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估價是否等同于拆遷補償價2025,房屋評估算拆遷嗎,房屋評估本身并不等同于拆遷,但它是拆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房屋評估主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其目的是為了確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以便在拆遷時給予合理的補償。首先,需要
房屋評估本身并不等同于拆遷,但它是拆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房屋評估主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其目的是為了確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以便在拆遷時給予合理的補償。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房屋評估并非拆遷的全部內容,而只是拆遷過程中的一個環節。拆遷通常涉及到多個步驟,包括暫停公示、入戶調查評估、內業計算、制定拆遷實施方案、申請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出具正式的評估報告以及送達拆遷評估報告等。在這些步驟中,房屋評估主要是為了確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為后續的補償提供依據。
其次,關于房屋評估的法律依據,主要可以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該條例明確規定了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原則、程序以及補償內容等。其中,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這一規定明確了房屋評估的主體、目的以及評估的依據。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雖然房屋評估是拆遷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但并不意味著只要進行了房屋評估就一定會進行拆遷。拆遷是否進行還需要根據具體的政策、規劃以及實際情況來決定。因此,不能將房屋評估與拆遷等同起來。
一般采用市場比較法,未來收益法,以及基準地價法 進行房屋拆遷的評估。 還有成本材料法等,但是因社會變遷以及實踐需要一般不會采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九條房屋征收評估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收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明確評估對象。評估對象應當全面、客觀,不得遺漏、虛構。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受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征收范圍內房屋情況,包括已經登記的房屋情況和未經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結果情況。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認定、處理結果進行評估。
一、拆遷房屋評估怎么評估房子1、拆遷房屋評估評估房子的方法具體如下:(1)采取市場比較法;(2)采取計算成本法;(3)采取計算收益法;(4)采取假設開發法;(5)采取基準地價修正法。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八條被征收房屋價值評估目的應當表述為“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確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提供依據,評估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目的應當表述為“為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計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提供依據,評估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第九條房屋征收評估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收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明確評估對象。評估對象應當全面、客觀,不得遺漏、虛構。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受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供征收范圍內房屋情況,包括已經登記的房屋情況和未經登記建筑的認定、處理結果情況。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認定、處理結果進行評估。二、房屋拆遷需要哪些手續房屋拆遷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
拆遷評估不合理應當自收到評估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復核結果應當書面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或予以公告。房屋拆遷評估的方式有: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評估的流程有: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托合同;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滿后,評估機構向征收部門提供整體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雙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向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十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于農村土地征收規定有所不一樣,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分析:評估機構首先要具有一定的資質,應該按照資質規定的范圍開展評估業務;其次評估機構的產生要有嚴格的程序,先公正推薦,后由被拆遷人選擇確定,這是拆遷評估的特殊規定,在由被拆遷人選擇的期限內,各評估機可以適當宣傳自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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