,也沒有搬離房屋,那么強拆就要進行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54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就是說,行政機關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前,需要先向當事人出具《催告書》,如果當事人在《催告書》送達后10日內仍不履行的,行政機關才能提出申請。如果行政機關沒有履行催告義務,或者在送達程序上存在瑕疵,也可以成為被征收人維權的依據。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1、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行義務的期限;
(二)履行義務的方式;
(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2、第三十六條: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3、第三十七條: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
(三)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五)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間,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物跡象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立即強制執行決定。
4、第三十八條:催告書、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收或者無法直接送達當事人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送達。
二、行政強制措施要告知嗎
行政強制措施要告知,告知便是催告,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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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拆遷補償后限期搬遷告知書模板,拆遷補償文件有效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趙澤瑞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