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房屋歸誰2025,房屋拆遷誰簽字房子就是誰的嗎,房屋拆遷時,拆遷協議的簽字與房產權益的歸屬是一個復雜且重要的問題。一般來說,拆遷協議上簽字的人將被視為該房產的權益人,但這并不意味著任何人簽字都能使房子歸其所有。一、拆遷協
房屋拆遷時,拆遷協議的簽字與房產權益的歸屬是一個復雜且重要的問題。一般來說,拆遷協議上簽字的人將被視為該房產的權益人,但這并不意味著任何人簽字都能使房子歸其所有。
一、拆遷協議的簽字與房產權益
簽字人的資格:在拆遷協議上簽字的人需要具備一定的資格。如果是房屋的所有者,其簽字自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是代理人簽字,則需要有明確的授權,并提交授權委托書作為代簽證據,以確保最終房產歸授權人所有。
合法行為的要求:拆遷協議的簽字必須是合法行為,即按照房屋拆遷法規規定的要求而實施。這包括簽字人應具備相應的法律資格,如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當事人要有法人資格,個人則需要具備產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等法律文件。
二、拆遷協議的法律效力
拆遷協議一旦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這意味著簽字人需要承擔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簽字人采取欺詐手段等訂立的拆遷協議,將被視為無效協議。此外,如果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將被認定為無效。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時拆遷協議的簽字與房產權益的歸屬是一個需要謹慎處理的問題。簽字人需要具備相應的資格和合法行為要求,以確保拆遷協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分析:通常意義上,拆遷協議誰簽字房屋就歸誰。因為拆遷協議需要由本人親筆簽名或者授權他人代簽,若是授權他人代簽,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做為代簽證據,最終房產應當為授權人所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不是和誰簽字就是誰的,是需要基于事實認定之后。拆遷房屋是集體土地性質的,安置時“按人頭”計算面積的,夫妻雙方當然對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積享有一定份額。而對于增購面積,如果用被拆遷房屋的面積進行折抵的,屬于被拆遷房屋所有人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法律分析:父母的拆遷安置房能直接寫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與父母于屬同一戶宅基地家庭的成員。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協議必須戶主簽字、否則無效。
房屋拆遷協議首先是協議的一種,協議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須有當事人,當事人一般最少有兩個當事人。戶主就是當事人之一,戶主不簽字該協議是無效的。因此必須戶主在房屋拆遷協議上簽字,否則該協議不成立。房屋拆遷合同是指房屋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就房屋拆遷事項達成的協議。房屋拆遷合同是雙務合同,拆遷人負責補償、安置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則應按約定遷出拆遷地。與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遷合同最大的特點在于它的計劃性、綜合性和當事人的特定性。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按現行的拆遷執行情況來看,拆遷協議上誰簽字房產證就是誰的名字。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產權歸誰
●簽了拆遷協議一定會拆遷嗎
●簽完拆遷協議
●拆遷補償協議 簽完
●簽了拆遷協議還能撤銷嗎
●拆遷協議簽好以后房屋所有權
●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能否再找政府協調?
●簽了拆遷協議的房子能買嗎
●簽了拆遷協議的房子還可以賣嗎
●拆遷協議已簽
●房屋拆遷誰簽字房子就是誰的嗎怎么辦
●房屋拆遷誰簽字房子就是誰的嗎怎么辦
●房子拆遷誰簽字錢是誰的嗎
●房屋拆遷誰簽字生效
●拆遷誰簽字房產證寫誰嗎
●房屋拆遷是戶主簽字還是產權人簽字
●拆遷誰簽字有效
●拆遷簽字是戶主簽字還是房主簽字
●拆遷房誰簽字選房子房產證是誰名字
●拆遷是戶主簽字還是房屋所有人簽字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簽了拆遷協議一定會拆遷嗎,拆遷協議簽好以后房屋所有權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杜光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