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拆遷房屋貨幣補償減免契稅2025,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的相關規定,以下情形可以免征契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
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的相關規定,以下情形可以免征契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等;
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等;
其他符合免征契稅規定的情形。
雖然上述條款沒有直接提及貨幣補償安置的契稅減免,但根據契稅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則,對于因政府征收、征用等公共利益需要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情形,可以依法享受契稅減免優惠。
二、根據一些地方性的具體執行辦法,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其購房銷售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則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適用稅率按照本次購房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契稅減免政策可能會因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咨詢當地的稅務部門或專業律師,以了解最新的政策規定和具體的操作流程。
總的來說,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是一項旨在減輕被拆遷人經濟負擔、促進其重新安置的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享受該政策,以減輕其購房的契稅負擔。
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銷售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適用稅率按照本次購房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
法律分析
拆遷契稅減免政策
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銷售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適用稅率按照本次購房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
2.被拆遷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承受還建房屋(即房屋產權調換安置),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免征契稅;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對補繳款部分,按適用稅率征收稅。適用稅率按照本次換入房屋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被拆遷戶繳納契稅可選擇兩種方法:先按照房屋買賣銷售價格到房屋產權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土地管理局交納契稅,然后持相關證明再到購房所在地的地方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或者,先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再按照減免以后的稅額到國土資源和土地管理局繳納稅款。
3、地稅官員特別提醒被拆遷戶,辦理契稅減免手續時,別忘了帶上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證明、戶口證明復印件,購買商品房的還應攜帶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和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已納稅的攜帶契稅完稅證復印件。
法律法規
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實施的房屋拆遷,被拆遷的單位或個人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后重新承受房屋,適用以下優惠政策。
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成交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
2、地稅官員特別提醒被拆遷戶,辦理契稅減免手續時,別忘了帶上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證明、戶口證明復印件,購買商品房的還應攜帶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和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已納稅的攜帶契稅完稅證復印件。
通過上面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拆遷契稅減免政策有了大體上的了解,這是是國家出臺的有利于平民百姓的稅收政策。其實國家不管出臺政策都是為了大家好。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所有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前來咨詢小編。
法律依據
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實施的房屋拆遷,被拆遷的單位或個人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后重新承受房屋,適用以下優惠政策。
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成交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
2、地稅官員特別提醒被拆遷戶,辦理契稅減免手續時,別忘了帶上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證明、戶口證明復印件,購買商品房的還應攜帶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和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已納稅的攜帶契稅完稅證復印件。
通過上面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拆遷契稅減免政策有了大體上的了解,這是是國家出臺的有利于平民百姓的稅收政策。其實國家不管出臺政策都是為了大家好。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所有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前來咨詢小編。
法律分析: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實施的房屋拆遷,被拆遷的單位或個人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后重新承受房屋,適用以下優惠政策。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成交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適用稅率按照本次購房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2.被拆遷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承受還建房屋(即房屋產權調換安置),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免征契稅;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對補繳款部分,按適用稅率征收稅。適用稅率按照本次換入房屋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濟利益。 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沒有成交價格或者成交價格明顯偏低的,征收機關可依次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評估價格: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進行綜合評定,并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的價格。土地基準地價:由縣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準地價。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一、拆遷戶契稅減免政策1、拆遷戶契稅減免政策如下: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或貨幣補償安置,購房銷售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適用稅率按照本次購房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二、契稅減免有哪些規定1、契稅減免有哪些規定如下:(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準予減征或者免征;(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征契稅的項目;經批準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于本條例規定的減征、免征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征的稅款。
法律分析:1.被拆遷房屋的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取得貨幣補償,重新購置一處房屋的(即貨幣補償安置),購房銷售價款中未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超出拆遷補償款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征稅。其中,拆遷補償款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約定的補償價款、搬遷補助、搬遷獎勵以及臨時安置補助等;適用稅率按照本次購房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
2.被拆遷房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重新承受還建房屋(即房屋產權調換安置),不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免征契稅;應補繳產權調換差價款的,對補繳款部分,按適用稅率征收稅。適用稅率按照本次換入房屋的類型或房屋面積確定。被拆遷戶繳納契稅可選擇兩種方法:先按照房屋買賣銷售價格到房屋產權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土地管理局交納契稅,然后持相關證明再到購房所在地的地方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或者,先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再按照減免以后的稅額到國土資源和土地管理局繳納稅款。
3、地稅官員特別提醒被拆遷戶,辦理契稅減免手續時,別忘了帶上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房屋買賣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證明、戶口證明復印件,購買商品房的還應攜帶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復印件和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已納稅的攜帶契稅完稅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按照國家發改委最新文件關于安置房的規定,安置房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河北省拆遷補助
●河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河北省關于拆房補償有哪些政策
●河北拆遷補償款
●河北省房屋征收補償條例
●河北省拆遷賠償
●2021年河北拆遷補償
●河北拆遷款
●河北省拆遷補償標準2020
●河北省房子征遷賠償標準
●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文件
●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文件
●貨幣補償安置契稅減免政策最新
●貨幣補償 契稅抵免
●貨幣補償與房屋安置的計算方式
●貨幣補償安置是什么
●2020貨幣補償安置新政策
●貨幣補償抵扣契稅
●選擇貨幣補償的還有房屋安置費嗎?
●貨幣補償和安置房補償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河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河北省拆遷賠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湛妍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